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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19日鹏都农牧(00250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10号


    • 被处罚当事人: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鹏都农牧未依法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是鹏都农牧的控股股东。2020年-2022年间,鹏都农牧及其子公司向北京雄特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雄特)预付购牛款176,898万元,然后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向北京雄特借款和预收收购意向金的方式,累计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104,797.5万元。鹏都农牧的预付款与合同约定及实际进口肉牛情况不相符,北京雄特对鹏欣集团的借款与鹏都农牧对北京雄特的预付款支付时间、支付金额高度一致,同时北京雄特对鹏都农牧的退款与鹏欣集团对北京雄特的还款时间、还款金额高度一致。鹏欣集团与北京雄特间的资金往来名义上为借款,但均未支付利息。并且北京雄特在与鹏欣集团前期仅有磋商收购意向的情况下,就先行支付意向金9亿元,有悖于正常商业逻辑。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向北京雄特借款和预收收购意向金商业往来的形式,掩盖其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的事实。其中,2020年12月,鹏欣集团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6,000万元;2021年3月,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8,000万元;2021年5月,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10,000万元;2021年6月,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6,000万元;2021年12月,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25,550万元;2022年1月,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49,247.5万元。2023年,鹏欣集团未新增对鹏都农牧的资金占用。截至2023年12月底,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已全部归还104,797.5万元。其中,2021年,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偿还18,100万元;2022年,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偿还14,500万元;2023年,鹏欣集团累计偿还72,197.5万元。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发生后,鹏都农牧均未依法披露。二、鹏都农牧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鹏都农牧未按规定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予以披露。其中,2020年度,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6,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92%。2021年上半年,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累计发生额24,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绝对值的3.64%。2021年度,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累计发生额49,550万元,占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81%。2022年上半年,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累计发生额49,247.5万元,占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净资产绝对值的8.36%。2022年度,鹏欣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鹏都农牧资金累计发生额49,247.5万元,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8.19%。
    • 行政处罚决定:对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22 03: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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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20日同德化工(00236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晋证监处罚字〔2024〕3号


    • 被处罚当事人: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3 年8月30日,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东宏大”)签署《关于转让清水河县同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约定上市公司拟将持有的清水河县同 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蒙化工”)100%股权全部转让给广东宏大或 广东宏大指定的第三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最终转让价格根据广 东宏大聘请的评估机构对标的股权的资产评估结果由双方在签署正式股权转让 协议中确定。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广东宏大向同德化工支付履约保证 金12,000 万元。作为对等担保手段,同德化工承诺于《框架协议》签署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且广东宏大支付履约保证金前,将同蒙化工 100%股权质押给广东 宏大,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成出质登记。同日,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签 订《质押合同》,办理了同蒙化工100%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收取广东宏大12,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 2023 年 8 月 31 日,同德化工决定终止与广东宏大的股权转让交易。2023 年9月4日-9月9日,同德化工向广东宏大发送《协议终止通知函》并办理了 退回履约保证金等事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引发同德化工与广东宏大的民事诉讼。 2024 年 7 月 8 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双方的 诉讼请求,《民事判决书》((2024)内01民初9号)载明:《框架协议》对 双方当事人均有法律约束力,且已经在2023年9月4日解除。 同德化工本次转让同蒙化工100%股权预计产生利润17,709.86 万元,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96.15%,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重大 事件,但同德化工未按规定披露《框架协议》有关信息,直至 2024 年 1 月 30 日发布《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诉讼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时,才予 以提及。?
    • 行政处罚决定:拟决定: 一、对同德化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二、对张烘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三、对邬庆文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四、对张宁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2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22 03: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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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19日杭州高新(30047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余杭应急事故罚〔2024〕19号


    • 被处罚当事人: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3年12月26日22时10分许,公司南区PVC车间作业时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 故,造成一人死亡。接到报告后,区政府依法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公 安分局、区总工会、径山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公司未排查发现人员进入码垛区域 后码垛机器人仍然处于抓包可运行状态的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胡宝泉作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对公司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未及时消 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370000.00)的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胡宝泉处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叁任伍佰叁拾贰圆整(?173532.00)的行 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杭州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22 03: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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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19日汇通集团(60317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万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7号


    • 被处罚当事人: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宁新型环保沥青混合料生产基地项目)
    • 被处罚原因:2024年10月31日,我大队对位于万宁市和乐镇海榆东线东侧地段的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宁新型环保沥青混合料生产基地项目)进行检查(复查)时,发现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宁新型环保沥青混合料生产基地项目)安装、使用不合格的有衬里消防水带和直流水枪逾期未改正;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32条第1款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万宁市消防救援大队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20 03: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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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18日*ST鹏博(600804)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证监立案字0242024010号


    • 被处罚当事人: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行政处罚决定:立案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20 03: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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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18日岭南股份(00271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中城执罚字〔2024〕第85号


