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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4日电科数字(60085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证监立案字0032026003 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行政处罚决定:立案调查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4月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4-05 03:3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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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4日航锦科技(00081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证监立案字0022026004号


    • 被处罚当事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因公司涉嫌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行政处罚决定:立案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4月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4-05 03: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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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3日恒信东方(30008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4号


    • 被处罚当事人: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2 年,恒信东方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信息)、 诺比侃人工智能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比侃)开展算力系统集 成及技术服务业务,向创意信息销售服务器及相关软件,向诺比侃销售软件。恒 信东方从事创意信息业务和诺比侃部分业务(以下简称案涉业务)时不具有对商 品的控制权,在知悉案涉业务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导致恒信东方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 18,161.14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7.12%。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4月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4-05 03: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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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3日山东章鼓(00259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3号


    • 被处罚当事人: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4 年,在未真实发生接受维修、技术服务等业务的情况下,山东章鼓确认相关销售 费用、管理费用共计846.27万元,导致山东章鼓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减利 润总额846.27万元,占当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的10.37%。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4月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4-05 03: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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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3日洲际油气(60075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1号


    • 被处罚当事人: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截至2025年4月22日,海口东铎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洲际油气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洲际油气)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55%。 2025 年4月23日至4月28日,海口东铎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洲际油气”,减持后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6.55%降至4.02%。海 口东铎在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达到5%且未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情况 下,未暂停交易,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洲际油气”40,461,545股,转让金额 80,146,688.43 元,无违法所得。2025年4月30日,洲际油气披露《洲际油气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和《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4月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4-05 03: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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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3日田野股份(92002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证监立案字0272026001号


    • 被处罚当事人:田野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
    • 行政处罚决定:立案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4月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4-05 0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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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6日包钢股份(60001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包)应急罚﹝2026﹞调-4-10号


    • 被处罚当事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存在现场隐患排查不到位。未发现用于固定吊装蒸发冷却器直段构件的钢丝绳绳夹未起到安全固定作用,缺少对冷却器直段更换项目作业安全防护的隐患排查,缺少对吊装稳定性的评估和确认。对外包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对特种工程公司施工方案执行、技术标准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到位,对现场作业组织、安全等管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炼钢厂处以罚款520,000.000(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4-04 03: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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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5日中力股份(603194)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湖税稽罚﹝2026﹞8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罚款342528.63元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42528.63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湖州市税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4-03 03: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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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4日*ST星农(60378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5号


    • 被处罚当事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3年,*ST星农全资子公司星光致远开展虚假棉花采收、咨询服务、推广服务等业务,公司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6,072.7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69%;虚增利润总额528.9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77%,导致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5年9月27日,*ST星农发布《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 行政处罚决定: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4-03 03: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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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日中远海特(60042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9022010024-1-1


    • 被处罚当事人: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国际航行船舶未经许可进出口岸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东莞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4月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4-02 03: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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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4月1日哈森股份(60395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崇市监处罚〔2026〕239号


    • 被处罚当事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现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8月2日从公司仓库调拨了8双女鞋(货号HL250602),核算成本价格为220元/双,并在南通文峰大世界哈森女鞋专柜按照649元/双的价格对外销售。2025年8月6日向江苏省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销售2双作为抽检品,其余6双存放于南通文峰大世界哈森女鞋专柜未曾销售。2026年1月16日本局依法对所涉6双女鞋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另查明当事人缴纳13%的增值税,销售两双女鞋税费为168.74元。本案货值金额共计5192元,违法所得共计689.26元。
    • 行政处罚决定:综上所述,综上所述,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停止销售,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没收不合格女鞋6双; 2.没收违法所得689.26元; 3.罚款2600元。 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本局将生产商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线索移送至昆山市市场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4月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4-02 03: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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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30日大地熊(68807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甬北关缉违字〔2026〕35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我关调查,当事人有以下违法行为:2025 年 11 月 5 日,当事人委托宁波市简运报关代理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 1 票货物,报关单号为 310120250515024699 ,最终目的国为美国,申报货物共 3 项,申报备注“非 2025 年第 18 号联合公告的管制物项商品”,其中第三项申报品名为稀土永磁体,申报数量为 96 千克,申报总价为 9676.8 美元,申报商品编号为 8505111000 ,申报规格不含管制元素。经海关查验并经检测认定,发现该项稀土永磁体中 72 千克货物镝含量大于 0.1% ,属于《公布对部分中重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 2025 年第 18 号)规定的管制物项,出口需提交《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经计核,上述涉案违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 5.15 万元。
    • 行政处罚决定:科处罚款人民币155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仑海关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4-02 03: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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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30日西部证券(00267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银罚决字〔2026〕3号


