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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商标局规定AI不能被视为“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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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了新的指南,明确了在人工智能辅助下开发的发明的专利性,正式将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归类为工具而非创造者。在本周晚些时候发布的通知中,美国专利商标局局长约翰·斯奎尔斯确认,该机构将人工智能软件视为“类似于实验室设备、计算机软件、研究数据库或任何辅助发明过程的工具”。据报道,新的指引强调,虽然人工智能可以促进创新,但发明的法律认可必须归属于人类。尽管该办公室重申了其此前的立场,即AI本身不能被美国法律指定为发明人,但新指南标志着对AI辅助发明申请评估方式政策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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