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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发行9只新股申购指南

证券之星 2015-04-14 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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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新材(300446)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40万股,本次发行仅发行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93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39%;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6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9.61%。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8.85元/股。

(四)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申购平台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8.85元/股缴纳申购款。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15年4月15日(T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5年4月15日(T日)9:15-11:30,13:00-15:00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4月15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向网上

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低于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将网下发行部分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100倍、低于150倍(含)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

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若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低于50倍(含),则不进行回拨。

2、网上向网下回拨

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仍然认购不足的,则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进行配售,将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序号日期发行安排
42015-4-7融资首次公告日
52015-4-9询价推介日
62015-4-10网上路演公告日
72015-4-13网上路演日
82015-4-15网上申购日
92015-4-17网上中签率公告日
102015-4-20网上中签率结果公告日
112015-4-20网上申购款解冻日和退款日

注:1、T日为网上网下申购缴款日。

2、本次网下发行采用电子化方式,网下投资者务请严格按照《网下发行实施办法》操作申购。如无法正常申购,请及时联系主承销商。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五)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六)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网上发行的申购。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申购无效的,由配售对象及管理该配售对象的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不得超过6,000股。

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6,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

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乐凯新材(300446)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100
2热敏磁票生产线扩建项目8053.01
 投资金额总计11153.01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公司是由乐凯磁信息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1月6日,乐凯磁信息股东会审议同意将乐凯磁信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0]第1-1840号),乐凯磁信息截至2010年7月31日的净资产为46,554,912.56元。全体股东以上述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按照1:0.988的比例折合为股份公司股本4,600万股。

2010年11月11日,乐凯公司出具《关于同意保定乐凯磁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乐凯办字[2010]42号),同意乐凯磁信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方案。2011年1月20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55号),同意乐凯磁信息的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2011年3月1日,大信会计师对乐凯磁信息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事宜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0]第1-0076号)予以审验。

2011年3月9日,本公司在保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注册号为13060500000973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乐凯磁信息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的全部自然人股东均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本公司履行了代收代缴义务。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国内信息记录材料行业中同时从事磁记录材料和热敏记录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自成立起就致力于信息记录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是首家为我国新一代铁路客运自动售检票系统提供票务产品支持的企业,2007年自主研发的热敏磁票产品已广泛应用于京沪高铁、京广高铁、京津城际铁路、郑西高铁、沪宁高铁等多条线路,未来将进一步推广至全国所有客运线路;公司磁条产品广泛应用于银行卡、存折、商业零售卡、停车场纸票、景点门票等领域,在国内市场占据主导地位。

◎股东研究:

乐凯新材(300446)主要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1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2033507744.21
2刘彦峰18713624.07
3锁亚强6035081.31
4翟保定5943501.29
5俞新荣5769541.25
6张运刚5698411.24
7高和平5468881.19
8张作泉4711931.02
9王德胜4608111
10吴微4524520.98
 合计2648243657.56

◎乐凯新材(300446)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2014年2014年6月2013年
总资产(亿元)3.28562.94243.0342
净资产(亿元)2.43232.01021.9394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2.10540.97471.8043
净利润(亿元)0.770.350.65
资本公积(万元)55.4955.4955.49
未分配利润(亿元)1.741.361.33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5 
稀释每股收益(元) 0.75 
每股现金流(元)2.140.951.51
净资产收益率(%)36.3217.56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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