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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4日惠达卫浴(60338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2052000024-1-1


    • 被处罚当事人: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在船舶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中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存在误差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北疆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25 04: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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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4日华昌化工(002274)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6022030145-1-1


    • 被处罚当事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张家港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25 04: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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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4日溯联股份(30139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江消行罚决字〔2025〕第0069号


    • 被处罚当事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5年2月24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899号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溯联塑胶厂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管理的溯联塑胶厂区消防电源控制柜故障;消防控制主机存在23个故障点位;应急照明控制柜备点位故障;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压力不足,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5〕第JB0102号),责令该单位于2025年04月28日前改正,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25 04: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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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8日*ST围海(00258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证监告字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千年设计虚增收入、虚减成本导致围海股份相应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围海股份部分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减值损失导致相应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1.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700 万 元罚款; 2.对仲成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 3.对汪文强给予警告,并处以 220 万元罚款; 4.对冯婷婷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5.对胡寿胜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6.对宋敏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 7.对张晨旺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 8.对付显阳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9.对李威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10.对王可飞给予警告,并处以 7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22 03: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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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9日四方精创(30046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南)劳监罚﹝2025﹞025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4年11月、12月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涉及劳动者52人,人均月延长工作时间50.88小时。2025年02月11日已对你单位超时加班作出一次行政处罚,本次属于一年内又发生同类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单位给予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对超时加班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罚款人民币26000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21 03: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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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6日中天精装(00298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505060070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装修垃圾产生单位未遵守具体投放要求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9 03: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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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4日巨力索具(00234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淅市监处罚﹝2025﹞26号


    • 被处罚当事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营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 54245.6 元;2、处 30000 元的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9 03: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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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0日中国重汽(00095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安交罚字﹝2025﹞第0402010


    • 被处罚当事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5年4月8日接安阳市高速公路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移交案件,2025年4月8日晚3时驾驶员隋术龙驾驶鲁A320E3从西北绕城高速安姚路收费站闯岗上站被查处,涉嫌超限运输。2025年04月08日11时39分,安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荣谦、杨俊同交警一起将该车引导至安阳市殷都区许家沟超限站,2025年4月8日11时39分,经安阳市殷都区许家沟超限站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77.460吨,超限28.460吨,超限率为58.00%。经调查:隋术龙驾驶的车牌号码为鲁A320E3(临时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登记所有人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挂车临时号牌鲁RPG583,从安阳市殷都区武丁路万通仓储(运昌街南)路边装载钢板到广西柳州十一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驾驶员在该车未办理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的情况下闯岗上站运输超限货物,严重影响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和通行秩序,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调查核实,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安阳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9 03: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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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7日*ST海越(60038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9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海越能源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海越能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二、对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处以300万元罚款;三、对王彬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控股股东高鑫金控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00万元罚款,作为海越能源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50万元罚款;四、对曾佳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9 03: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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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7日皇氏集团(00232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桂处罚字〔2025〕1 号


    • 被处罚当事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19 年 11 月 11 日,皇氏集团全资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 氏数智)与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岳财富)签订了 《泰安市东岳数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差额补足事项,即皇 氏数智确保东岳财富在持有基金份额期间,每年能从基金取得投资本金 6.5%的 投资收益,如实际投资收益金额小于 6.5%的约定收益金额,皇氏数智应支付差 额部分;二是远期回购事项,即基金未达到在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 亿 元,皇氏数智应收购东岳财富持有的 3.1 亿元基金份额。 上述《补充协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 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重要合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 号)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皇氏集团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重大合同及 其履行情况。对于上述事项,皇氏集团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直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皇氏集团才对《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进行披露。
    • 行政处罚决定:拟决定: 1.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 2.对黄嘉棣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 3.对王婉芳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4.对杨洪军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5.对石爱萍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8 03: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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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1日晶丰明源(68836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120250792


    • 被处罚当事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8 03: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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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5日*ST银江(30002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处罚字〔2025〕5 号


    • 被处罚当事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银江技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 年年报和 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事项一)二、银江技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8 年至 2023 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事项二)三、2021 年至 2023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三)四、银江技术相关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事项四)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700 万元罚款; 二、对王辉处以 600 万元罚款; 三、对王腾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 四、对韩振兴、任刚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0 万元罚款; 五、对吴孟立、王瑞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0 万元罚款; 六、对于俊高给予警告,并处以 110 万元罚款; 七、对程平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八、对徐铮波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九、对蒋立靓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7 03: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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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6日宁波海运(60079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6012030068-1-1


