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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6月9日*ST美谷(00061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6号


    • 被处罚当事人: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奥园美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奥园美谷关联方情况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奥园)为奥园美谷间接控股股东, 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 第六十二条第(四)项所述情形,中国奥园为奥园美谷关联方。 二、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 (一)2021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关联交易情况 其一,1.2亿元及2.04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中国奥园时任执行董事、首 席财务官陈志斌安排其直接下属冷阳与上市公司联系提供资金支持。冷阳与奥园 美谷时任财务总监林斌联系后,经奥园美谷时任董事兼总裁胡冉、林斌以及冷阳 签字批准,奥园美谷于2021年9月14日转出资金1.2亿元、2021年9月16日 转出资金2.04亿元至中国奥园关联方。 其二,4.74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9月30日,中国奥园通过其子 公司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凯弦)分两笔向上市公司子公 司广州奥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奥妍)转入4.74亿元。2021年10月1 日,广州奥妍又分两笔转出4.74亿元至深圳凯弦。 2021 年,中国奥园非经营性占用奥园美谷资金最高时点金额4.74亿元,累 计金额 7.98 亿元,累计占用资金占奥园美谷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08%。占用资金已于当年全部归还。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国奥园非经营性占用奥园美 谷资金情况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奥园美谷未按规定在相关临时报 告中予以披露。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奥园美谷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6月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6-11 03: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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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29日西藏天路(60032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城建发建管罚决字﹝2025﹞第06号


    • 被处罚当事人: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我局检查发现,兰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一期)七标段施工总承包单位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通过检查施工、监理资料,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配备的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等管理人员长期未到岗履职。
    • 行政处罚决定:对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处50000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兰州新区城乡发展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6-11 03: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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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6月6日*ST旭蓝(00004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5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东旭蓝天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东旭蓝天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 2、东旭蓝天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 行政处罚决定: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6月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6-10 03: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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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6月5日ST旭电(00041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东旭光电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东旭光电在股票和债券市场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二、东旭光电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欺诈发行 三、东旭光电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 行政处罚决定: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9,024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6月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6-10 03: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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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6月5日招商银行(60003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交罚决第﹝2025﹞ZD02925号


    • 被处罚当事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5年04月09日15时07分在(违法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四道南侧(深圳湾睿印对面)实施了未按照批准的期限占用城市道路(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处4000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6月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6-09 03: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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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6月6日海通发展(60316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1072000298-1-1


    • 被处罚当事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载运固体散装货物船舶未建立并落实船岸安全检查表制度,或者未按照船岸安全检查表的要求进行检查和填写的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浦东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6月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6-07 03: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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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6月5日ST百利(60395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8号


    • 被处罚当事人: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百利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22年6月至2023年9月期间,ST百利及其子公司与7家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支付预付款项共计19191万元,用于 ST 百利 承包的总包项目设备采购。前述7家供应商在收到预付款后,未按照协议约定供货,而是根据ST百利实际控制人王海荣的授意,以借款的形式将预付款项转账至指定账户。 指定账户收到预付款项后,王海荣将其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指定 出借给第三方 。 王海荣资金占用共计19191万元,具体为:2022年度累计发生额7260万元,期末余额7260万元,占ST百利2022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11.01%;2023年度累计发生额11931万元,期末余额19191万元,占ST百利2023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35.54%;2024年度累计发生额0元,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20151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王海荣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息已全部偿还完毕。依据《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规定,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应按规定及时披露。ST百利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ST百利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 存在重大遗漏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中,未按规定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存在重大遗漏。其中, 2022年度累计发生额7260万元,期末余额7260万元,占ST百利2022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11.01%; 2023年上半年累计发生额为9631万元,期末余额16891万元,占 ST百利2022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25.62%;2023年度累计发生额11931万元,期末余额19191万元,占ST百利2023年年度报告净资产的35.54%。依据 《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6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九条第六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ST百利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 行政处罚决定: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6月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6-07 03: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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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6月5日海峡股份(00232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11012030003-1-1


