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矩阵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5日南芯科技(688484)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公浦(唐镇)行罚决字〔2025〕00074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上海南芯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未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一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17 03:36:14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3日*ST星光(00207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南)狮综执市监罚罚字12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可确定金额:0.02028(万元),不确定金额:罚款:0.21(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17 03:36:13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2日ST联创(30034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


    • 被处罚当事人: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联创股份收购上海鏊投股权情况 2017年9月29日,联创股份与高某宁等人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决定以现金形式收购上海鏊投50.10%股权。本次交易属于现金收购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10月16日,联创股份完成上海鏊投50.1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鏊投成为联创股份控股子公司。联创股份于2017年11月将上海鏊投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8年8月17日,联创股份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鏊投49.90%股权。其后,联创股份先后5次披露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后续5次修订稿以下统称《交易报告书》),并于2018年12月15日披露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2018年12月19日,联创股份完成上海鏊投49.9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海鏊投成为联创股份全资子公司。 二、联创股份信息披露违法情况 (一)联创股份《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 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联创股份《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记载。其中,上海鏊投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1-3月、2018年1-6月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18,349.89万元、35,595.24万元、10,353.01万元、25,204.75万元,占联创股份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87%、12.86%、17.68%、15.92%;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8,944.44万元、17,748.60万元、6,216.14万元、12,768.72万元,占联创股份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1.32%、37.85%、120.18%、83.47%。 (二)联创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联创股份于2017年11月将上海鏊投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2017年11月至2019年6月,上海鏊投通过借用体外资金、购买虚假业绩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导致联创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联创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9,565.14万元、25,204.75万元、58,219.98万元、7,510.65万元,占联创股份当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6%、15.92%、16.17%、4.43%;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4,691.26万元、12,768.72万元、23,520.63万元、3,071.25万元,占联创股份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83.47%、12.66%、28.68%。
    • 行政处罚决定:对山东联创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17 03:36:12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5日盛航股份(00120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1102000079-1-1


    • 被处罚当事人: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船舶在出港前未将上一航次消耗的燃料种类和数量,主机、辅机和锅炉功率以及运行工况时间等信息按照规定报告海事管理机构
    • 行政处罚决定:不予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洋山港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16 03:35:14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8日赛托生物(30058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菏陶)应急罚〔2025〕13号


    • 被处罚当事人: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年产300吨11α-羟基系列产品建设项目,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壹万伍仟元(¥15000)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菏泽市定陶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13 03:36:14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7日明阳智能(60161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中中山港综执罚字〔2025〕15号


    • 被处罚当事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调查,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21 日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22 号建设的工业附属设施(宿舍楼),工程验收后未开展消防备案。该工程建筑面积:5448.61 平方米,该工程属于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外的其他工程。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和相关书证等证据证实。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中山港街道办事处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9 03:36:14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7日悦心健康(00216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闵消行罚决字〔2025〕第0068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三鲁公路2121号园区内成品仓库南侧使用彩钢板搭建临时建筑物作为丙类仓库租赁给汇友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使用,耐火等级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5.2.3.4条之规定,存在搭建临时建筑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情形,违反了《上海市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闵行区消防救援支队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9 03:36:13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7日西宁特钢(60011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决定书﹝宁﹞应急罚﹝2025﹞001号