    • 被处罚当事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南京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7 03: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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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7日东珠生态(60335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锡惠住建罚决﹝2025﹞6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4年12月30日,接到无锡市惠山区监察委员的案件线索移交单。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惠山新城核心区****地下空间改造工程土石方项目后,将承包工程再分包给无锡市锡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固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分别为240万元和687万元。
    • 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肆万玖仟壹佰叁拾壹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6 03:3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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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9日莱绅通灵(60390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税稽一罚202544号


    • 被处罚当事人: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17年-2018年期间,你企业通过银行汇款、资金回流的方式取得安徽佳世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7份,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票面额合计12312732.62元。套取资金用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无法代扣代缴。
    • 行政处罚决定:对你企业虚开发票且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处少缴税款0.5倍的罚款,计509771.08元;对你企业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且税款无法代扣代缴行为,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1.5倍的罚款,计5148640.83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5 03: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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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0日莱绅通灵(60390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税稽一罚202544 号


    • 被处罚当事人: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17 年-2018 年期间,你企业通过银行汇款、资金回流的方式取得外部第三 方劳务公司(非关联方)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 账薄上多列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票面额合计 12312732.62 元。套取资金用于 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无法代扣代缴
    • 行政处罚决定:对你企业虚开 发票且在账薄上多列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处少缴税款 0.5 倍的罚款, 计 509771.08 元;对你企业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且税款无法代扣代缴行为,处应 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 1.5 倍的罚款,计 5148640.83 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2 03: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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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日*ST宁科(60016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ST宁科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虚增2022年营业收入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46.59%,导致*ST宁科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
    • 行政处罚决定:对*ST宁科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的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宁夏证监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2 03: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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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8日西宁特钢(60011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应急罚〔2024〕工贸040号


    • 被处罚当事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连铸事故包有垃圾,不能满足事故排放要求的违法行为处2.9万元的罚款;对精炼跨熔融金属吊运正下方地坪区域开展冷修包作业的违法行为处2.9万元罚款,合计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两项违法行为处罚5.8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2 03: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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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3日ST美谷(00061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处罚字〔2025〕2 号


    • 被处罚当事人: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奥园)为奥园美谷间接控股股东, 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六十二条第(四) 项所述情形,中国奥园为奥园美谷关联方。二、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 其一,1.2 亿元及 2.04 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中国奥园时任执行董事、首 席财务官陈志斌安排其直接下属冷阳与上市公司联系提供资金支持。冷阳与奥园美谷时任财务总监林斌联系后,经奥园美谷时任董事兼总裁胡冉、林斌以及冷阳 签字批准,奥园美谷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转出资金 1.2 亿元、2021 年 9 月 16 日 转出资金 2.04 亿元至中国奥园关联方。 其二,4.74 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 年 9 月 30 日,中国奥园通过其子 公司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凯弦)分两笔向上市公司子公 司广州奥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奥妍)转入 4.74 亿元。2021 年 10 月 1 日,广州奥妍又分两笔转出 4.74 亿元至深圳凯弦。 2021 年,中国奥园非经营性占用奥园美谷资金最高时点金额 4.74 亿元,累 计金额 7.98 亿元,累计占用资金占奥园美谷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08%。目前,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根据 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19 年《证券法》) 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国奥园非经营性占用奥园美谷资金情况属于应当 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奥园美谷未按规定在相关临时报告中予以披露。
    • 行政处罚决定:一、责令奥园美谷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200 万元; 二、对胡冉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80 万元; 三、对林斌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80 万元; 四、对陈志斌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80 万元; 五、对冷阳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80 万元; 六、对马军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50 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08 03: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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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6日杭萧钢构(60047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徐汇区建管第220250015号


    • 被处罚当事人: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钢爬梯未与钢柱可靠连接,未设置防坠器进行人身保护的问题。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07 03: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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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8日葛洲坝(60006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龙华)应急罚﹝2025﹞41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在龙华大浪街道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坪山段工程1标项目“4.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中,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消除作业人员未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带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该单位未及时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存在瞒报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65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05 03: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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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7日*ST宁科(60016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5号


    • 被处罚当事人: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宁科”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22年1月25日,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棠支行(以下称南粤银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以持有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49%的股权做质押,为南粤银行与广东鸿俊投资有限公司之间在2019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16日期间不超过48,69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并在2022年1月26日完成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公司就担保事项未履行审议决策程序、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在2022年年报中也未披露,迟至2024年12月7日才以临时公告的形式补充披露
    • 行政处罚决定: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宁夏证监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04 03: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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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6日鲁阳节能(00208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淄源)应急罚〔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贰万元整;2.罚款叁万元整,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款伍万元(¥50000)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04 03: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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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0日西昌电力(600505)新增2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监能罚字【2025】9号


