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11月21日收盘,博隆技术(603325)报收于77.69元,较上周的78.26元下跌0.73%。本周,博隆技术11月20日盘中最高价报80.73元。11月21日盘中最低价报76.34元。博隆技术当前最新总市值62.16亿元,在专用设备板块市值排名60/177,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2709/5167。
2025年11月19日,公司监事冯长江减持5.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0716%。当日公司股价收盘报79.64元,涨幅1.45%。
2025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治理制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日,登记截止时间为12月3日。会议将审议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所成立于1981年,具备证券服务资质,2024年度审计收入4.79亿元,服务上市公司72家,其中制造业47家。拟签字合伙人唐书、注册会计师朱科举、质量控制复核人蒲艳近三年无处罚记录。2025年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与上年持平,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将总股本由66,670,000股增至80,004,000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经营范围新增多项技术开发与服务内容;不再设立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11月修订后的章程明确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40万元,股票在上交所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利润分配坚持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
公司制定股份变动管理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明确股东、董监高持股与转让的限制条件及信息披露要求,涵盖信息申报、披露监督、增持规范及责任追究。对敏感期交易、减持比例、披露时限及违规处理作出规定。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选聘须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决定,不得提前聘用。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评价标准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聘期内费用可合理调整,更换事务所需履行程序并披露原因。
公司制定防范资金占用制度,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或不当经营性占用资金。规定资金往来原则、责任主体及防范措施,要求董事、高管勤勉履职,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并报告关联资金往来。发生占用时须制定清欠方案,董事会应及时追讨或提起诉讼,并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年报中须同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担保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控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财务部负责审查与跟踪,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复核与信息披露,须履行严格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可临时召集。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签名,保存不少于十年。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监管。募集资金须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变更用途等须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程序并及时披露。募投项目节余资金、超募资金使用及项目延期、重新论证等均有明确规定,须定期披露专项报告,接受保荐人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督。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范董事选举。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可集中或分散使用。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投票,候选人得票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若票数相同影响当选人数,将进行第二轮选举。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需符合独立性要求并作出声明与承诺。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范围、重大事件判定标准及披露原则。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本身发生,须履行披露义务。规定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要求,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
公司制定薪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薪者不适用。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与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并建立追回机制。薪酬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合法、必要、合理、公允,保护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明确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及视同关联人的认定标准,规定决策程序、回避机制及披露要求。重大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禁止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原则上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任职。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审计、提名、薪酬等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其召集。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行使特别职权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防范内幕交易。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要求在信息依法披露前及时登记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送交易所。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股东、实控人、中介机构等均需配合登记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制度规定保密义务、责任追究及档案保存期限。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内控部为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职责包括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经营活动的审计监督,以及对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的重点审计。须定期提交审计报告,督促整改,并配合外部审计。明确审计人员职业操守及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风险,提升效益。明确对外投资定义、原则、决策权限及审批程序,规定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在不同投资规模下的审批权限,对委托理财、分期实施、关联交易等作出特别规定。要求加强流程控制、信息披露及后续管理,确保投资安全与合规。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促进公司治理完善,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明确沟通内容、方式及组织实施机制,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对特定对象来访接待、信息保密、责任追究等作出详细规定。
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董事会负责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0%以上股东符合条件时可提议或自行召集。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议召开前十日提出临时提案。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方式召开,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董事选举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决议须及时公告,律师应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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