    • 被处罚当事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4年8月27日对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现场履职或者组织限期整改案立案调查。经调查,2023年9月17日,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濠四村预制菜生产及配送项目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经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涉案工程所使用的塔式起重机在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现场履职。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19 03: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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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15日晶华微(68813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38号


    • 被处罚当事人: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对公司立案。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19 03: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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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6日上海建工(60017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国动罚决字﹝2024﹞第(28)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战时2#、3#次口密闭通道间密闭隔墙缺失;防护单元B次要出入口除尘室内临空墙缺失,人防围护结构无防护密闭措施,影响人防战时功能。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18 03: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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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8日广百股份(00218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越北京罚〔2024〕第2018号


    • 被处罚当事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旧翼与北京路295号美华之间的连通建筑于1990年建成。该连通建筑地上共2层,基底面积282.6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65.28平方米,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物业,是广百北京路店的组成部分。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1986〕第21期)),待北京路步行街改造扩宽计划实施前,美华暂不拆除与广百旧翼连通。但北京路扩宽规划至今没有建设实施,该连通建筑实际未拆除且保留使用至今。由于历史原因,该连通建筑相关建设资料缺失,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相关建设工程没有办理规划报建手续。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协助调查通知书》、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关于西湖路12号与北京路295号连通建筑情况说明》、《关于广百股份前身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广百股份关于保留广州百货大厦与美华连通建筑合法使用的函》、《广州市建设工程违法建设测量记录册》(工程编号:(2024)违01C041)、《关于提供协助城管综合执法机关提供违法建设规划意见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4〕13678号)等证据证实。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2020年修正)第二条第三款“本条例施行前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属于违法建设,依照建设当时施行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认定”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拾捌万壹仟玖佰玖拾壹元玖角(?181991.9)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北京街道办事处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16 03: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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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15日如意集团(00219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开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3号


    • 被处罚当事人: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4年8月14日,针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济开消限字〔2024〕第0112号)中生产车间违规设置仓库的隐患问题,我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复查,经复查发现以上问题未整改完毕。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山东如意毛纺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肆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16 03: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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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12日*ST紫鑫(00211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12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紫鑫药业相关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导致紫鑫药业对外披露的年报存在重大遗漏二、紫鑫药业虚增在地林下参采购成本,并以采购成本结转存货金额,导致对外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及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2014年至2021年紫鑫药业通过虚增在地林下参采购成本的方式虚增存货。截至调查时,公司尚未对上述行为进行更正,影响延续至2021年。三、紫鑫药业通过舞弊方式虚增2017年、2018年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紫鑫药业向其关联方通化森宝销售双零金参并形成资金闭环,虚增2017年营业收入94,469,743.84元,利润85,374,122.95元。2018年紫鑫药业虚构向其关联方新银润销售在地林下参,虚增2018年营业收入200,000,000元,利润95,005,184.08元。四、紫鑫药业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违规担保事项五、紫鑫药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二、对郭春生处以1000万元罚款;三、对张洪发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四、对封有顺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五、对栾福梅给予警告,并处以155万元罚款;六、对张万恒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七、对韩明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八、对秦静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九、对田丰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十、对孙莉莉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十一、对卢烜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十二、对郭春林给予警告,并处以85万元罚款;十三、对徐大庆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十四、对钟云香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十五、对贺玉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十六、对李宝芝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15 1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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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8日传音控股(68803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建罚﹝2024﹞220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作为传音大厦的建设单位,项目于2023年1月31日竣工验收,于2024年3月26日通过竣工联合(现场)验收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但你单位未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 行政处罚决定: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档案管理规定移交建设工程档案案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广东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15 1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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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8日ST百灵(002424)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证监立案字0312024002号


    • 被处罚当事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行政处罚决定:立案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15 1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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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8日远兴能源(00068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证监立案字0182024003号


    • 被处罚当事人: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涉嫌未及时披露参股子公司重大诉讼
    • 行政处罚决定:立案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15 1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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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4日上海建工(60017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国动罚决字﹝2024﹞第(27)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9处门框垂直度实测偏差e>10mm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15 10: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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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4日和邦生物(60307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1112综执处〔2024〕284号