    • 被处罚当事人: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涉嫌对用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当事人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处罚金额:650000.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监能罚字【2025】10号
    • 被处罚当事人: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提供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处罚金额:275000.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04 03: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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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31日长沙银行(60157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银罚决字﹝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1.集中支付退回资金退回零余额账户后,未按规定退回国库;2.将经收的预算收入款项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以外其他科目或账户。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处25.5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3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04 03: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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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日塞力医疗(60371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处罚字20251号


    • 被处罚当事人: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大股东资金占用,(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
    • 行政处罚决定: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 罚款; 对温伟给予警告,并处以610万元罚款; 对王政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 对杨赞、刘源、温小明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温一丞、范莉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对刘文豪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 对熊飞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03 03: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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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5日ST中青宝(30005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1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至2021年期间,宝腾互联与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信)签订采购合同,后与高德信介绍的深圳市圳通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盟邦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金利众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贝文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昊力泰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浩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以下统称相关公司)签订相同标的的销售合同。高德信将合同款项转给相关公司,经由宝腾互联最终转回高德信。上述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宝腾互联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或虚减利润,导致中青宝披露的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3,361.32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17%,虚增营业成本2,527.92万元,虚增利润833.4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96%;2020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09.4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9.56%,虚增营业成本2,111.32万元,虚增利润698.1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45%;2021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787.8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3%,虚增营业成本2,509.22万元,虚减利润721.3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17%。二、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3年12月29日,中青宝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当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中青宝及其实际控制人李瑞杰不晚于2024年4月19日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一项的规定,中青宝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但张云霞、李瑞杰为避免影响中青宝及其关联公司融资等,共同要求中青宝暂不披露。至2024年7月26日,中青宝才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并收到、及的公告》对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 行政处罚决定: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深圳证监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02 03: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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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8日建艺集团(00278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8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建艺集团因与恒大集团相关子公司或项目公司签署施工合同,形成对恒大集团的债权,恒大集团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双方采用以房产抵债方式进行债务重组。 2022 年 5 月 10 日、2023 年 2 月 13 日,建艺集团分别与恒大集团子公司深圳市 万京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卓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云岳置业有限公 司开展以房抵债交易,交易金额合计 39,061,426.61 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 资产的 27%,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应及时披露的 事项,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经自查,于 2023 年 8 月 7 日予 以补充披露。唐亮时任建艺集团董事长,未勤勉尽责关注到公司签署重大合同并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张有文时任建艺集团总经理兼董事,知悉 并审批上述债务重组事项,但未关注并督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林振栋时任建艺 集团董事会秘书,知悉并审批同意相关债务重组事项,但未意识到债务重组相关 信息披露法定义务并组织披露。
    • 行政处罚决定:拟作出以下决定:对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01 03: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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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31日建艺集团(00278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9032030054-1-1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应申请许可证而未取得,擅自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珠海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3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01 03: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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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8日ST旭电(00041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 被处罚当事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是2017年东旭光电不符合股票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违法募集资金75.65亿元;2018年东旭集团不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违法募集资金35亿元。二是2015至2019年期间,东旭集团虚增收入累计478.25亿元,虚增利润累计130.01亿元,虚增货币资金447.9亿元(最高);东旭光电虚增收入累计167.6亿元,虚增利润累计56.27亿元。三是东旭集团及相关主体非经营性占用东旭光电、东旭蓝天货币资金,截至目前披露的尚未归还金额合计169.59亿元。四是东旭光电和东旭蓝天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报。
    • 行政处罚决定:拟对李兆廷等43名责任主体合计罚款17亿元,对其中19名主要责任人员采取五年以上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29 03: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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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8日*ST旭蓝(00004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 被处罚当事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是2017年东旭光电不符合股票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违法募集资金75.65亿元;2018年东旭集团不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违法募集资金35亿元。二是2015至2019年期间,东旭集团虚增收入累计478.25亿元,虚增利润累计130.01亿元,虚增货币资金447.9亿元(最高);东旭光电虚增收入累计167.6亿元,虚增利润累计56.27亿元。三是东旭集团及相关主体非经营性占用东旭光电、东旭蓝天货币资金,截至目前披露的尚未归还金额合计169.59亿元。四是东旭光电和东旭蓝天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报。
    • 行政处罚决定:拟对李兆廷等43名责任主体合计罚款17亿元,对其中19名主要责任人员采取五年以上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29 03: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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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7日上海银行(60122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银罚决字〔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1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29 03: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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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7日建设银行(60193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银罚决字〔2025〕1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3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人民银行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29 03: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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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6日葛洲坝(60006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5〕第3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铁路工程建设中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建筑材料,存在不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处66742.75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29 03:4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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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4日安利股份(30021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1072000191-1-1