    • 被处罚当事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海口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6月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6-06 03: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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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30日猛狮退(002684)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三税二稽罚﹝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其他违法。
    • 行政处罚决定:参照《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5属严重阶次“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在5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你单位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行为处以罚款300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6-06 03: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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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30日国联水产(300094)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霞海关检罚字〔2025〕0001号


    • 被处罚当事人: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以非注册登记养殖场水生动物冒充注册登记养殖场水生动物出口,并提供、使用虚假《出境水生动物供货证明》
    •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192000元整;2、科处罚款人民币384000 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霞海海关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6-06 03: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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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6月2日招商南油(60197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6012050183-1-1


    • 被处罚当事人: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不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航行、避让和信号规则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不予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南京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6月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6-03 03: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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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29日ST百利(60395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3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ST 百利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资金占用事项,利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行政处罚决定:对湖南百利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0 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6-01 03: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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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23日朗姿股份(00261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顺(二)消行罚决字﹝2025﹞第200018号


    • 被处罚当事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5年4月10日,顺义区消防救援局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聚源东路33号院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库房进行投诉举报调查时,发现该单位中控室1人值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违反了《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单位为非人员密集场所,属于《北京市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编号06-1非人密场所一般违法的行为,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应于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2025年4月10日,顺义区消防救援局监督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聚源东路33号院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库房进行投诉举报调查时,发现该单位中控室1人值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擅离职守,违反了《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单位为非人员密集场所,属于《北京市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编号06-1非人密场所一般违法的行为,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顺义区消防救援支队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2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6-01 03: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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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20日锦富技术(30012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证监罚字20256 号


    • 被处罚当事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1 年,锦富技术及其子公司上海挚富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供应商厦 门市中智信联实业有限公司、客户厦门炬煜实业有限公司开展金属品贸易业务。 锦富技术及其子公司在该业务中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关所得不应计入营业收入。锦富技术未正确核算 上述业务,2021 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前三季度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5,293.88 万 元、11,132.06 万元和 17,234.83 万元,占公司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0.02%、21.14%和 20.7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 年 3 月 19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
    • 行政处罚决定:拟对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2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6-01 03: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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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29日*ST锦港(60019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3 号


    • 被处罚当事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锦州港未按期披露《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 8 月 31 日,锦州港发布《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审议结果,《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获得过半数通过,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10 月31 日收盘后,锦州港发布《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挺、时任董事长尹世辉,未能有效保证锦州港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 年半年度报告》。二、锦州港《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 年至 2024 年,锦州港通过虚假贸易业务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 年虚增利润 3,610.45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22.46%;2023 年虚增利润 6,808.78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5.96%;2024 年第一季度虚增利润 1,537.75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2.05%。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决策、组织实施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挺参与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时任董事长尹世辉未审慎关注锦州港存在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时任副总经理张文博分管贸易业务,未审慎关注锦州港存在虚假贸易。上述人员均在锦州港《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上签字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三、锦州港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一是 2022 年至 2024 年,锦州港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实际控制的公司通过虚假贸易等方式占用锦州港资金,相关交易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 年,锦州港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321,841.78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47.63%;2023 年,锦州港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为557,063.07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81.41%;2024 年上半年,锦州港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99,411.65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70.70%;2024 年下半年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 100,652.84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金占用未归还金额为209,760.03 万元。 二是 2023 年至 2024 年,锦州港为关联方提供担保。2023 年1 月17 日,锦州港为关联方辽港(大连)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0.9 亿元;2024年2月 29 日,锦州港为关联方辽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西投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25 亿元;2024 年 5 月 22 日,锦州港为关联方辽宁立德屋贸易有限公司、沈阳万家美喜悦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3.9 亿元。综上,锦州港 2022 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321,841.78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47.63%;2023 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566,063.07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82.73%;2024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688,411.65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121.86%;2024 年下半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100,652.84 万元。锦州港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决策、组织实施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担保事项,在《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真实、准确、完整,虽然未在《2024 年半年度报告》签字确认,但在报告期间内作为副董事长、总经理实际履行职责。 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挺参与锦州港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在《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真实、准确、完整,虽然未在《2024 年半年度报告》签字确认,但在报告期内作为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实际履行职责。 时任董事长尹世辉未审慎关注锦州港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在《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真实、准确、完整。 时任副总经理张文博分管贸易业务,未审慎关注锦州港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知悉锦州港为辽西投资担保事项,在《2022 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时任董事长徐健未审慎关注锦州港 2022 年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时任总经理、职工董事丁金辉、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桂萍、时任副总经理曹成、苑志刚、宁鸿鹏、刘福金、李志超知悉锦州港为辽西投资担保事项,在《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 行政处罚决定: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 万元的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31 03: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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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26日星帅尔(00286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富卫职罚﹝2025﹞1号