    • 被处罚当事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违反反洗钱管理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46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3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4-02 03: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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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7日海利尔(60363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外港关缉违字〔2026〕110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当事人 委托上海锦芸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0 日向海关申报出口至缅甸一般贸易项下 10% 赤霉酸可溶片剂 5000 千克,申报价格 CIF130000 美元,申报商品编号 3808939190 ,出口报关单号 222920250003567956 。另,当事人委托上海航联报关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向海关申报出口至缅甸一般贸易项下 10% 赤霉酸可溶片剂 2000 千克,申报价格 CIF65112 美元,申报商品编号 3808939190 ,出口报关单号 222920230003928222 。经查,上述两票货物均含 33% 无水碳酸钠,为易制毒化学品,被列入《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出口需提 交 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经核定,违法货物价值人民币 1378486.27 元。
    • 行政处罚决定:科处罚款人民币690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31 03: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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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7日司尔特(00253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字〔2026〕1号


    • 被处罚当事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司尔特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虚构工程建设业务,导致2021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司尔特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路发)与陕西某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阳分公司编制虚假的台车掘进合同及结算单,虚构台车掘进业务。贵州路发支付工程款34,704,330.19元,会计核算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至营业成本。贵州路发与浙江某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某巷)、温州某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某泰)、福建某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某辉)等3家公司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上述3家公司未向贵州路发提供工程业务服务,为虚假工程建设业务。贵州路发支付31,202,311.57元,会计核算时将温州某泰、福建某辉相关工程业务在2021年计入营业成本,将浙江某巷相关工程业务通过长期待摊费用分年度摊销至营业成本。上述事项导致司尔特2021年虚增资产45,804,036.78元,虚增利润总额45,804,036.78元。此外,上述工程建设业务在会计核算时,通过长期待摊费用进行分年度摊销,导致司尔特2023年虚增营业成本17,348,548.49元,虚减利润总额17,348,548.49元。 二、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导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司尔特向安徽某合农资有限公司、凤阳县某顺农资有限公司虚假采购尿素,虚增营业成本18,960,270.89元。司尔特全资子公司安徽省司尔特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景德镇市某丰农资有限公司、宣城市某信农资经营部等17家经销商虚假销售有机肥,虚增营业收入9,502,925.00元。上述虚假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导致司尔特虚减2021年利润总额9,457,345.89元。综上,司尔特通过开展虚假工程建设业务、尿素采购及有机肥销售业务,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导致司尔特披露的2021年年报、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1年度虚增利润总额36,346,690.89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76%;2023年虚减利润总额17,348,548.49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5%。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银行流水、财务资料、情况说明、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 行政处罚决定:对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31 03: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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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7日三特索道(00215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鄂处罚字〔2026〕8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三特索道及相关责任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三特索道相关关联关系情况 三特索道案涉期间控股股东为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城建发),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百分之百控股当代城建发,因此当代集团为案涉期间三特索道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当代集团为三特索道的关联法人。 二、三特索道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自 2019 年以来,因间接控股股东当代集团的资金需求,三特索道将资金汇入当代集团指定的收款主体,资金最终转至当代集团及其关联方、合作方,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一)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 年 8 月 3 日至 2020 年 12 月,三特索道未及时披露向间接控股股东当代集团转出资金的发生额为3.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89%。2021 年三特索道未及时披露向当代集团转出资金的发生额为 19.04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67%。2022年 1 月三特索道未及时披露向当代集团转出资金的发生额为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 号)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一项、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三特索道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信息,但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二)2019 年年度报告和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9 年三特索道与间接控股股东当代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14.23 亿元,占三特索道 2019 年年度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133.49%,年底占用余额为 0。2020 年三特索道与间接控股股东当代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 3.7 亿元,占2020 年年度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 25.59%,年底占用余额为 0。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 号)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第四项的规定,三特索道应当在相关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三特索道未在 2019 年年度报告以及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导致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上述 2019 年至 2022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直至2022 年4月30 日在《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中披露。截至 2022 年 4 月,三特索道已全部追回当代集团占用资金及利息。 上述违法事实,有三特索道相关公告、付款指示函、相关主体出具的情况说明、借款协议、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 行政处罚决定:对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的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31 0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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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4日广东建工(002060)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南方监能罚字〔2026〕24号