    • 被处罚当事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12﹒2”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行政处罚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应予以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同意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9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西宁市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9 03:36:13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30日*ST围海(00258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千年设计虚增收入、虚减成本导致围海股份相应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围海股份部分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减值损失导致相应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冯全宏自2010年1月至2019年8月任围海股份董事长,负责围海股份的全面管理工作。冯全宏未审慎关注千年设计上述违法事项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在围海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18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冯婷婷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围海股份董事长,负责围海股份的全面管理工作。冯婷婷未审慎关注千年设计上述违法事项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在围海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19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仲成荣自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千年设计董事长,负责千年设计全面管理工作;2019年8月至12月任围海股份董事长,负责围海股份的全面管理工作。仲成荣隐瞒千年设计上述违法事实,直接导致围海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是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汪文强自2021年2月起历任围海股份董事长、总经理,自2021年9月起任千年设计董事,自2022年8月起任千年设计董事长,负责围海股份的全面管理工作。汪文强知悉千年设计存在内部承包经营,未充分核实千年设计收入成本问题,知悉六安项目股权转让情况,未充分关注宁海项目、六安项目的减值过程,在围海股份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掌权自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任围海股份副董事长、2018年5月至2021年9月任千年设计董事。王掌权未审慎关注千年设计上述违法事项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在围海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18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贤水自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任围海股份总经理,负责围海股份的日常运营,是2018年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贤水未审慎关注千年设计上述违法事项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在围海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18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胡寿胜自2010年1月至2020年6月任围海股份财务总监、2018年5月至2020年7月任千年设计董事、财务总监,全面负责围海股份财务工作。胡寿胜未审慎关注千年设计收入成本会计处理事项,在围海股份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晨旺自2021年2月起任围海股份副董事长,自2021年9月起任千年设计董事。张晨旺知悉千年设计存在内部承包经营,未充分核实千年设计收入成本问题,在围海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付显阳自2020年5月起任围海股份副总经理。付显阳知悉六安项目股权转让情况,参与宁海项目、六安项目的减值过程,在围海股份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李威自2020年4月起任围海股份副总经理。李威参与六安项目股权转让事项,知悉宁海项目、六安项目的减值过程,在围海股份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王可飞自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任围海股份财务总监,全面负责围海股份财务工作。王可飞知悉六安项目股权转让情况,参与2021年度宁海项目、六安项目减值过程,在围海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宋敏自2022年7月至2024年4月任围海股份财务总监,2022年8月任千年设计董事,全面负责围海股份财务工作。宋敏知悉千年设计存在内部承包经营,未充分核实千年设计收入成本问题,知悉六安项目的股权转让情况,参与2022年度宁海项目、六安项目的减值过程,在围海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是2022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行政处罚决定:1.对冯全宏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2.对王掌权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3.对杨贤水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1.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2.对仲成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3.对汪文强给予警告,并处以220万元罚款;4.对冯婷婷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5.对胡寿胜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6.对宋敏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7.对张晨旺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8.对付显阳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9.对李威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10.对王可飞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8 03:36:14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30日*ST中程(30020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字【2025】41 号


    • 被处罚当事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至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情形。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JIA XIAOYU、邱岳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向罡、刘涛、于秀成、陈荣东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二、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情形。对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JIA XIAOYU、杨纪国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子明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JIA XIAOYU 参与前述全部违法行为,在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
    • 行政处罚决定:我会拟决定:一、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 二、对 JIA XIAOYU 给予警告,并处以 650 万元罚款;三、对邱岳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四、对李向罡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 五、对刘涛、于秀成、陈荣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 万元罚款;六、对杨纪国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七、对赵子明给予警告,并处以 20 万元罚款。我会拟决定:对JIA XIAOYU 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7 03:37:10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日天邦食品(002124)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6号


    • 被处罚当事人: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你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30日审议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6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已超过12个月,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 行政处罚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7 03:37:10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5月1日联环药业(60051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市监垄处告20253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以垄断协议形式变更、固定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应当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拟对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17,899,200.00 元。(二)并处 2023 年度销售额 8%的罚款 61,627,211.20 元,结合宽大情形,减免罚款额的 30%,减免后实际罚款 43,139,047.84 元,以上罚没款合计61,038,247.84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5月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7 03:37:10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30日仙琚制药(00233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市监垄处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公司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以垄 断协议形式变更、固定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价格,排除限制了地塞米松磷酸钠 原料药销售领域的竞争,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张宇松作为公司主要负责 人,全面主持工作及战略部署
    • 行政处罚决定:(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746,680.00元。(二)并处2023年销售额 8% 的罚款171,550,232.22 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95,296,912.22元。 对张宇 松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600,0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7 03:37:10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5日英派斯(00289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青即)应急罚〔2025〕13号


    • 被处罚当事人: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玖万伍仟元(¥95000)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即墨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7 03:37:09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3日塞力医疗(60371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期间,塞力医疗通过向关联方或第三方支付保证金、提供借款等名义为控股股东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海健康,曾用名天津市瑞美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提供资金,主要用于实际控制人温伟归还股票质押借款本金利息,构成了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与资金占用具体情况如下:2020年期间占用资金发生额1.21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8%,年底占用余额为0.983亿元;2021年期间占用资金发生额1.322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3%,年底占用余额为1.0835亿元;2022年上半年期间占用资金发生额1.1465亿元,占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58%。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赛海健康已全部偿还上述占用资金及利息,2022年年底占用余额为0元。 上述事项塞力医疗未依法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以及2022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事项,导致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以及2022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直至2023年4月27日才一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并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披露。2022年10月28日,塞力医疗控股子公司山东润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与鞠星国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山东润诚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淄博塞力斯51%股权无偿转让给鞠星国指定的第三方山东世纪开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对塞力医疗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影响约为-12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4950.57万元)的24.24%。塞力医疗应当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情况,但公司迟至2023年4月4日才予以披露。
    • 行政处罚决定: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6 03:37:11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9日香溢融通(60083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曙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621号