    • 被处罚当事人: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在船舶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中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存在误差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陆仟玖佰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浦东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25 03: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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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1日香雪制药(30014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5 号


    • 被处罚当事人: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香雪制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一、香雪制药 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 年 12 月,香雪制药位于广州生物岛上 5 栋别墅被相关政府部门拆除, 香雪制药未按规定确认拆除别墅产生的在建工程损失,导致 2019 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 5,383.25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45.98%,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 假记载。2024 年 4 月 30 日,香雪制药发布公告,调整相关在建工程成本。 二、香雪制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6 年至 2020 年年 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6 年至 2020 年,香雪制药以购买信托理财、中药材合作经营等名义支出 款项,并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投资)等关 联方,用于关联方偿还借款、收购股权等。2018 年至 2020 年,香雪制药代关联 方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协和精准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 和精准)支付香岚官洲酒店工程款。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6 年至 2020 年,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实际发生额分别为 58,500 万元、 84,485 万元、140,838.25 万元、65,696.99 万元、135,693.7 万元,香雪制药未 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 2016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仅在 2020 年 年度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126,232.19 万元。上述各年度未披露的 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占香雪制药当期披露净资产的 15.88%、21.75%、35.10%、 15.98%、2.22%。通过上述关联交易,同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 28,000 万元、68,600 万元、155,638.25 万元、70,385.24 万元、95,878.94 万元,香雪 制药未在 2016 年至 2019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仅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占 用余额 62,635.87 万元,该披露余额与实际余额的差额为 33,243.07 万元。上述 各年度未披露资金占用余额分别占香雪制药当期披露净资产的 7.60%、17.66%、 38.79%、17.12%、7.82%。 2021 年 4 月 29 日,香雪制药发布公告,昆仑投资通过以资抵债方式清偿 2020 年资金占用余额 62,635.87 万元。2024 年 4 月 30 日,香雪制药发布公告, 披露 2021 年 4 月 28 日前公司合计向香岚官洲酒店相关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 32,568.85 万元,且 2021 年 4 月份清理控股股东非经营资金占用的过程中,有 2,150 万元的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完毕,应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并按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计收利息费用。同时,昆仑投资通过将资金占用金额冲减香雪制药应付 昆仑投资对协和精准股权交易款、协和精准用实物资产抵偿的方式完成资金占用 偿还。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相关偿还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香雪制药上述方案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 200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 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二项,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三项,《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 告【2016】31 号)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三 十一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并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披露。香雪制药未按规定披露上述事项,2016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披 露的信息有重大遗漏。 上述违法事实,有上市公司公告、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记账凭证及原始 凭证、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0 万元 罚款; 二、对王永辉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处以 300 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 700 万元罚款; 三、对卢锋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四、对黄滨、徐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0 万元罚款; 五、对郝世明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对陈炳华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罚款。对王永辉采取 5 年市场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 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 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 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25 03: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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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4日朗源股份(30017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3号


    • 被处罚当事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朗源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8年12月,朗源股份收购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东优世)51%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为了完成业绩承诺,广 东优世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合同、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 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分 别虚增5,250.69万元、3,494.31万元和1,816.60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 绝对值的9.03%、7.94%和43.02%。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9月25日,朗源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以下简 称更正公告),调减了广东优世虚增的部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但调整 后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仍分别虚增3,788.09万元、2,723.27万元和1,125.0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6.68%、6.17% 和26.91%。朗源股份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违法事实,有朗源股份相关公告、财务资料、相关合同、情况说明、询 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二、对张涛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三、对戚永楙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四、对张丽娜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五、对李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张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戚永楙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 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 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25 03: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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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1日*ST贤丰(00214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广东证监处罚字20254 号