    • 被处罚当事人: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生产以次充好的产品案
    •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人民币38250元(大写:叁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 2、没收案涉批次“农用氯化铵”(产品标示:产品执行标准:GB/T 2946,氮含量(干基):≥25.4%,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4年5月22日,净含量:1000kg)153袋。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乐山市五通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15 10: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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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6日世纪华通(00260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112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2018-2022 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一)2018 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18年年报少计提商誉减值 准备6,236.30 万元。 2018 年世纪华通全资子公司无锡七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酷网络) 业绩亏损,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2019年3月29日,世纪华通与深圳第七大道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七道)就收购七酷网络事项签订投资意向书(以下简 称意向书)。意向书中约定合作前提为七酷网络估值不低于11亿元。在执行2018 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世纪华通对除七酷网络外的资产组均通过未来现金流量折 现法测算。对于七酷网络资产组,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可收 回金额,且公允价值取值依据为意向书中约定的七酷网络估值,最终未计提商誉 减值准备。 世纪华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时,七酷网络公允价值的确定缺乏合理依据,不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八条规定,导致2018年世纪华通少计 提七酷网络商誉减值准备6,236.30万元,虚增利润6,236.30万元,占当年利润总 额的5.94%。 (二)2019-2022 年年报商誉原值披露错误 2019 年,世纪华通合并盛趣游戏(曾用名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在 计算商誉时使用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未扣除盛趣游戏原账面商誉,并将盛趣 游戏的账面商誉直接与计算得出的合并产生的商誉相加,导致2019年至2022年世纪华通财务报表商誉原值高估12,206.95万元。 (三)2019-2022 年年报报告分部的披露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将点点作 为单独的报告分部进行披露 点点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点点北京)与 DianDian Interactive Holding(以下简称点点开曼,与点点北京合称为点点),于2018 年被世纪华通收 购为其全资子公司,2018年年报世纪华通将点点作为报告分部。 2018-2022 年,点点审定营业收入占世纪华通营业收入比例均超过30%,且 几乎全部来自对外交易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第八条及 《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八条规定,点点应当作为报告分部进行披露。 点点不满足与世纪华通其他游戏业务经营分部合并的条件。点点主要资产是 点点开曼,产品发行地区为海外市场,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法律监管环境不同。 世纪华通2019-2022年将点点与其他游戏板块合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5 号-分部报告》第五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在披露分部报告时应将点点作为单 独的报告分部进行披露。 (四)2020-2022 年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2020年、2022年未按规 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虚增、虚减利润 2020-2022 年,世纪华通以游戏业务存在协同效应为由,将 2019 年划分的 “盛趣游戏-盛趣游戏(国内)”、“天游软件”和“点点”3 个资产组合并为“盛趣游戏 (除Actoz Soft Co.,Ltd.)”。2020 年、2021 年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22年计提商 誉减值准备(归母口径)542,848.11万元。 2020-2022 年,世纪华通将“点点”资产组合并,未能合理确定与商誉相关的 资产组、资产组组合。2019-2022年,世纪华通应将点点分部作为单独的报告分 部进行披露,点点应作为单独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点点也具备单独进行减值 测算的基础。世纪华通随意合并“点点”资产组,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 第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2020-2022 年世纪华通未按规定执行商誉减值测试,2020年年报少计提商誉 减值准备76,152.11万元,导致虚增2020年利润76,152.11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 的22.24%;2022 年年报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4,488.54万元,导致虚减2022年 利润34,488.54 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4.95%。二、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 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虚构《千年3》软件著作权转让交易,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盛趣游戏子公司蓝沙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沙)与上海鼎栎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鼎栎),于2020年12月1日签订《著作权转让合 同》,双方约定将蓝沙拥有的《千年3》PC端网络游戏及蓝沙在研状态的一款移 动端网络游戏《境界》(暂定名)转让给上海鼎栎,转让价格为3.5亿元。2021年 4 月,蓝沙确认软件著作权转让收入33,018.87 万元,世纪华通在编制合并报表 时,在未调整相关账务处理的情况将该收入调整到2020年度。 上海鼎栎成立于2020年7月2日,其负责人和主要工作人员均为盛趣游戏 工作人员,上海鼎栎银行账户管理员也是盛趣游戏工作人员,操作权限均为任意 转出。上海鼎栎系盛趣游戏控制的公司。 2020 年12 月31日、2021年4月26日和27日,上海鼎栎向蓝沙合计转账 3.5 亿元。其中2021 年 4 月26日和27日两天,资金在世纪华通或康某、焦某 (二人旗下公司与世纪华通存在长期合作、共同投资)的关联公司等相关主体之间 频繁、集中转入转出,资金从前手账户到后手账户划转一一对应,时间紧凑,具 有明显过账特点。大部分资金流转形成闭环。 相关方对资金流转的解释违背商业逻辑,相关交易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系盛 趣游戏安排的体系内的自我交易,虚构软件著作权交易,不应确认销售收入。世 纪华通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33,018.87万元,利润33,018.87万元,占当年利润 总额的9.64%。 (二)提前确认《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转让交易收入,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 和利润、虚减2021年营业收入和利润 盛趣游戏于2017年开始研发《彩虹联萌》。2020年5月,盛趣游戏子公司 盛绩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与点点开曼、点点北京签署《游戏联合开发协议》, 双方在协议上将签署日期提前到2019年12月23日。点点北京据以确认《彩虹 联萌》2019年及之后研发成本合计9,789.98万元。 2021 年 4 月,点点北京财务总监祝某与钱昊等世纪华通财务人员经多次沟 通,最终确定《彩虹联萌》转让价款和协议条款,以蓝沙、点点北京作为转让方与海南辰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辰思)签署《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 合同》,并将转让合同日期提前为2020年11月13日。2021年4月26日,海南辰 思向蓝沙和点点北京分别转账1.1亿元,转账资金来源于康某和焦某控制的公司。 2021 年6月24日,《彩虹联萌》著作权人变更为海南辰思。2021年8月2日, 《彩虹联萌》著作权人变更为焦某控制的上海苍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12月,点点北京确认《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转让收入10,377.36万 元,确认主营业务成本9,789.98万元。2021年4月28日,蓝沙确认《彩虹联萌》 软件著作权转让收入10,377.36 万元。世纪华通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在未调整相 关账务处理的情况下,将蓝沙确认的《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转让收入10,377.36 万元调整到2020年度。 《彩虹联盟》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于2021年4月完成签订,在2020年并未 签署也并未实际执行,点点北京在2020年12月确认《彩虹联萌》转让收入时不 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世纪华通不应将2021年蓝沙确认的《彩虹联萌》软件著作 权转让收入10,377.36万元调整到2020年度。 世纪华通就《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交易提前确认收入,导致虚增世纪华通 2020 年营业收入20,754.72万元,利润10,964.74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3.20%; 少计2021年营业收入20,754.72万元,利润10,964.74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 3.38%。 (三)《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存在虚假记载 2021 年4月30日,世纪华通披露《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 海盛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以下简称《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及专项报告。其中,盛趣游戏2020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为 296,789 万元,实际完成的扣非净利润为298,576.61万元,超额完成1,786.61万元。 盛趣游戏子公司虚构《千年3》软件著作权交易,虚增盛趣游戏2020年营 业收入33,018.87 万元,利润 33,018.87 万元(归母净利润 28,066.04 万元);提前确 认《彩虹联萌》软件著作权交易收入,虚增盛趣游戏2020年营业收入10,377.36万 元,利润 10,377.36 万元(归母净利润 8,820.75 万元)。扣除因《千年 3》、《彩虹联 萌》软件著作权转让而虚增的2020年利润,盛趣游戏2020年完成的归母净利润应为261,689.82 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八百万元罚款; 二、对王苗通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 三、对王佶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九十万元罚款; 四、对钱昊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五、对赏国良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罚款; 六、对纪敏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8 03: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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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7日蓝盾退(30029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5号


