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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发行9只新股申购指南

证券之星 2015-04-14 1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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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云科技(300448)申购指南

◎本次公开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估值水平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5.7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1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8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28,407.50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31,5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3,172.5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28,407.50万元。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 2015年4月3日(T-7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5年4月15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 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 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 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5年4月17日(T+2日)在《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序号日期发行安排
42015-4-3融资首次公告日
52015-4-9询价推介日
62015-4-9网上路演公告日
72015-4-10网上路演日
82015-4-15网上申购日
92015-4-17网上中签率公告日
102015-4-20网上中签率结果公告日
112015-4-20网上申购款解冻日和退款日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2015年 4月 13日(T-2日,含)前 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 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证上[2014]158号)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 2015年4月15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需于 2015年 4月 13日(T-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 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 1万元以上(含 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

每 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股或其整数倍,且最高不超过 8,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浩云科技(300448)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1银行大型平台流媒体综合安防系统解决方案技术改造项目3602.55
2营销及服务网络升级技术改造项目3544.15
3研发中心建设技术改造项目3592.63
4补充流动资金4629.36
5银行自助设备智能安防系统技术改造项目5960.25
6银行主动安防综合管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7078.56
 投资金额总计28407.5

◎发行人历史沿革、改制重组:

本公司的前身广州市浩云安防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 3月 8日,公司系于 2011年 9月 27日由浩云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浩云有限由茅庆江、黄颂凡、李志坚、雷洪文、袁小康五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浩云有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万元,本次出资经广州正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1年 2月 19日出具的正验字(2001)第 04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1年 3月 8日,浩云有限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核发的 440126200204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本公司是以银行安防为核心领域的金融安防行业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营业务为金融安防系统设计、集成和运维服务,以及相关软、硬件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金融机构各类风险对象(包括业务库、 ATM机/自助银行、营业网点、办公大楼等)或同一种风险对象不同银行管理模式提供所需的金融安防行业整体解决方案。公司是目前国内金融安防业具有较强实力的个性化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

◎股东研究:

浩云科技(300448)主要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1茅庆江3168000052.8
2雷洪文633600010.56
3徐彪47520007.92
4袁小康47520007.92
5张忠民33000005.5
6龙中胜26400004.4
7茅屏萍26400004.4
8广州市常森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4000004
9广州市碧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5000002.5
 合计60000000100

◎浩云科技(300448)最近三年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2014年2013年2012年
总资产(亿元)3.73323.1132.4672
净资产(亿元)2.43091.98041.5499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3.86273.28762.6243
净利润(亿元)0.570.520.41
资本公积(万元)2599.352599.352599.35
未分配利润(亿元)1.390.990.61
基本每股收益(元)0.950.870.68
稀释每股收益(元)0.950.870.68
每股现金流(元)0.560.640.39
净资产收益率(%)26.2229.74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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