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修订公开征求意见,以官方文件的方式将两融业务监管中的相关补充规定和窗口指导予以明确,基本符合市场预期。
明确开户条件,客户在不同券商间迁移成本进一步降低:此次规定明确开户条件为从事证券交易满半年、近20 个交易日的日均证券类资产满50 万。鉴于此前的监管要求,大部分公司的开户门槛已恢复至50 万,而开户半年的要求不再局限于 “投资者在同一证券公司从事证券交易满半年”,使得“一人多户”政策之后,客户在不同券商之间迁移成本进一步降低,经纪业务竞争或进一步加剧。
规定证券公司两融业务上限,券商融资需求将进一步上升:此次规定明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金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4 倍”。根据证券业协会的数据,14 年末具有融资融券资格的90 多家券商净资本约为6344 亿元,考虑到今年以来的海通、华泰、广发、东方等已完成的融资,静态测算两融余额上限约3 万亿。由于中信、招商、光大等很多券商均有再融资计划,该上限会进一步提升。目前市场两融余额2.2 万亿,占A 股流通市值3.6%。若市场进一步上涨,券商再融资需求将进一步提升。
按照目前券商净资本水平,海通、中信、华泰的两融业务空余额度较高,国金、太平洋、西部的弹性较大:根据上市券商14 年末的净资本数据以及15 年以来的募集资金情况,按目前的净资本水平,海通、中信、华泰的两融资金额度位于前列,国金、太平洋、西部的空余额度弹性较大。若考虑各上市券商已公布的拟融资方案,中信、海通、国君的额度较大,东兴、国元、兴业的弹性位于前列。
允许合理展期,完善担保物违约处臵方式,建立逆周期调节机制,提升券商的自主调节业务和防范风险的能力:此次规定明确了券商可以自主决定客户进行合理展期,完善担保物维持和处臵方式,建立“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控制指标浮动管理机制”和“可对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比例、标的证券范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和折算率等进行动态调整”的逆周期调节机制,提升券商自主调节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牛市背景下,行业具备反弹机会,建议关注华泰证券、东方证券:活跃的市场带动行业业绩爆棚,前5 个月上市券商披露母公司业绩同比增长3 倍。在业绩表现靓丽的同时,自年初以来,板块出现滞涨,大券商15PE 不足20 倍,估值水平与上一轮牛市相比仍有空间。行业具备反弹机会,建议关注华泰证券、东方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
风险提示: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海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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