    • 被处罚当事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蓝盾退2022年半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1.2022 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错报 2022 年3月,蓝盾退控股子公司宜宾蓝盾量子科技有限公司与1家客户签 订并完成了合同金额为2,338.95万元的贸易业务。蓝盾退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 中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第三十四条,导致蓝盾退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多计2,044.14万元。 2022 年上半年,公司将其及全资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与2家 客户发生的7笔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蓝盾退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 营业收入多计1,364.25万元。另,2023年2月17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 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中显示,公司需对部分营业收入核算方式进行调整,同时公 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对该7笔业务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上述事项导致蓝盾退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408.39万元。 2.2022 年上半年通过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2022 年上半年,蓝盾退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满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 与5家客户业务,以伪造购销合同、签收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1,165.74万元。 综上,蓝盾退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累计虚增营业收入 4,574.13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的44.63%。 (二)蓝盾退2022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2022 年下半年,蓝盾退全资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与2 家客户业务,以伪造购销合同、产品签收单及结算单等方式,虚构营业收入 273.31 万元,扣除成本32.13万元后,虚增利润241.18万元。 因公司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前调减了上半年重大错报导致的虚增营业收 入3,408.39 万元,因此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439.06万元, 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绝对值的14.66%。
    • 行政处罚决定:?(1)对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2)对柯宗贵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3)对罗宇航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4)对陈伟纯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5)对柯明海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8 03: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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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6日ST浩丰(30041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18号


    • 被处罚当事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0 年,浩丰科技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航空管系统装备有限 公司等5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上述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浩丰科 技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浩丰科技未正确核算上 述业务,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 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李继宏作为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将案涉资金融通业务引入浩丰科技,并 负责具体实施,故意隐瞒业务实质。高慷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申畅作为公司时 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未充分关注案涉资金融通业务的商业实质。上述 三人均对浩丰科技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相关文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二、对李继宏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三、对高慷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四、对申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8 03: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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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5日皖能电力(00054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华东监能罚字〔2024〕71号


    • 被处罚当事人: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该单位存在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我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决定对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行为,给予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华东能源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8 03: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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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5日达 意 隆(00220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埔云埔综执罚决﹝2024﹞014号


    • 被处罚当事人: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一路23号进行建设。自编号N35、自编号N42、自编号N22、自编号N43、自编号N44、自编号N45共6幢属于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违法建设。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641713.06元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8 03: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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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4日ST中装(00282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罗劳监罚﹝2024﹞019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拖欠工资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6 03: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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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2日ST锦港(60019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 被处罚当事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行政处罚决定:对公司立案。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6 03: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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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1日中国重汽(000951)新增2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371600202400153


