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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动态】越博退新增1件行政处罚,被罚款950万元

来源:证券之星观察 2025-11-13 03: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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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11月10日越博退(30074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5]126号


  • 被处罚当事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依据 2005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2005 年《证券 法》)、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 关规定,我会对越博动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 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 钟孟光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当事人徐方伟进行了陈述和申 辩,但未要求听证;应当事人越博动力、李占江、刘恒、孟涛的要求,我会举 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 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越博动力 2018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等业务 2018 年至 2022 年,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视觉识 别板卡代加工等业务以及退货不入账等方式虚增业务收入和利润,导致上述年 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8 年至 2022 年虚增收入分别为 42,466.66 万 元、26,267.59 万元、13,786.52 万元、9,891.41 万元、2,168.14 万元,占当 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86.08%、67.88%、41.33%、32.25%、15.24%;虚增利润总额 分别为 15,324.76 万元、3,263.18 万元、3,620.31 万元、2,201.71 万元、- 72.06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按绝对值计算)的 546.30%、4.00%、92.14%、 8.01%、0.30%。 (二)虚假出售资产 2020 年,越博动力将子公司河南畅行智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河南畅行)全部股权虚假转让至武汉汇创蓝天新能源车辆运营有限公司,导致 2020 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 1,900.48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按绝对 值计算)的 48.37%。 二、越博动力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1 年,越博动力向安庆中安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其中 2,400 万元直接用于偿还越博动力实际控制人李占江股份质押款,占 2021 年经审计 净资产的 18.69%。上述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越博动力未及时披露,也未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越博动力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 2021 年,越博动力未及时披露 3 起重大诉讼,累计合同金额 12,605.52 万 元,占 2020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5.20%;2022 年,越博动力未及时披露 5 起重 大诉讼,累计合同金额 23,076.09 万元,占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79.70%。 李占江 2015 年至 2022 年 12 月任越博动力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越 博动力经营管理,并在 2022 年 6 月至 12 月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在越博动力 2018 年至 2021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作为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及越博动力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决策并组织实施越博动力 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视觉识别板卡代加工等业务及虚假转让河南畅 行等事项;将越博动力借款用于偿还其个人股份质押款,并对上市公司隐瞒该 信息;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占江知悉重大诉讼情况,但 未提醒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刘恒 2021 年 6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越博动力董事,2018 年 6 月至 2022 年 1 月、2022 年 12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越博动力副总经理,分管越博动力销售业 务,在越博动力 2018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作为分管销售业务的副总经理,刘恒在李占江的安排下,负责实施 了越博动力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视觉识别板卡代加工等业务及虚假 转让河南畅行等事项。 徐方伟 2019 年 6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越博动力财务总监,2022 年 12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越博动力副总经理,长期负责越博动力财务工作,在越博动力 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作为 公司财务负责人,徐方伟应当知悉并关注越博动力资金划转和财务数据存在异 常,应当发现河南畅行的转让行为存在异常,但未予以充分关注。 孟涛 2021 年 6 月至 2024 年 3 月任越博动力监事,2015 年至 2024 年 4 月 任越博动力生产总监,分管越博动力生产部、仓储部等,在越博动力 2021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在管理仓储 部、生产部期间,孟涛应当知悉越博动力收到大量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退货, 但未对相关销售退货的异常情况予以审慎关注。 钟孟光 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越博动力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分 管证券事务部、法务部工作。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钟孟光未对越博动力重大 诉讼事项予以充分关注,在知悉越博动力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后亦未及时 改正。 对于越博动力 2018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是李占江,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刘恒、徐方伟、孟涛。 对于越博动力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 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李占江。 对于越博动力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 李占江,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钟孟光。越博动力实际控制人李占江存在组织指使越博动力虚增新能源汽车销售 业务收入和利润、虚假转让资产及隐瞒关联交易等行为具有相关责任
  • 行政处罚决定: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95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11月1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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