    • 被处罚当事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贤丰控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一、贤丰控股披露的 2023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 年 3 月至 9 月,贤丰控股控股子公司成都史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成都史纪)通过虚构订单、发货凭证,将部分猪疫苗预收账款提前确认为收 入,后再予冲回,导致贤丰控股 2023 年一季度虚增营业收入 8,406,554.32 元、 营业成本 3,320,319.70 元、利润总额 5,055,971.02 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的 28.69%、24.28%、97.82%;2023 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 入 8,848,213.69 元、营业成本 2,622,365.22 元、利润总额 6,193,994.90 元, 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6.59%、8.51%、26.35%。 贤丰控股披露的 2023 年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贤丰控股披露的 2023 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 年下半年,成都史纪通过开展猪疫苗虚假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并虚构 业 务 回 款 和 管 理 费 用 等 , 导 致 贤 丰 控 股 2023 年三季度虚增营业收入 16,812,174.79 元、营业成本 2,860,310.67 元、利润总额 11,471,104.21 元, 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9.89%、6.61%、38.65%。 贤丰控股披露的 2023 年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4 年 4 月,贤丰控股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 2023 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 更正调整。 上述有关违法事实,有上市公司公告、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情况说明、询 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 二、对韩桃子、张扬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80 万元罚款; 三、对丁晨、谢文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20 万元罚款; 四、对黄卫华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25 03: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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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1日ST中装(00282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 6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中装建设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中装建设及其子公司深圳市中装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园林) 将部分内部承包项目按照自营项目进行核算,导致少记成本、虚增利润。2017 年至2021年,中装建设虚增利润金额分别为1,833.44万元、1,292.45万元、4,398.64万元、1,302.19万元、1,610.39万元,分别占中装建设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9.06%、 5.26%、14.74%、3.91%、8.88%,导致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 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中装建设2019 年3月22日披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以下简称 2019年可转债发行文件),2020年9月1日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报告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等发行文件(以下简称2020 年股份发行文件),2021年4月14日披露《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等发行文件(以下简称2021年可转债发行文件),引用了上述相关年度财务数据。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内部承包协议或收费通知书、工程计划成本审 批表、财务资料、相关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 万元罚款; 二、对庄重、庄展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罚款; 三、对于桂添、曾凡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四、对佛秀丽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五、对庄超喜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庄重、庄展诺分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 局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 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 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25 03: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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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1日宁波方正(30099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证监告字20251号


    • 被处罚当事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3 年 6 月 28 日,宁波方正子公司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支付设备采购款的名义对外转出资金 6,435 万元,最终用于支付宁波方正实际控制人方永 杰的关联方收购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款。2023 年 10 月 23 日, 所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2024 年 4 月 18 日,方永杰归还所涉占用资金利息 74.24 万元。 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占宁波方正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 11.13%。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司公告、收购协议、财务资料、采购合同、 借款协议、银行流水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和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宁波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二、对方永杰给予警告,并处以 180 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罚款 60 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 120 万元; 三、对成迪龙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 四、对宋剑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25 03: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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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0日ST鸿达(00200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证监字20251 号