    • 被处罚当事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当事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宁波市海曙区xx街xx号城隍庙商城改扩建项目的建设单位。2016年7月11日,当事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建字第3xxxxxxxxxxxxxx7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即开始进行该改扩建项目的建设,目前该改扩建项目已竣工,工程面积为1108.55㎡。2024年4月14日,当事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托鉴定单位出具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号为2xxxxxxxxxx)。另根据我机关委托第三方机构针对城隍庙商城改扩建项目所作出的《造价评估报告》,该改扩建项目的工程造价金额评估为人民币2143074元。另未能查明该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单位。另查明,当事人未曾因相同违法行为被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参照《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版)》《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规定》《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肆佰肆拾元整(?2144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宁波银行缴纳指定网点(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一楼)、各罚款代缴点或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 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壹仟肆佰肆拾元整(?21440.00)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3 03:36:14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30日兴通股份(60320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6092030088-1-1


    • 被处罚当事人: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未按照规定标明船名、船籍港、载重线或者遮挡船名、船籍港、载重线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泰州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1 03:35:15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9日ST锦港(60019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1号


    • 被处罚当事人: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锦州港未按期披露《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 8 月 31 日,锦州港发布《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审议结果,《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获得过半数通过,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10 月31 日收盘后,锦州港发布《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挺、时任董事长尹世辉,未能有效保证锦州港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 年半年度报告》。(二)锦州港《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2 年至 2024 年,锦州港通过虚假贸易业务及跨期确认港口包干作业费收入等方式虚增利润,《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 年虚增利润 3,610.45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 22.46%;2023 年虚增利润 6,808.78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5.96%;2024 年第一季度虚增利润 1,537.75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62.05%。 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决策、组织实施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挺参与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董事长尹世辉未审慎关注锦州港存在虚假贸易、对跨期确认收入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时任副总经理张文博分管贸易业务,未审慎关注锦州港存在虚假贸易。上述人员均在锦州港《2022 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上签字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三)锦州港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一是 2022 年至 2024 年,锦州港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刘辉实际控制的公司通过虚假贸易等方式占用锦州港资金,相关交易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 年,锦州港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为 321,841.78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47.63%;2023 年,锦州港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为557,063.07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81.41%;2024 年上半年,锦州港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为399,411.65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70.70%;2024 年下半年未披露资金占用发生额 100,652.84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金占用未归还金额为209,760.03 万元。二是 2023 年至 2024 年,锦州港为关联方提供担保。2023 年1 月17 日,锦州港为关联方辽港(大连)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0.9 亿元;2024年2月 29 日,锦州港为关联方辽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西投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25 亿元;2024 年 5 月 22 日,锦州港为关联方辽宁立德屋贸易有限公司、沈阳万家美喜悦商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3.9 亿元。综上,锦州港 2022 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321,841.78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47.63%;2023 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566,063.07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82.73%;2024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688,411.65 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净资产的 121.86%;2024 年下半年关联交易发生额 100,652.84 万元。锦州港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也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 万元的罚款。二、对刘辉给予警告,并处以 900 万元罚款。 三、对李挺给予警告,并处以 650 万元罚款。 四、对尹世辉给予警告,并处以 360 万元罚款。 五、对张文博给予警告,并处以 210 万元罚款。 六、对徐健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七、对曹成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八、对宁鸿鹏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九、对丁金辉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十、对苑志刚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十一、对李桂萍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十二、对刘福金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十三、对李志超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1 03:35:14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30日津药药业(60048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市监垄处〔2025〕1号