    • 被处罚当事人: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富卫职罚〔2025〕1号  案件名称: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案  被处罚人名称: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名称:楼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未按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擦字岗位);2.提供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3.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孙某某、汪某某、李某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60000.00元;  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建设银行富阳支行(帐户: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专户,帐号:3300*********006104-0007)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5年5月26日
    • 行政处罚决定:对杭州星帅尔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如下处罚:警告;罚款金额:600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杭州市富阳区卫生健康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2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30 03: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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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9日腾达建设(60051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120250786


    • 被处罚当事人: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对2024年11月20日发生的高处坠落重伤事故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29 03: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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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4日庄园牧场(00291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甘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4年5月20日, 你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未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同次会议上,审议聘任财务总监未经审计委员会前置程序。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0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4月28日, 你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关于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相关董事均未回避表决。2024年8月27日, 你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表决《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相关董事均未回避表决。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甘肃证监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29 03: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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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27日广东建工(00206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交运罚〔2025〕3(2025)0429000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5年03月28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广州市白云区广海路180号旁白坭水道广州市珠江西航道堤防加固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你单位有未经航道部门批准擅自进行施工作业的行为,以上事实,有送达地址确认书、协助调查通知书、现场照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笔录、承包施工合同复印件、询问笔录、委托材料、其他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拆除建筑物或设施,罚款1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28 03: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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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23日海通发展(60316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6042040266-1-1


    • 被处罚当事人:福建海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船舶用燃油
    • 行政处罚决定:不予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镇江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2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24 03: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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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3日维业股份(30062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南住建行罚决﹝2025﹞40号


    • 被处罚当事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本案相对人虽在项目现场设置维权告示牌,但并未公示分包单位、劳资专管员、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经本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后仍未改正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深圳市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24 03: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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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22日盛航股份(00120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6092020144-1-1


    • 被处罚当事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船舶向大气排放明显可见黑烟
    • 行政处罚决定:不予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泰州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2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23 03: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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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9日嘉化能源(60027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嘉应急港区罚决﹝2025﹞第000010-2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的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23 03: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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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4日哈森股份(60395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昆市监处罚﹝2025﹞083904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销售不合格产品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480元,没收25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23 03: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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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9日林州重机(00253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安税稽一罚〔2025〕3号


    • 被处罚当事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其他违法。
    • 行政处罚决定:处你单位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585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23 03: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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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5日新疆浩源(00270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一师自然资规罚字〔2025〕06号


    • 被处罚当事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月未经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六团1号园区顺源仓储物流旁修建天燃气转换阀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十五日内将非法占用185平方米土地退还第一师六团;2.责令限2025年6月30日前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转换阀站及硬化地坪;3.对非法占用的185平方米土地按照100元/平方米处以罚款,罚款总计100元/平方米×185平方米=18500元(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第一师阿拉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20 03: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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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9日悦康药业(68865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开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034号