    • 被处罚当事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你们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鸿达兴业涉嫌擅自改变 2019 年募集资金用途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鸿达兴业擅自改变 2019 年募集 资金用途,涉及金额 1,691,280,000 元。其中,2019 年涉及金额为 69,000,000 元,2020 年涉及金额为 1,622,280,000 元。该部分资金主要被控股股东鸿达兴 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集团)及其关联方使用。 二、鸿达兴业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期 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涉嫌存 在虚假记载 (一)鸿达兴业通过虚增营业收入,虚减营业成本、费用等方式,虚增利 润总额,导致 2020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2020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鸿达兴业通过篡改原始财务账套、指使审计 人员虚构审计调整分录和篡改财务报表等方式,调整合并报表及子公司内蒙古 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中谷矿业)、西部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环保)、内蒙古蒙华海勃湾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华海电)财务报表数据,虚构各期营业收入、营 业成本及费用等。涉案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 3,505,452,250.52 元,虚增 利 润 总 额 合 计 4,077,671,116.96 元 。 其 中 , 2020 年 虚 增 营 业 收 入 854,810,460.04 元,虚减营业成本等 110,065,987.55 元,虚增利润总额 964,876,447.59 元;2021 年虚增营业收入 1,793,264,905.13 元,虚增营业成 本、费用等 852,902,333.86 元,虚增利润总额 940,362,571.27 元;2022 年虚 增营业收入 857,376,885.35 元,虚减营业成本、费用等 1,244,996,712.84 元, 虚增利润总额 2,102,373,598.19 元;2023 年 1 月至 6 月虚减营业成本 45,158,499.91 元,虚减管理费用 24,900,000 元,虚增利润总额 70,058,499.91 元。上述期间虚增利润总额分别占鸿达兴业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94.11%、94.42%、618.70%、12.84%。 (二)鸿达兴业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相应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涉嫌 存在虚假记载 如前所述,鸿达兴业擅自改变 2019 年募集资金用途但公司未在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期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中如实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导致前述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三)鸿达兴业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及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关于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情况的 表述涉嫌存在虚假记载 2020 年 1 月 13 日,鸿达兴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不超过 8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0 年 1 月 14 日至 8 月 26 日期间,鸿达兴业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以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名义转出 848,350,000 元。2021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 过《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延长不超过 12 个月。 2022 年 1 月 13 日,鸿达兴业发布《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的公告》,称截至公告日,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 848,350,000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在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 截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848,350,000 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并未实际归还,系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通过子公司及第三方银行 账户,经多次资金循环,虚假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前述公告及报告存在虚假 记载。 三、鸿达兴业涉嫌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及重大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一)鸿达兴业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20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6 日期间,鸿达兴业及其子公司因债 务违约、合同纠纷等事项,引发民事诉讼、仲裁 28 起,涉及金额 27.14 亿元, 占鸿达兴业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75.13 亿元)36.12%。2021 年 4 月 7 日,公 司涉及诉讼、仲裁金额累计达到 762,374,249.04 元,超过公司 2020 年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达到临时报告披露标准,鸿达兴业未及时披露,对后续发生的 诉讼、仲裁事项也未及时披露。迟至 2021 年 8 月 17 日公司才在《2021 年半 年度报告》披露其中 12 起重大诉讼、仲裁,2021 年 12 月 14 日才在《鸿达兴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中披露上述全部重大诉讼、仲 裁。 (二)鸿达兴业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2014 年 12 月至 2020 年 8 月,子公司乌海化工、中谷矿业和参股公司蒙 海华电(2020 年并表成为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 行 3 家银行借款,公司对其提供担保并先后 5 次进行公告。2021 年 3 月至 9 月,因到期未归还贷款,前述 3 家银行作为债权人,直接依据贷款合同条款向 相关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并向相关法院申请立案执行,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共涉及 5 起案件,涉及金额合计 17.94 亿 元。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重大进展,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但鸿达 兴业直至 2021 年 12 月 14 日才在《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中将前述 重大进展作为诉讼、仲裁案件一并披露。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相关定期报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相关情况说明、 工商资料、银行流水、财务凭证等证据证明。
    • 行政处罚决定:1.对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850 万元罚款; 2.对周奕丰给予警告,并处以 2,200 万元罚款; 3.对林桂生给予警告,并处以 600 万元罚款; 4.对姚兵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 5.对林少韩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6.对殷付中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7.对郝海兵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8.对刘江飞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9.对郑伟彬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对周奕丰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林桂生采取 10 年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24 03: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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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9日联创股份(30034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4 号


    • 被处罚当事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联创股份收购上海鏊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鏊投)股权 情况及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联创股份收购上海鏊投股权情况 2017 年 9 月 29 日,联创股份与高胜宁等人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决定以 现金形式收购上海鏊投 50.10%股权。本次交易属于现金收购交易,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2017 年 10 月 16 日联创股份完成上海鏊投 50.1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上海鏊投成为联创股份控股子公司。联创股份于 2017 年 11 月将上海鏊投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8 年 8 月 17 日,联创股份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鏊投 49.90%股权。其后,联创股份先后 5 次披露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交易报告书草 案及后续 5 次修订稿以下统称《交易报告书》),并于 2018 年 12 月 15 日披露重 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2018 年 12 月 19 日,联创股份完成上海鏊投 49.90% 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鏊投成为联创股份全资子公司。 二、联创股份信息披露违法情况 (一)联创股份《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6 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 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联创股份《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上海鏊投 2016 年度、2017 年度 2018 年 1-3 月、2018 年 1-6 月虚增营业 收入分别为 18,349.89 万元、35,595.24 万元、10,353.01 万元、25,204.75 万 元,占联创股份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87%、12.86%、17.68%、 15.92%;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 8,944.44 万元、17,748.60 万元、6,216.14 万元、 12,768.72 万元,占联创股份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1.32%、 37.85%、120.18%、83.47%。 (二)联创股份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联创股份于 2017 年 11 月将上海鏊投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7 年 11 月 至 2019 年 6 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 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联创股份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联创股份 2017 年年度报 告、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分 别为 9,565.14 万元、25,204.75 万元、58,219.98 万元、7,510.65 万元,占联 创股份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6%、15.92%、16.17%、4.43%; 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 4,691.26 万元、12,768.72 万元、23,520.63 万元、3,071.25 万元,占联创股份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00%、83.47%、12.66%、 28.68%。 上述违法事实,有联创股份相关公告、财务凭证、询问笔录、情况说明、司 法裁判文书等证据证明。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二、对高胜宁、李洪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款; 三、对王蔚给予警告,并处以 25 万元罚款; 四、对齐海莹、胡安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 万元罚款; 五、对邵秀英给予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罚款; 六、对郝志健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对高胜宁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洪国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1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24 03: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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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1日ST联合(60035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国旅联合与业绩承诺方签订《利润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北京新线中 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国旅联合子公司,以下简称新线中视)2017-2019年三年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190万元、4,150万元和5,400万元,若任一会计年度实际净 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方需对国旅联合进行补偿。因新线中视未完成 业绩承诺事项,国旅联合于2020年1月收到642.43万元业绩补偿款。该业绩补偿 款应计入2019年资产和利润,但是国旅联合将其计入2020年资产和利润,导致国 旅联合2019年少计资产和利润各642.43万元,占2019年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 的3.55%;2020年多计资产和利润各642.43万元,占2020年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 对值的25.86%。
    • 行政处罚决定:对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22 03: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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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7日ST天瑞(30016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40号