    • 被处罚当事人: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就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 42,764,400.00 元;(二)并处2023年度销售额 8%的罚款 132,139,751.80 元,结合宽大情形,减免罚款额的80%,减免后实际罚款 26,427,950.36 元。以上罚没款合计69,192,350.36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1 03:35:14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9日九鼎新材(00220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证监罚字20255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九鼎新材涉嫌未及时披露股票被冻结事项 2023 年 11 月 6 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裁定冻结深圳翼威持有 的 34,396,1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5.28%)。11 月 24 日,福州中院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冻结前述股票。 2023 年 11 月 16 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裁定冻结深圳翼威持 有的 127,400,0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19.55%),冻结西安正威持有的 41,320,0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6.34%)。11 月 27 日,成都中院通过中登公司冻结前述股票。 不晚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知悉前述股票被冻结事项。 (二)九鼎新材涉嫌未及时披露股票拟拍卖事项 2023 年 12 月 28 日,福州中院作出网络拍卖通知书,该通知书载明将公开拍卖深圳翼 威持有的 20,996,1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3.22%)。 2024 年 1 月 3 日,公司知悉上述股票拟拍卖事项。 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部分股份将被司 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一并披露上述股票被冻结、股票拟拍卖事项。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二十万元罚款;二、对王文银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1 03:35:14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9日天首退(00061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 被处罚当事人: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1 年 10 月至 12 月,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首发展或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具体由其控股孙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山西天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天首,现已更名为“山西 大呈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指定客户销售键合金丝及蒸发金产品,上述产品在 天首发展的安排下最终送至贵金属回收商处进行黄金回收并回笼资金(以下简 称键合材料业务)。天首发展通过以上模式反复循环交易,实现虚假销售键合 金丝及蒸发金产品收入 115,049,360.60 元。上述过程中,指定客户对键合金 丝及蒸发金产品均无真实需求,且采购资金均来源于天首发展时任董事长邱士 杰(其在 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兼任公司财务总监)控制的公司或他人的 银行账户,各环节涉及的资金划转、合同和采购单据的制作、产品交付和回收 等工作均由天首发展决策并组织实施。 综上,天首发展上述销售业务不具备商业实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天首发展《2021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 收入 115,049,360.60 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86.54%,导致天首发展披露 的《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700 万元罚款; 二、对邱士杰给予警告,并处以 350 万元罚款; 三、对张先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四、对陈锋利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五、对李晓斌给予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罚款。 六、对李秀华、姜琴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5-01 03:35:14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9日招商南油(60197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1052000042-1-1


    • 被处罚当事人: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船舶未按照规定开展自查或者未随船保存船舶自查记录的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金山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30 04:20:13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2日ST朗源(30017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5号


    • 被处罚当事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18年12月,朗源股份收购广东优世51%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为了完成业绩承诺,广东优世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合同、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250.69万元、3,494.31万元和1,816.60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9.03%、7.94%和43.02%。朗源股份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9月25日,朗源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以下简称更正公告),调减了广东优世虚增的部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但调整后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仍分别虚增3,788.09万元、2,723.27万元和1,125.0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6.68%、6.17%和26.91%。朗源股份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30 04:20:13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8日江阴银行(00280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锡金罚决字﹝2025﹞5号


    • 被处罚当事人: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1年-2024年,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点领域数据不准确、表外金融衍生品类数据少计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银保监会无锡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30 04:20:12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7日山河药辅(30045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淮南)应急罚〔2025〕三-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东厂区罐区特级动火票(DH-2024-F06-1101)氯甲烷、乙醇未检测,实施时间不足等。
    • 行政处罚决定:决定给予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账号见《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书》。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28 03:35:11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5日津投城开(60032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规资(河西)罚﹝2025﹞001号


    • 被处罚当事人: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以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投入使用
    • 行政处罚决定:1.对当事人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的行为,处以项目违法部分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的罚款;2.对当事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投入使用的行为,免予处罚,结案后尽快完善规划验收手续。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26 03:45:39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4日惠达卫浴(60338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2052000024-1-1


    • 被处罚当事人: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在船舶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中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存在误差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北疆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25 04:11:47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4日华昌化工(002274)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6022030145-1-1


    • 被处罚当事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张家港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25 04:11:47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4日溯联股份(30139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江消行罚决字〔2025〕第0069号


    • 被处罚当事人: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5年2月24日,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899号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溯联塑胶厂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管理的溯联塑胶厂区消防电源控制柜故障;消防控制主机存在23个故障点位;应急照明控制柜备点位故障;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压力不足,支队随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江消限字〔2025〕第JB0102号),责令该单位于2025年04月28日前改正,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重庆溯联塑胶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25 04:11:47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8日*ST围海(00258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证监告字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千年设计虚增收入、虚减成本导致围海股份相应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围海股份部分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减值损失导致相应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1.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700 万 元罚款; 2.对仲成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 3.对汪文强给予警告,并处以 220 万元罚款; 4.对冯婷婷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5.对胡寿胜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6.对宋敏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 7.对张晨旺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 8.对付显阳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9.对李威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10.对王可飞给予警告,并处以 7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22 03:35:10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9日四方精创(30046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南)劳监罚﹝2025﹞025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四方精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4年11月、12月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涉及劳动者52人,人均月延长工作时间50.88小时。2025年02月11日已对你单位超时加班作出一次行政处罚,本次属于一年内又发生同类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对该单位给予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对超时加班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罚款人民币26000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深圳市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21 03:34:10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6日中天精装(00298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505060070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装修垃圾产生单位未遵守具体投放要求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长风新村街道办事处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9 03:37:09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4日巨力索具(00234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淅市监处罚﹝2025﹞26号