    • 被处罚当事人: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5年4月10日,我支队执法人员对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厂(,该单位三厂稳压泵未设置在自动上;7 层常闭式防火门闭门器损坏;7层楼梯间消火栓无压力;地下一层常闭式防火门闭门器损坏;地下一层喷淋头被涂料覆盖;四厂生产楼四层库房防火门处于敞开状态;宿舍楼地下一层一处墙壁消火栓开关把手缺失;配电室西南侧疏散楼梯间安全出口指示标识未保持完好有效,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属于《北京市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表0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号01-4中非人员密集场所的较轻违法裁量情节;该单位总配电室南侧出口处堆放货物;增容配电室东侧通道内堆放货物,占用疏散通道宽度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且能够当场改正,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属于《北京市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表0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号01-6中非人员密集场所的较轻违法裁量情节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给予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合并执行: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支队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20 03: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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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5日香溢融通(60083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曙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620号


    • 被处罚当事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18年至2025年,当事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宁波市海曙区xx街xx号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单位,上述改扩建项目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擅自交付使用。根据我机关委托第三方机构针对该改扩建项目所作出的《造价评估报告》,该改扩建项目的工程造价金额评估为人民币2143074元。另未能查明该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另经本机关查明,当事人未曾因相同违法行为被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已构成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参照《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版)》《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陆万肆仟叁佰元整(?643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宁波银行缴纳指定网点(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一楼)、各罚款代缴点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 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陆万肆仟叁佰元整(?64300.00)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19 03: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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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5日南芯科技(688484)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公浦(唐镇)行罚决字〔2025〕00074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未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一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17 03: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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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3日*ST星光(00207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南)狮综执市监罚罚字12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可确定金额:0.02028(万元),不确定金额:罚款:0.21(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17 03: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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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2日ST联创(30034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


    • 被处罚当事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联创股份收购上海鏊投股权情况 2017年9月29日,联创股份与高某宁等人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决定以现金形式收购上海鏊投50.10%股权。本次交易属于现金收购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10月16日,联创股份完成上海鏊投50.1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鏊投成为联创股份控股子公司。联创股份于2017年11月将上海鏊投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8年8月17日,联创股份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鏊投49.90%股权。其后,联创股份先后5次披露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后续5次修订稿以下统称《交易报告书》),并于2018年12月15日披露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2018年12月19日,联创股份完成上海鏊投49.9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鏊投成为联创股份全资子公司。 二、联创股份信息披露违法情况 (一)联创股份《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联创股份《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其中,上海鏊投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3月、2018年1-6月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18,349.89万元、35,595.24万元、10,353.01万元、25,204.75万元,占联创股份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7%、12.86%、17.68%、15.92%;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8,944.44万元、17,748.60万元、6,216.14万元、12,768.72万元,占联创股份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32%、37.85%、120.18%、83.47%。 (二)联创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联创股份于2017年11月将上海鏊投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联创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联创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9,565.14万元、25,204.75万元、58,219.98万元、7,510.65万元,占联创股份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6%、15.92%、16.17%、4.43%;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4,691.26万元、12,768.72万元、23,520.63万元、3,071.25万元,占联创股份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83.47%、12.66%、28.68%。
    • 行政处罚决定:对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17 03: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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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5日盛航股份(00120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1102000079-1-1


    • 被处罚当事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船舶在出港前未将上一航次消耗的燃料种类和数量,主机、辅机和锅炉功率以及运行工况时间等信息按照规定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 行政处罚决定:不予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洋山港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16 03: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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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8日赛托生物(30058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菏陶)应急罚〔2025〕13号


    • 被处罚当事人: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年产300吨11α-羟基系列产品建设项目,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壹万伍仟元(¥15000)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菏泽市定陶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13 03: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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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7日明阳智能(60161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中中山港综执罚字〔2025〕15号