    • 被处罚当事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并予以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371600202400152
    • 被处罚当事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案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并予以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6 03: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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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1日京山轻机(00082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证监立案字0052024008号


    • 被处罚当事人: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大成”)虚增利润,导致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行政处罚决定:对公司立案。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5 03: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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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3日上海建科(60315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徐汇区建管第220240057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贰佰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4 03: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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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4日怡 亚 通(00218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南关缉违字〔2024〕703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我关调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行为:2024年05月08日,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泰国冷冻榴莲果肉货物一批,报关单号516620241664047322。经海关查验发现,原申报项一货物冷冻榴莲(B级)9320千克,单价5.597美元/千克,总价52164.04美元;项二货物冷冻榴莲(C级)18160千克,单价4.625美元/千克,总价83990美元。实际到货均为冷冻榴莲(B级)27480千克。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所列之违规行为,进口货物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漏缴税款人民币11283.29元。
    • 行政处罚决定:科处罚款人民币50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海关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3 03: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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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5日ST贵人(60355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8号


    • 被处罚当事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齐齐哈尔市荣鼎粮食有限公司等公司为ST贵人的关联法人 李志华于2021年7月开始担任ST贵人董事,2022年7月成为ST贵人实际 控制人,2022年8月担任ST贵人董事长。案涉期间,李志华同时是齐齐哈尔市 荣鼎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鼎粮食)、甘南县玉弘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玉弘粮食)、龙江月盛利粮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月盛利)、黑龙江诚运粮屹玉 米购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运粮屹)等4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公司法》 (2018 年修正)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荣鼎粮 食、玉弘粮食、月盛利、诚运粮屹是ST贵人的关联法人。 二、ST贵人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21 年8月至2023年3月,ST贵人全资子公司金鹤米程莱农业(上海)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米程莱)、金鹤农业(齐齐哈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鹤农业)向玉 弘粮食、荣鼎粮食、月盛利、诚运粮屹4家关联公司采购粮食产品,共发生关联 交易879,831,895.96 元,公司迟至2024年1月20日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披 露。其中,2021年8月11日,米程莱与玉弘粮食签订《粮食购销合同》,首次 发生关联交易。截至2022年1月,ST贵人与玉弘粮食连续12个月发生关联交 易累计金额56,738,267.68元,占ST贵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0年经审 计净资产)的551.17%;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间,公司与上述4家关联 公司连续12个月内发生关联交易的累计金额最低为286,492,760.59元,最高为 805,909,052.28 元,占 ST 贵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最低为15.69%,最高达44.15%。 三、ST贵人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2 年1月至6月,米程莱、金鹤农业与玉弘粮食、荣鼎粮食、诚运粮屹 等3家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450,189,775.39元,占公司2022年上半年净 资产的24.96%。 2022 年1 月至2022年12月,米程莱、金鹤农业与玉弘粮食、荣鼎粮食、 月盛利、诚运粮屹等4家关联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金额734,901,731.59元,占公 司2022年净资产的43.16%。
    • 行政处罚决定:1.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2.对李志华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250万元,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罚款350万元,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900万元; 3.对周文凤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 4.对张翼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2 03: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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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31日ST锦港(60019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96号


    • 被处罚当事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锦州港贸易业务相关情况 二、锦州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2 03: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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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3日海通证券(60083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上海银罚字〔2024〕14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3.与不明身份的客户进行交易。
    • 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39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2 03: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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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30日卓朗科技(60022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字2024147 号


