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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证监会放大招 财税两部重磅助攻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09-06 15: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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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

【回购大招】证监会完善回购放大招 还有2200亿外资净流入创历史新高
                证监会鼓励回购出新招 新增哪些回购情形?什么是库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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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阅读===

证监会完善回购放大招 还有2200亿外资净流入创历史新高

刚刚,一个有利于市场稳定的政策意见发布。

证监会今早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证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修法建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从修改内容来看,修改法律扩大了回购情形的范围,简化了回购的决策程序,增加了库存股制度,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进行回购的积极性。

图1:证监会官网发布内容

回购通常表明上市公司对自身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目前市场低迷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回购的需求明显增多。

今年以来,截至9月5日,A股市场已有468家上市公司实施回购,回购金额达236.1亿元,远远超过以往任何一年回购金额。此前回购金额最多的2016年,285家A股公司合计耗资105.49亿元回购。

实际上,不只是回购,上市公司重要股东今年以来也是大举出手增持,外资也在持续净流入;截至今年9月5日,增持金额高达866.49亿元,增持回购金额合计高达1102.59亿元;外资通过沪股通深股通净流入2226.25亿元。

三大举措支持上市公司回购

根据证监会公告,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比较充分的法律依据,修正案草案对《公司法》股份回购的规定作出以下修改:

一是增加股份回购情形,包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上市公司为配合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的发行用于股权转换的,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二是完善实施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简化公司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上市公司配合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发行用于股权转换,以及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等情形实施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

三是建立库存股制度,明确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的本公司股份,可以以库存方式持有。

三大举措简单而言就是:1、增加回购的情形;2、简化回购的流程;3、增加库存股制度。

修正案草案的直接效果,就是鼓励上市公司实施回购。

今年以来回购金额236亿元

中国基金报记者统计,今年以来截至9月5日,A股已有468家上市公司实施回购,回购金额高达236.1亿元。其中美的集团已经公告实施了18.29亿元的回购,该公司7月份公告要实施不超40亿元的回购,为A股史上最大规模的常规回购。

图2:今年来回购金额较大的股票

从美的集团的情况来看,应当还有不少已经公告的拟回购,有进一步回购的需求。因而未来还将有不少公司进行回购。

而从回购历史上来看,今年回购金额明显远远超出历史。上一次回购高潮是在2016年,285家A股公司合计耗资105.49亿元回购。

实际上,不只是回购,重要股东的增持在今年也非常猛烈。截至今年9月5日,982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进行了增持,增持金额(市值)高达866.49亿元。

境外资金今年北上净买入2226亿元

上市公司自身以及重要股东,都是对企业非常了解的“内部人”,他们的增持也表明出不少股票的投资价值已经显现。

另一方面,被认为长期机构投资者的境外资金,今年以来也在大举净买入,其中通告沪股通北上净买入1277.77亿元,通过深股通北上净买入948.48亿元,合计净买入2226.25亿元。

图3:通过沪股通净流入

图4:通过深股通净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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