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盛和资源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王全根与中国稀有稀土公司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协议约定王全根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有限售条件股份11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托管给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
评论
中国稀有稀土公司是中国铝业公司经营稀有稀土产业的平台。中国铝业公司是国务院专题会议确定的稀土六大集团之一,按照国务院专题会议精神和国家工信部《大型稀土企业集团组建工作指引》、《工信部关于中国铝业公司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实施方案备案的复函》的意见,由中国稀有稀土公司牵头整合四川等地稀土产业。
王全根先生是盛和资源的第二大股东,持有盛和资源4499.06万股股份(限售股),占股份总数的11.95%。
中国稀有稀土公司拥有提名董事等权利。双方约定,王全根将其所持盛和资源1148万股股份(占盛和资源股份总数的3.05%)对应的如下权利委托给中国稀有稀土公司管理,中国稀有稀土公司按规定行使托管权利:(1)请求召集盛和资源股东大会、董事会;(2)委派代表出席盛和资源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3)向股东大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及其他议案的提案权等。协议约定,中国稀有稀土公司有权按照盛和资源《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规定,向盛和资源推荐一名董事、一名管理人员,并按照盛和资源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选举和聘任,参与盛和资源的经营管理。托管期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1月26日止。
中国稀有稀土公司通过股份托管,获得关键的盛和资源股东权利,可能为双方进一步的资产整合埋下伏笔。盛和资源的下属子公司乐山盛和是四川省境内重要的稀土分离企业,原则上属于中国稀有稀土公司整合四川稀土产业的目标范围。此前,乐山盛和与中国稀有稀土共同发起设立了中铝四川稀土(其中中国稀有稀土持股33.5%;乐山盛和持股30.5%;汉鑫矿业持20%),以中铝四川稀土为平台,整合四川省的稀土矿山和冶炼分离企业。此次,通过股份托管协议,中国稀有稀土公司获得了盛和资源的关键股东权利,未来将参与到公司的董事会与日常经营,进一步强化了中国稀有稀土公司与盛和资源的关系,可能为双方的进一步资产整合埋下伏笔。
中国稀有稀土公司已整合广西、江苏、山东等省(区)的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综合利用企业,但缺乏上市平台。目前,中国稀有稀土公司以中铝广西稀土为平台已经整合了广西省的稀土资源与冶炼企业;在江苏,与江苏卓群纳米稀土股份有限公司、阜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宜兴市长江稀土冶炼厂、常熟市盛昌稀土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保利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组建了中铝稀土(江苏)有限公司;在山东,则与钢研集团、山东省相关部分签署了《推动山东稀土企业整合意向书》,将组建中铝山东稀土,整合山东省的资源与冶炼企业。同时,我们观察到,全国稀土六大整合主体只有中铝公司的稀土业务还没有上市平台。
盛和资源增发申请已获证监会受理。公司拟以17.37元/股的价格向和首投资,辽鞍投资,巨星博润(公司第三大股东旗下企业)增发3500万股募集6.08亿用互补充流动资金,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和对外资源整合能力。目前,公司的增发申请已获证监会受理。
公司业绩不佳,但有利润承诺做保障。今年前三个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8亿元,同比下降24.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5万元,同比下降69.08%。受到稀土价格持续低迷、费用上升影响,公司业绩不佳。按照此前在资产重组过程中签订的补偿协议,注入资产的股东对资产今年盈利额(2014年的承诺盈利额为20,093.38万元)有承诺保证,一旦实际业绩不能实现,将按协议约定以股份方式进行业绩补偿。
投资建议
我们认为,公司正持续强化与中国稀有稀土公司的股权合作与业务往来,这有助于提升公司业务的发展前景,为此,给予公司“买入”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