    • 被处罚当事人: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卓朗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 年至 2023 年,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卓朗发展)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一)服务器业务 卓朗发展及其子公司江西卓朗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卓朗数据中心有限公 司,将虚假采购的服务器直接或经客户销售给温岭乾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上述交易货物无真实来源,销售过程无实际货物流转, 且销售回款来自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最终主要来自卓朗发展,形成资金闭环。该业务无商业实质。 (二)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业务 卓朗发展将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虚假销售给客户,并同时安排客户将上述产 品销售给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上述交易各业务环节的购销合同和签收单主要内 容由卓朗发展确定,软件及服务未真实交付验收和使用,且销售回款来自乾民科 技等关联公司,最终主要来自卓朗发展,形成资金闭环。该业务无商业实质。 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卓朗科技 2019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 收入 24,915.28 万元、48,912.89 万元、33,861.50 万元、65,612.78 万元、 8,225.45 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 21.05%、45.19%、41.60%、72.46%、 13.2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 24,915.28 万元、30,989.93 万元、33,861.50 万元、 35,713.19 万元、8,225.45 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33.81%、 7.68%、41.26%、86.08%、50.27%。 张坤宇 2019 年 8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卓朗科技董事、副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起任卓朗科技副董事长、总经理,2017 年 9 月起任卓朗发展总经理,期间全 面负责卓朗发展经营管理,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策划并组织 实施财务造假。张坤宇在 2019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准确、完整。 戴颖 2022 年 10 月起任卓朗科技董事、副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8 月代行财务总监职责,2017 年 9 月起任卓朗发展副总经理,期间负责卓朗发展 财务工作,组织财务造假资金划转,统筹管理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参与卓朗发 展财务造假。戴颖在卓朗科技 2022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阎鹏 2019 年 8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卓朗科技董事长,2020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全面负责卓朗科技管理和信息披露,对包含 卓朗发展在内的整个公司体系负有管理责任,未对卓朗发展经营予以有效管控。 阎鹏在卓朗科技 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 王志刚 2022 年 10 月起任卓朗科技董事长,2022 年 10 月至 2023 年 8 月代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全面负责卓朗科技管理和信息披露,对包含卓朗发展在 内的整个公司体系负有管理责任,未对卓朗发展经营予以有效管控。王志刚在卓朗科技 2022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 刘新林 2016 年 8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卓朗科技董事、总经理,2017 年 9 月 至 2020 年 11 月任卓朗发展董事,2020 年 11 月至 2023 年 1 月任卓朗发展董事 长,期间负责卓朗科技经营管理,未对卓朗发展经营予以有效管控。刘新林在卓 朗科技 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 岳洋 2022 年 10 月起任卓朗科技监事,2017 年 9 月起任卓朗发展副总经理, 期间负责卓朗发展销售业务,联络虚假客户,安排制作虚假销售合同,参与卓朗 发展财务造假。岳洋在卓朗科技 2022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 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王超 2022 年 10 月起任卓朗科技职工监事,2017 年起任卓朗发展投融资部 负责人,2023 年 6 月起任卓朗发展副总经理,期间参与调配造假资金,共同管 理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参与卓朗发展财务造假。王超在卓朗科技 2022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庞国栋 2020 年 5 月至 2022 年 10 月任卓朗科技副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卓朗发展财务总监,期间作为卓朗科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未 充分关注卓朗发展财务异常情况。庞国栋在卓朗科技 2020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 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于伟凯 2017 年 9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卓朗发展职工监事。期间联络虚假客 户,安排制作虚假销售合同,参与卓朗发展财务造假,与卓朗科技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二、卓朗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 2019 年 9 月 19 日,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恒泰汇金)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以下简称天津农商 行)签订抵押合同,约定恒泰汇金以名下 27 台涡轮风扇发动机为天津农商行对 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的债权(包括 7.02 亿元本金及利息等费用)提供担保。抵 押物认定价值为 4.91 亿元,占 2019 年、2020 年年末卓朗科技经审计净资产绝 对值的比例为 71.89%、14.82%。卓朗科技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达到披露标准的对外担保事项予以及时披露,也未按照《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 会公告201717 号)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 2019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情况,导致卓朗科技 2019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 重大遗漏。 时任卓朗科技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阎鹏,全面负责卓朗科技信息披露工作, 应督促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未组织安排卓朗科技披露担保事项,在 2019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确认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时任卓朗科技副总经理庞国栋,2017 年 12 月起任恒泰汇金法定代表人,知 悉并参与案涉担保事项,未对卓朗科技相关信息披露予以充分关注,在 2020 年 年度报告上签字,确认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罚款; 二、对张坤宇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 三、对戴颖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 四、对阎鹏给予警告,并处以 350 万元罚款; 五、对王志刚、刘新林、岳洋、王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0 万元罚款。六、对庞国栋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 七、对于伟凯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我会拟决定:对张坤宇、戴颖采取终身市 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上述人员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 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 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1 03: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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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30日西典新能(60331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新消行罚决字﹝2024﹞第0565号


    • 被处罚当事人: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4年8月14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苏州西典新能源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存在:1、二楼三楼排烟风机无法启动;2、主机存在故障点。 我大队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苏新消限字〔2024〕第0180号),责令其于2024年9月14日前改正。2024年9月20日,到期复查发现:二楼三楼排烟风机仍无法启动,主机仍存在故障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1 03: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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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30日*ST宁科(60016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证监立案字 0342024005 号


    • 被处罚当事人: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行政处罚决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虞建明先生立案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1 03: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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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5日东南网架(00213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第2120240094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未对使用的建材产品进行进货检验和质量检测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贰万伍仟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1-01 03: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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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30日佳云科技(30024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42 号


    • 被处罚当事人: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佳云科技的子公司佳节文化于 2021 年组织举办 C-LOUD 音乐嘉年华项目, 该项目导致佳节文化发生重大亏损。佳云科技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确认佳节文 化 2021 年 10 月发生亏损 68,247,957.50 元,至 2021 年 10 月末累计亏损 70,632,388.47 元,占佳云科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361,046,577.13 元) 绝对值的 19.56%,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五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佳云 科技应当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亏损情况,但未及时披露。佳云科技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告的《2021 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了预计亏损情况,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告的《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佳节文化亏损金额。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120 万元罚款; 二、对郭晓群、钟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40 万元罚款; 三、对刘超雄、朱宏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0-31 03: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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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8日*ST天成(60011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黔处罚字20241 号