    • 被处罚当事人: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营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
    •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 54245.6 元;2、处 30000 元的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9 03:37:09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0日中国重汽(00095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豫安交罚字﹝2025﹞第0402010


    • 被处罚当事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5年4月8日接安阳市高速公路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移交案件,2025年4月8日晚3时驾驶员隋术龙驾驶鲁A320E3从西北绕城高速安姚路收费站闯岗上站被查处,涉嫌超限运输。2025年04月08日11时39分,安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荣谦、杨俊同交警一起将该车引导至安阳市殷都区许家沟超限站,2025年4月8日11时39分,经安阳市殷都区许家沟超限站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77.460吨,超限28.460吨,超限率为58.00%。经调查:隋术龙驾驶的车牌号码为鲁A320E3(临时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车登记所有人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挂车临时号牌鲁RPG583,从安阳市殷都区武丁路万通仓储(运昌街南)路边装载钢板到广西柳州十一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驾驶员在该车未办理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的情况下闯岗上站运输超限货物,严重影响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和通行秩序,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调查核实,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安阳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9 03:37:08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7日*ST海越(60038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9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海越能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二、海越能源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海越能源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对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二、对铜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处以300万元罚款;三、对王彬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控股股东高鑫金控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00万元罚款,作为海越能源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50万元罚款;四、对曾佳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9 03:37:08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7日皇氏集团(00232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桂处罚字〔2025〕1 号


    • 被处罚当事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19 年 11 月 11 日,皇氏集团全资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 氏数智)与泰安市东岳财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岳财富)签订了 《泰安市东岳数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差额补足事项,即皇 氏数智确保东岳财富在持有基金份额期间,每年能从基金取得投资本金 6.5%的 投资收益,如实际投资收益金额小于 6.5%的约定收益金额,皇氏数智应支付差 额部分;二是远期回购事项,即基金未达到在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4 亿 元,皇氏数智应收购东岳财富持有的 3.1 亿元基金份额。 上述《补充协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 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重要合同。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 号)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皇氏集团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重大合同及 其履行情况。对于上述事项,皇氏集团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直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皇氏集团才对《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进行披露。
    • 行政处罚决定:拟决定: 1.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 2.对黄嘉棣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 3.对王婉芳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 4.对杨洪军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5.对石爱萍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8 03:35:09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1日晶丰明源(68836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120250792


    • 被处罚当事人: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8 03:35:09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5日*ST银江(30002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处罚字〔2025〕5 号


    • 被处罚当事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银江技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 年年报和 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事项一)二、银江技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8 年至 2023 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事项二)三、2021 年至 2023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事项三)四、银江技术相关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事项四)
    • 行政处罚决定:一、对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700 万元罚款; 二、对王辉处以 600 万元罚款; 三、对王腾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 四、对韩振兴、任刚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200 万元罚款; 五、对吴孟立、王瑞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50 万元罚款; 六、对于俊高给予警告,并处以 110 万元罚款; 七、对程平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八、对徐铮波给予警告,并处以 80 万元罚款; 九、对蒋立靓给予警告,并处以 5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7 03:35:09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6日宁波海运(60079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506012030068-1-1


    • 被处罚当事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南京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7 03:35:09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7日东珠生态(60335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锡惠住建罚决﹝2025﹞6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4年12月30日,接到无锡市惠山区监察委员的案件线索移交单。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惠山新城核心区****地下空间改造工程土石方项目后,将承包工程再分包给无锡市锡皖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固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分别为240万元和687万元。
    • 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肆万玖仟壹佰叁拾壹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无锡市惠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6 03:35:08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9日莱绅通灵(60390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税稽一罚202544号


    • 被处罚当事人: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17年-2018年期间,你企业通过银行汇款、资金回流的方式取得安徽佳世德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7份,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票面额合计12312732.62元。套取资金用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无法代扣代缴。
    • 行政处罚决定:对你企业虚开发票且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处少缴税款0.5倍的罚款,计509771.08元;对你企业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且税款无法代扣代缴行为,处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1.5倍的罚款,计5148640.83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5 03:35:09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0日莱绅通灵(60390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税稽一罚202544 号