    • 被处罚当事人: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天瑞仪器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天瑞仪器未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相关项目建造服务收入,导致天瑞仪器2021年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61,423.52万元,少计营业成本61,171.43万元,少计利润总额252.09万元。2024年4月,天瑞仪器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1年年度报告作出差错更正。,天瑞仪器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二、对刘召贵、吴照兵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三、对张鑫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22 03: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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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0日宁波海运(60079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402082000046-1-1


    • 被处罚当事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东疆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21 03: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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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4日维业股份(30062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罗)应急罚〔2025〕25号


    • 被处罚当事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4年9月18日16时20分许,罗湖区笋岗街道辖区宝安北路3055号科创大厦裙楼(原营销中心)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向元松死亡。事故发生后,罗湖区人民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事发项目施工承包和劳务发包单位,对搬运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从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 行政处罚决定:决定给予人民币500000元(伍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深圳市罗湖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1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21 03: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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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0日ST智云(30009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


    • 被处罚当事人: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0年,智云股份收购九天中创81.32%股权,九天中创成为智云股份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2年,九天中创虚假确认与江西米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米赞)的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利润2,411.23万元,分别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27%、7.09%。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4月至10月,九天中创为确认上述收入,分多笔向冠威科技(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冠威)、深圳市青睿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鑫明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转款共计6,820万元。三家供应商收到款项当日或隔几日向江西米赞转款6,770万元(武汉冠威截留50万元)。江西米赞收到款项当日或隔数日向九天中创转款6,750万元(江西米赞截留20万元)。上述6,750万元销售收入(含增值税776.55万元)在九天中创、三家供应商与江西米赞间形成明显资金循环,无对应真实销售业务,九天中创虚假确认销售收入。上述行为导致智云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4月19日,智云股份发布公告,更正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冲回营业收入5,973.45万元,冲回利润总额2,411.23万元。