    • 被处罚当事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天成控股未按规定对万某波、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相关借款的 利息、罚息等进行财务处理,导致公司 2020 年多计净资产达 3707.50 万元,占 当期披露净资产绝对值的 58.71%,公司披露的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天成控股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 二、对高健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三、对黄巨芳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0-31 03: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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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3日太极集团(60012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涪林业罚决字﹝2024﹞第131号


    • 被处罚当事人: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该单位于2017年-2018年期间,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占用重庆市涪陵区武陵山国家森林公园小地名牛皮坝工区处的林地,用于修建重庆市涪陵武陵禅寺(禅院)僧房和坝子,改变了该处林地用途。经现场勘验,违法占用林地面积为0.4685公顷,其中已勘验处罚0.0401公顷(涪林业罚决字〔2023〕第179号)、已审批0.0990公顷(审批文号:渝林许可地〔2022〕600号),改变林地用途0.3294公顷,地类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地方公益林274平方米(折0.41亩),商品林3020平方米(折4.53亩)。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于2024年12月31日前恢复改变林地用途3294平方米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决定对该单位处以下行政处罚:1、处恢复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74平方米的植被所需费用0.8倍的罚款8768元,即274平方米×20元/平方米×2×0.8=8768元;2、处恢复改变林地用途面积3020平方米的植被所需费用1.8倍的罚款108720元,即3020平方米×20元/平方米×1.5=108720元;3、处恢复改变林地用途面积274平方米的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0.8倍的罚款1753.6元,即274平方米×8元/平方米×0.8=1753.6元;4、处恢复改变林地用途面积3020平方米的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8倍的罚款43488元,即3020平方米×8元/平方米×1.8=43488元。以上4项罚款合计162729.6元,大写:壹拾陆万贰仟柒佰贰拾玖元陆角。"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涪陵区林业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0-31 03: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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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17日北京利尔(00239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宁﹞应急罚﹝2024﹞0085号


    • 被处罚当事人: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北京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 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七条第(四)项,作出处人民币20000(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西宁市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1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0-31 03: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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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8日新城市(30077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深龙岗城土行罚决字第 001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截止 2024 年 10 月 16 日,你单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面积 4300.3 平方 米,未拆除面积为 2595.64 平方米。经委托具有专业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结构安 全性检测,加建部分结构与原主体结构混凝土已经连接紧密,如果继续拆除加建 部分会对原主体结构造成一定的损伤,从安全角度考虑,不宜继续拆除。经估值, 你单位未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的评估违法收入为 2974205 元。
    • 行政处罚决定:对于不能继续拆除的加建建筑物,没收违法收入人民币贰佰玖拾柒万肆仟贰 佰零伍元整(人民币:?2974205 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深圳市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0-30 03: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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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5日越博退(30074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证监罚字 (2024)8号


    • 被处罚当事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4年4 月29 日,越动力发布《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2024年4月 30 日,越博动力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称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 年年度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条第一款第(四)项之终止上市条款,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截至目前,越博动力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并导致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22日终止上市。综上越博动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贺靖.时任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李迅,均未能勤勉尽责推进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工作,应当对越博动力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是越博动力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行政处罚决定: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对贺靖给予警告,并处以 160 万元罚款对李迅给予警告,并处以 16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0-29 03: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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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8日大商股份(600694)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中消行罚决字〔2024〕第016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大商储运公司中南路仓库)
    • 被处罚原因:2024年10月25日,我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大连市中山区中南路87 号的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大商储运公司中南路仓库)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二层仓库北侧喷洒管压力表压力值为零,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大商股份有限公司(大商储运公司中南路仓库)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大连市中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0-29 03: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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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5日中锐股份(002374)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烟牟消行罚决字〔2024〕第0151号


    • 被处罚当事人: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塑车间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注塑车间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符合按标准应当设置而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情形,属于严重违法情形,经现场测量,该单位注塑车间所在的建筑面积约为7139平方米,对应的罚款梯次区间为大于肆万壹仟元小于等于肆万伍仟伍佰元。该单位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应在本阶次内上提一个梯次,对应的罚款梯次区间为大于肆万伍仟伍佰元小于等于伍万元。该单位除上述情形外无其他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及不予处罚情形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烟台市牟平区消防救援大队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0-29 03: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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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5日浩丰科技(30041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13 号