    • 被处罚当事人: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17 年-2018 年期间,你企业通过银行汇款、资金回流的方式取得外部第三 方劳务公司(非关联方)开具的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 账薄上多列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票面额合计 12312732.62 元。套取资金用于 发放员工工资奖金,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无法代扣代缴
    • 行政处罚决定:对你企业虚开 发票且在账薄上多列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处少缴税款 0.5 倍的罚款, 计 509771.08 元;对你企业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且税款无法代扣代缴行为,处应 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 1.5 倍的罚款,计 5148640.83 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1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2 03:35:10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2日*ST宁科(60016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ST宁科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中科新材,虚增2022年营业收入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46.59%,导致*ST宁科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1.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
    • 行政处罚决定:对*ST宁科给予警告,并处以550万元的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宁夏证监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2 03:35:10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8日西宁特钢(60011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应急罚〔2024〕工贸040号


    • 被处罚当事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连铸事故包有垃圾,不能满足事故排放要求的违法行为处2.9万元的罚款;对精炼跨熔融金属吊运正下方地坪区域开展冷修包作业的违法行为处2.9万元罚款,合计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两项违法行为处罚5.8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青海省应急管理厅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12 03:35:09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3日ST美谷(00061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处罚字〔2025〕2 号


    • 被处罚当事人:奥园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中国奥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奥园)为奥园美谷间接控股股东, 属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六十二条第(四) 项所述情形,中国奥园为奥园美谷关联方。二、未及时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 其一,1.2 亿元及 2.04 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中国奥园时任执行董事、首 席财务官陈志斌安排其直接下属冷阳与上市公司联系提供资金支持。冷阳与奥园美谷时任财务总监林斌联系后,经奥园美谷时任董事兼总裁胡冉、林斌以及冷阳 签字批准,奥园美谷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转出资金 1.2 亿元、2021 年 9 月 16 日 转出资金 2.04 亿元至中国奥园关联方。 其二,4.74 亿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 年 9 月 30 日,中国奥园通过其子 公司深圳市凯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凯弦)分两笔向上市公司子公 司广州奥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奥妍)转入 4.74 亿元。2021 年 10 月 1 日,广州奥妍又分两笔转出 4.74 亿元至深圳凯弦。 2021 年,中国奥园非经营性占用奥园美谷资金最高时点金额 4.74 亿元,累 计金额 7.98 亿元,累计占用资金占奥园美谷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0.08%。目前,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根据 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19 年《证券法》) 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三)项,中国奥园非经营性占用奥园美谷资金情况属于应当 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奥园美谷未按规定在相关临时报告中予以披露。
    • 行政处罚决定:一、责令奥园美谷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200 万元; 二、对胡冉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80 万元; 三、对林斌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80 万元; 四、对陈志斌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80 万元; 五、对冷阳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80 万元; 六、对马军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50 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4月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08 03:36:11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6日杭萧钢构(60047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徐汇区建管第220250015号


    • 被处罚当事人: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钢爬梯未与钢柱可靠连接,未设置防坠器进行人身保护的问题。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07 03:35:11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8日葛洲坝(60006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龙华)应急罚﹝2025﹞41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在龙华大浪街道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机场至大亚湾城际坪山段工程1标项目“4.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中,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消除作业人员未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带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该单位未及时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存在瞒报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65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深圳市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05 03:35:10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7日*ST宁科(60016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5号


    • 被处罚当事人: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宁科”或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22年1月25日,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棠支行(以下称南粤银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以持有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49%的股权做质押,为南粤银行与广东鸿俊投资有限公司之间在2019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16日期间不超过48,69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并在2022年1月26日完成了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公司就担保事项未履行审议决策程序、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在2022年年报中也未披露,迟至2024年12月7日才以临时公告的形式补充披露
    • 行政处罚决定: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宁夏证监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04 03:35:13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6日鲁阳节能(00208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淄源)应急罚〔202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1.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贰万元整;2.罚款叁万元整,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款伍万元(¥50000)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沂源县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04 03:35:13

  •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0日西昌电力(600505)新增2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监能罚字【2025】9号


    • 被处罚当事人: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涉嫌对用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当事人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处罚金额:650000.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监能罚字【2025】10号
    • 被处罚当事人: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提供隐瞒重要事实的资料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处罚金额:275000.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3月2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5-04-04 03:35:13

下载证券之星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