    • 被处罚当事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调查,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22 号建设的工业附属设施(宿舍楼),工程验收后未开展消防备案。该工程建筑面积:5448.61 平方米,该工程属于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外的其他工程。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和相关书证等证据证实。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港街道办事处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9 03: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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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7日悦心健康(00216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闵消行罚决字〔2025〕第0068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鲁公路2121号园区内成品仓库南侧使用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物作为丙类仓库租赁给汇友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使用,耐火等级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5.2.3.4条之规定,存在搭建临时建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情形,违反了《上海市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9 03: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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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7日西宁特钢(60011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宁﹞应急罚﹝2025﹞001号


    • 被处罚当事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12﹒2”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行政处罚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应予以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同意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9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西宁市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9 03: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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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30日*ST围海(00258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千年设计虚增收入、虚减成本导致围海股份相应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围海股份部分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减值损失导致相应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冯全宏自2010年1月至2019年8月任围海股份董事长,负责围海股份的全面管理工作。冯全宏未审慎关注千年设计上述违法事项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在围海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18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冯婷婷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围海股份董事长,负责围海股份的全面管理工作。冯婷婷未审慎关注千年设计上述违法事项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在围海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19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仲成荣自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千年设计董事长,负责千年设计全面管理工作;2019年8月至12月任围海股份董事长,负责围海股份的全面管理工作。仲成荣隐瞒千年设计上述违法事实,直接导致围海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是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汪文强自2021年2月起历任围海股份董事长、总经理,自2021年9月起任千年设计董事,自2022年8月起任千年设计董事长,负责围海股份的全面管理工作。汪文强知悉千年设计存在内部承包经营,未充分核实千年设计收入成本问题,知悉六安项目股权转让情况,未充分关注宁海项目、六安项目的减值过程,在围海股份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掌权自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任围海股份副董事长、2018年5月至2021年9月任千年设计董事。王掌权未审慎关注千年设计上述违法事项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在围海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18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贤水自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任围海股份总经理,负责围海股份的日常运营,是2018年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贤水未审慎关注千年设计上述违法事项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在围海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18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胡寿胜自2010年1月至2020年6月任围海股份财务总监、2018年5月至2020年7月任千年设计董事、财务总监,全面负责围海股份财务工作。胡寿胜未审慎关注千年设计收入成本会计处理事项,在围海股份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晨旺自2021年2月起任围海股份副董事长,自2021年9月起任千年设计董事。张晨旺知悉千年设计存在内部承包经营,未充分核实千年设计收入成本问题,在围海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付显阳自2020年5月起任围海股份副总经理。付显阳知悉六安项目股权转让情况,参与宁海项目、六安项目的减值过程,在围海股份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李威自2020年4月起任围海股份副总经理。李威参与六安项目股权转让事项,知悉宁海项目、六安项目的减值过程,在围海股份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王可飞自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任围海股份财务总监,全面负责围海股份财务工作。王可飞知悉六安项目股权转让情况,参与2021年度宁海项目、六安项目减值过程,在围海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宋敏自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任围海股份财务总监,2022年8月任千年设计董事,全面负责围海股份财务工作。宋敏知悉千年设计存在内部承包经营,未充分核实千年设计收入成本问题,知悉六安项目的股权转让情况,参与2022年度宁海项目、六安项目的减值过程,在围海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行政处罚决定:1.对冯全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2.对王掌权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3.对杨贤水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1.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2.对仲成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3.对汪文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20万元罚款;4.对冯婷婷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5.对胡寿胜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6.对宋敏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7.对张晨旺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8.对付显阳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9.对李威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10.对王可飞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8 03: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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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30日*ST中程(30020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字【2025】41 号


    • 被处罚当事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至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JIA XIAOYU、邱岳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向罡、刘涛、于秀成、陈荣东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二、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情形。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JIA XIAOYU、杨纪国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子明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JIA XIAOYU 参与前述全部违法行为,在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
    • 行政处罚决定:我会拟决定:一、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 二、对 JIA XIAOYU 给予警告,并处以 650 万元罚款;三、对邱岳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四、对李向罡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 五、对刘涛、于秀成、陈荣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 万元罚款;六、对杨纪国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七、对赵子明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我会拟决定:对JIA XIAOYU 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7 03: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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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日天邦食品(002124)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6号