    • 被处罚当事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0 年,浩丰科技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航空管系统装备有限 公司等 5 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上述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浩丰科 技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浩丰科技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涉嫌虚增 2020 年度营业收入 7,312.85 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 11.43%,导致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的罚款; 二、对李继宏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的罚款; 三、对高慷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的罚款; 四、对申畅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的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0-29 03: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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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5日中金公司(60199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字〔2024〕151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 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未审慎核查硬件设 备生产情况、未审慎核查软件销售情况、客户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资金流水 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审慎核查关联方借款利息计提事项。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陈立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行政处罚决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 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对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0-29 03: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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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16日狄耐克(300884)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岳县二所税简罚〔2024〕1号


    • 被处罚当事人: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岳阳县税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1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0-29 03: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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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5日东方电缆(60360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港政罚〔2024〕1620


    • 被处罚当事人: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4年7月25日14时40分,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到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根据企业《码头航次靠离泊作业记录表》及询问安全管理人员周晟发现,2024年7月21日上午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甬江港区1#码头靠泊的船舶“福勇6”进行过电缆装卸作业,装卸货物为抢修电缆和一台光纤检测设备;该船于2024年7月18日靠泊,2024年7月23日11时30分驶离。“福勇6”船舶船检证书显示:船舶种类为敷设船,总长95.14米,船宽30.48米,型深5.50米,满载吃水3.700米,满载排水量9061.600吨,空船排水量3041.130吨,参考载货量5310吨。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显示:宁波舟山港甬江港区东方电缆1#码头为2000吨级码头。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宁波市北仑区交通运输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0-27 03: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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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4日祥生医疗(688358)新增2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锡新消行罚决字〔2024〕第0176号


    • 被处罚当事人: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4年8月19日,我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对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1、消火栓系统的稳压泵控制柜手自动不能启泵;2、车间第一层对应的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不能连锁启泵,经调查,该单位的消防系统设施和维护管理由物业管理单位上海赞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法定代表人:王北平)负责管理的。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上海赞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无锡市新吴区消防救援大队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4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锡新消行罚决字〔2024〕第0175号
    • 被处罚当事人: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4年8月19日,我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闭排烟风机房内280℃排烟防火阀,不能连锁停止排烟风机,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4.5.5条的规定,经调查,该单位的消防系统设施和维护管理由物业管理单位上海赞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上海市********,法定代表人:王北平)负责管理的。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上海赞盛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无锡市新吴区消防救援大队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0-25 03: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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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1日东南网架(00213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综执(秀)罚决﹝2024﹞7156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位于秀英区海色路西侧的新海港综合交通枢纽(GTC)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施工承包联合体牵头人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将该项目的幕墙工程分包给你公司,合同价款为13065801.92元,玻璃幕墙(含非曲面、曲面)工程量为12735㎡,目前工程已完工。你公司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为贰级,只能承担单体建筑幕墙面积8000㎡以下建筑幕墙工程,但该项目幕墙实际工程量为12735㎡,已超出你公司的承揽范围。
    • 行政处罚决定:处工程合同价款(13065801.92元)2.3%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叁拾万零伍佰壹拾叁元肆角肆分(?300513.44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0-25 03: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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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22日陕西能源(00128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煤安监六罚〔2024〕14043号


    • 被处罚当事人: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因麟北煤业存在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产整顿 3 日;组织全员学习《煤矿安全生 产条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合理统筹好灾害治理和生 产作业的关系,提高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能力和水平,杜绝限员区域超定员作 业,并依法依规严格落实;罚款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2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0-24 03: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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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0月18日*ST文投(60071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4]2号


    • 被处罚当事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未按规定披露大额赔偿责任事项 2018 年 1 月 5 日,文投控股与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整体开 发建设经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主题乐园和电竞娱乐产业园的合作开发 协议》,约定了金牛湖园区开发项目的具体合作模式。文投控股按约定与南京金 牛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按照 9:1 的出资比例共同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开 发工作,并由项目公司缴纳了项目履约保证金。2021 年 1 月 6 日,南京市六合 区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文投控股下发了《通知函》,告知因文投控股 未能如约推进项目开发工作,项目公司实际缴纳的项目履约保证金 7,965.32 万 元已经作为该项目的违约金。2021 年 4 月 27 日,文投控股披露了 2020 年年报, 将违约金全额确认营业外支出。(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22 年 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2 月 23 日,文投控股发生未披露的诉讼、仲裁 事项 28 起,累计金额 3.1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82%。根据《证 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项,文投控股应当在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诉 讼、仲裁金额达到披露标准后及时披露,但文投控股未及时统计并按规定及时披 露。此后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文投控股又陆续发生 29 起诉讼、仲裁事项,累 计金额 2.44 亿元,均应当及时披露而未披露。?对文投控股未按规定披露大额赔偿责任的行为,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王森 在收到《通知函》当日即知悉该事项,但未在知悉后督促文投控股依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王森是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对文投控股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的行为,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王森,未能组织文投控股及时统计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 况,导致文投控股未能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
    • 行政处罚决定:1.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50 万元罚款。 2.对王森给予警告,并处以 11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0月1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4-10-22 03: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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