      以上事实,有智云股份公告、银行资金流水、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二、对师利全、周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包锋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四、对李超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1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19 03: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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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6日东方集团(60081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字﹝2025﹞24 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宏伟先生、孙明涛先生、党荣毅先生、康文杰先生、 戴胜利先生、张惠泉先生、吕廷福先生、刘艳梅女士: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我会 调查完毕,我会拟依法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会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 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2020 年至 2023 年,东方集团出于维持农产品贸易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 求以及业绩考核等目的,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 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东方集团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 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 3,896,546,638.75 元、4,865,498,090.36 元、6,542,641,212.14 元、824,804,130.07 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更正前,下同)的 25.20%、32.05%、 50.44%、13.56%,分别虚增营业成本 3,875,480,343.50 元、4,844,256,749.59 元、 6,530,267,411.95 元、823,740,728.14 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成本的 23.74%、29.57%、 45.43%、11.45%。东方集团 2020 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张宏伟作为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2022 年 1 月以来直接参与东方集团的经营活动。 知悉东方集团相关贸易业务实质,通过制定经营计划和考核目标等方式,组织决策东方 集团实施开展相关贸易业务,做大业务规模。 孙明涛自 2017 年 6 月起任东方集团董事长,2021 年 2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东方集团 总裁,期间全面管理东方集团各项业务,并直接管理农产品贸易业务。知悉东方集团相 关贸易业务实质,参与业务审批,组织东方集团贸易团队实施开展相关贸易业务,签署 东方集团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并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党荣毅 2017 年 6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东方集团财务总监:自 2022 年 4 月起任东方集 团副总裁,期间主管东方集团财务工作和融资工作。知悉东方集团相关贸易业务实质, 参与业务审批及部分闭环资金转账,签署东方集团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并保证年报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康文杰自 2020 年 4 月起任东方集团董事会秘书,期间主管东方集团信息披露等工作。 知悉东方集团相关贸易业务实质,参与业务审批,签署东方集团 2020 年至 2023 年年度 报告并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戴胜利 2019 年 10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东方集团副总裁,2020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任东方集团董事,期间主管东方集团农业板块的日常经营。知悉东方集团相关贸易业务 实质,参与业务审批,签署东方集团 2020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并保证年报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张惠泉自 2014 年 6 月起任东方集团董事、副总裁。知悉东方集团相关贸易业务实质, 参与业务审批,签署东方集团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并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吕廷福自 2020 年 6 月起任东方集团监事会主席。知悉东方集团相关贸易业务实质, 签署东方集团 2022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并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刘艳梅 2005 年 6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东方集团监事。知悉东方集团相关贸易业务实 质,参与业务审批,签署东方集团 2022 年年度报告并保证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违法事实,有东方集团相关公告、合同文件、财务资料、会议资料、银行流水、 情况说明、相关客户和供应商提供的资料、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相关证据证明。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罚款; 二、对张宏伟处以 1,000 万元罚款; 三、对孙明涛给予警告,并处以 500 万元罚款; 四、对党荣毅给予警告,并处以 350 万元罚款; 五、对康文杰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 六、对戴胜利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 七、对张惠泉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八、对吕廷福、刘艳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0 万元罚款。对张宏伟、孙明涛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党荣毅采取 5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1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18 03: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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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4日中青宝(30005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证监处罚字【2025】5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中青宝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9 年至 2021 年期间,中青宝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腾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腾互联)与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信)签订采购 合同,后与高德信介绍的深圳市圳通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盟邦科技有限公司、深 圳市金利众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贝文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昊力泰互联信 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浩明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 6 家公司(以下统称相关公司)签 订相同标的的销售合同。高德信将合同款项转给相关公司,经由宝腾互联最终转回 高德信。上述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 宝腾互联通过前述虚构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 其中,2019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 3,361.32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7.17%,虚增 营业成本 2,527.92 万元,虚增利润 833.40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4.96%;2020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 2,809.43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9.56%,虚 增营业成本 2,111.32 万元,虚增利润 698.11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5.45%;2021 年度虚增营业收入 1,787.83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5.03%,虚 增营业成本 2,509.22 万元,虚减利润 721.39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3.17%。中青宝披露的 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中青宝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当日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中青宝及其实际控 制人李瑞杰不晚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据 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 二款第十一项的规定,中青宝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事项,但张云霞、李瑞杰为避免影响中青宝及其关联公司融资等,共同要求中青宝暂不披露。至 2024 年 7 月 26 日, 中青宝才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并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不起 诉决定书>及<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公告》对上述事项予以披露。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银行流水、邮件记录、财务资料、法律文 书、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 行政处罚决定:针对中青宝 2019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行为,依据《证券法》第 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一、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 二、对李瑞杰、张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0 万元罚款; 三、对李逸伦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四、对张思群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针对中青宝未及时披露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为及张云霞、李瑞杰 组织、指使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一、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二、对张云霞、李瑞杰处以 350 万元罚款,其中张云霞承担 200 万元,李瑞杰 承担 150 万元; 三、对李逸伦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四、对高国舟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1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18 03: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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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4日华闻集团(00079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1 号


    • 被处罚当事人: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华闻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华闻集团采用总额法确认子公司北京国广光荣广告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广光荣)、天津掌视广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的互联网广告 代充值业务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 22 号)第三十四条有关规定,造成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而导 致华闻集团披露的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 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华闻集团 2021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183,188,923.48 元,虚增营业成本 183,188,923.48 元;2022 年半年 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59,736,067.20 元,虚增营业成本 59,736,067.20 元;2022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 179,340,616.25 元,虚增营业成 本 179,340,616.25 元。华闻集团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 告、2022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18.15%、15.86%、23.62%。 2024 年 4 月 30 日,华闻集团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 告》,更正了相关会计差错事项。 上述违法事实,有华闻集团相关公告、情况说明、会计凭证、相 关合同、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 元罚款。 二、对汪方怀给予警告,并处以 120 万元罚款。 三、对金日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四、对张小勇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五、对汪波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1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3-18 03: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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