    • 被处罚当事人: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你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30日审议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6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已超过12个月,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 行政处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7 03: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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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日联环药业(60051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市监垄处告20253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以垄断协议形式变更、固定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应当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拟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17,899,200.00 元。(二)并处 2023 年度销售额 8%的罚款 61,627,211.20 元,结合宽大情形,减免罚款额的 30%,减免后实际罚款 43,139,047.84 元,以上罚没款合计61,038,247.84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7 03: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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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30日仙琚制药(00233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市监垄处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公司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以垄 断协议形式变更、固定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地塞米松磷酸钠 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张宇松作为公司主要负责 人,全面主持工作及战略部署
    • 行政处罚决定:(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746,680.00元。(二)并处2023年销售额 8% 的罚款171,550,232.22 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95,296,912.22元。 对张宇 松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600,0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7 03: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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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5日英派斯(00289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青即)应急罚〔2025〕13号


    • 被处罚当事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玖万伍仟元(¥95000)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即墨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7 03: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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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3日塞力医疗(60371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期间,塞力医疗通过向关联方或第三方支付保证金、提供借款等名义为控股股东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海健康,曾用名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提供资金,主要用于实际控制人温伟归还股票质押借款本金利息,构成了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与资金占用具体情况如下:2020年期间占用资金发生额1.21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8%,年底占用余额为0.983亿元;2021年期间占用资金发生额1.322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3%,年底占用余额为1.0835亿元;2022年上半年期间占用资金发生额1.1465亿元,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58%。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赛海健康已全部偿还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2022年年底占用余额为0元。 上述事项塞力医疗未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以及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事项,导致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以及2022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直至2023年4月27日才一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并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披露。2022年10月28日,塞力医疗控股子公司山东润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与鞠星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山东润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淄博塞力斯51%股权无偿转让给鞠星国指定的第三方山东世纪开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对塞力医疗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影响约为-12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4950.57万元)的24.24%。塞力医疗应当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情况,但公司迟至2023年4月4日才予以披露。
    • 行政处罚决定: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6 03: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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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9日香溢融通(60083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曙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621号


    • 被处罚当事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当事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宁波市海曙区xx街xx号城隍庙商城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单位。2016年7月11日,当事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建字第3xxxxxxxxxxxxxx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即开始进行该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目前该改扩建项目已竣工,工程面积为1108.55㎡。2024年4月14日,当事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托鉴定单位出具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号为2xxxxxxxxxx)。另根据我机关委托第三方机构针对城隍庙商城改扩建项目所作出的《造价评估报告》,该改扩建项目的工程造价金额评估为人民币2143074元。另未能查明该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另查明,当事人未曾因相同违法行为被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参照《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版)》《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肆佰肆拾元整(?2144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宁波银行缴纳指定网点(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一楼)、各罚款代缴点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 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肆佰肆拾元整(?21440.00)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3 03: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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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30日兴通股份(60320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6092030088-1-1


    • 被处罚当事人: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泰州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1 03: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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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9日ST锦港(60019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1号


    • 被处罚当事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锦州港未按期披露《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 8 月 31 日,锦州港发布《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审议结果,《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获得过半数通过,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10 月31 日收盘后,锦州港发布《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挺、时任董事长尹世辉,未能有效保证锦州港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 年半年度报告》。(二)锦州港《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 年至 2024 年,锦州港通过虚假贸易业务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 年虚增利润 3,610.45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22.46%;2023 年虚增利润 6,808.78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5.96%;2024 年第一季度虚增利润 1,537.75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2.05%。 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决策、组织实施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挺参与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董事长尹世辉未审慎关注锦州港存在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时任副总经理张文博分管贸易业务,未审慎关注锦州港存在虚假贸易。上述人员均在锦州港《2022 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上签字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三)锦州港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一是 2022 年至 2024 年,锦州港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实际控制的公司通过虚假贸易等方式占用锦州港资金,相关交易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 年,锦州港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321,841.78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47.63%;2023 年,锦州港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为557,063.07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81.41%;2024 年上半年,锦州港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99,411.65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70.70%;2024 年下半年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 100,652.84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金占用未归还金额为209,760.03 万元。二是 2023 年至 2024 年,锦州港为关联方提供担保。2023 年1 月17 日,锦州港为关联方辽港(大连)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0.9 亿元;2024年2月 29 日,锦州港为关联方辽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西投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25 亿元;2024 年 5 月 22 日,锦州港为关联方辽宁立德屋贸易有限公司、沈阳万家美喜悦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3.9 亿元。综上,锦州港 2022 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321,841.78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47.63%;2023 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566,063.07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82.73%;2024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688,411.65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121.86%;2024 年下半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100,652.84 万元。锦州港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 万元的罚款。二、对刘辉给予警告,并处以 900 万元罚款。 三、对李挺给予警告,并处以 650 万元罚款。 四、对尹世辉给予警告,并处以 360 万元罚款。 五、对张文博给予警告,并处以 210 万元罚款。 六、对徐健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七、对曹成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八、对宁鸿鹏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九、对丁金辉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十、对苑志刚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十一、对李桂萍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十二、对刘福金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十三、对李志超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1 03: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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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30日津药药业(60048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市监垄处〔2025〕1号


    • 被处罚当事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就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 42,764,400.00 元;(二)并处2023年度销售额 8%的罚款 132,139,751.80 元,结合宽大情形,减免罚款额的80%,减免后实际罚款 26,427,950.36 元。以上罚没款合计69,192,350.36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1 03: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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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9日九鼎新材(00220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证监罚字20255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九鼎新材涉嫌未及时披露股票被冻结事项 2023 年 11 月 6 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裁定冻结深圳翼威持有 的 34,396,1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5.28%)。11 月 24 日,福州中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冻结前述股票。 2023 年 11 月 16 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裁定冻结深圳翼威持 有的 127,400,0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19.55%),冻结西安正威持有的 41,320,0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6.34%)。11 月 27 日,成都中院通过中登公司冻结前述股票。 不晚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知悉前述股票被冻结事项。 (二)九鼎新材涉嫌未及时披露股票拟拍卖事项 2023 年 12 月 28 日,福州中院作出网络拍卖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明将公开拍卖深圳翼 威持有的 20,996,1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3.22%)。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知悉上述股票拟拍卖事项。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部分股份将被司 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一并披露上述股票被冻结、股票拟拍卖事项。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二十万元罚款;二、对王文银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1 03: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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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9日天首退(00061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 被处罚当事人: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1 年 10 月至 12 月,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首发展或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具体由其控股孙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山西天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首,现已更名为“山西 大呈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指定客户销售键合金丝及蒸发金产品,上述产品在 天首发展的安排下最终送至贵金属回收商处进行黄金回收并回笼资金(以下简 称键合材料业务)。天首发展通过以上模式反复循环交易,实现虚假销售键合 金丝及蒸发金产品收入 115,049,360.60 元。上述过程中,指定客户对键合金 丝及蒸发金产品均无真实需求,且采购资金均来源于天首发展时任董事长邱士 杰(其在 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兼任公司财务总监)控制的公司或他人的 银行账户,各环节涉及的资金划转、合同和采购单据的制作、产品交付和回收 等工作均由天首发展决策并组织实施。 综上,天首发展上述销售业务不具备商业实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天首发展《2021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 收入 115,049,360.60 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86.54%,导致天首发展披露 的《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700 万元罚款; 二、对邱士杰给予警告,并处以 350 万元罚款; 三、对张先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四、对陈锋利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五、对李晓斌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六、对李秀华、姜琴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1 03: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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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9日招商南油(60197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1052000042-1-1


    • 被处罚当事人: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的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金山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30 0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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