    • 被处罚当事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三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南方能源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31 0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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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7日ST百灵(002424)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 被处罚当事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贵州百灵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贵州百灵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未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按收入成本费用配比原则计提销售费用。贵州百灵 2019 年少计销售费用 35,012.49 万元,多计利润35,012.49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5.73%;2020 年少计销售费用 24,080.95 万元,多计利润 24,080.95 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115.35%;2021 年少计销售费用6,379.16万元,多计利润 6,379.16 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5.04%;2023年多计销售费用45,941.10万元,少计利润45,941.10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3.17%。上述财务造假行为,导致贵州百灵披露的 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1,00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29 03: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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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6日瑞康医药(00258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烟牟市监处罚﹝2026﹞172号


    • 被处罚当事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当事人为了销售检验耗材给烟台市牟平区整骨医院,2017年12月与烟台市牟平区整骨医院签订《检验集中配送协议》两份,合作期间,当事人为烟台市牟平区整骨医院唯一的检验产品供货商。为了增加检验耗材的销售,2020年开始,当事人免费为烟台市牟平区整骨医院检验科增加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一台,型号为CM-320i;全自动尿液分析系统一台,型号为FUS-1000;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一台,型号为BC-5180CRP;全自动凝血测试仪一台,型号为XL3200c;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一台,型号HTY-16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一台,型号为CS-1600,供其使用,其配套检验耗材只能在当事人处购买。截止到2024年6月,当事人销售给烟台市牟平区整骨医院六台设备的配套检验耗材的销售总额为6125049.25(含税)元,不含税的总额是5420397.57元。检验耗材的进货总额3983374.7(含税)元,不含税的总额是3525110.35元。通过审计部门的认定,当事人销售检验耗材的违法所得为125364.18元。
    •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25364.18元;2.罚款1000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1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29 03: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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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5日纳百川(30166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泰卫职罚〔2026〕1号


    • 被处罚当事人: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9日泰顺县卫生健康局卫生执法人员对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彭溪镇月湖工业区分泰路59号的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并拍照取证。依据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9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报告编号:KZY592*****8023,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测结果,四号车间一层钎焊工/钎焊炉旁岗位存在的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氟及其化合物(不含氟化氢)、氧化铝粉尘(总尘),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未能出示劳动者胡某某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壹名劳动者胡育楷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事实;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未能出示对劳动者胡某某的职业病危害告知的相关材料,纳百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51000.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泰顺县卫生健康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5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27 03: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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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7日法狮龙(60531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嘉税一稽罚﹝2026﹞46号


    • 被处罚当事人: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扣缴义务人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决定:罚款51516.35元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1516.35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嘉兴市税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1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27 03: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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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4日易尚退(00275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3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易尚展示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易尚展示通过虚构业务的方式虚构营业收入和利润,其中2018年至2022年上 半年虚增营业收入86,042,732.71元、78,560,265.89元、325,975,495.63元、 319,320,150.19元、70,332,882.1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7.65%、7.51%、31.83%、39.73%、53.91%,相应虚增的营业成本分别为65,300,161.38元、 41,897,835.01元、235,084,576.99元、507,249,793.78元、68,722,800.90元, 虚 增 2018 年 至 2022 年 上 半 年 利 润 20,742,571.33 元 、 36,662,430.88 元 、 90,890,918.64元、-187,929,643.59元、1,610,081.2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 金额绝对值的18.24%、45.77%、104.07%、-31.12%、1.08%。易尚展示披露的2018 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22年半年度虚 增收入已于2022年11月冲回。 (二)易尚展示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 2020年至2021年期间,易尚展示控股股东、董事长刘梦龙安排下属通过向虚 构供应商付款转出公司资金等方式,用于偿还其个人对外欠款,发生资金占用。 2020年、2021年占用资金发生额分别为93,156,655.82元、9,200,000.00元,占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分别为5.60%、0.53%。截至2020年底、2021年底,刘梦 龙占用易尚展示资金余额分别为84,414,398.86元、92,114,797.92元,分别占当 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84%、7.76%。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易尚展示未按规定 及时披露,也未在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截至2022 年6月底,有关占用资金已清偿完毕。?刘梦龙作为易尚展示的控股股东,授意、安排易尚展示相关人员虚构业务、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构成控股股东指使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拟决定:对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 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26 03: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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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8日*ST沐邦(60339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1号


    • 被处罚当事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700万元的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江西证监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1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25 03: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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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3日兴通股份(60320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2102000008-1-1


    • 被处罚当事人: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行政处罚决定:不予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大港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24 0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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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2日双良节能(60048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证监罚字[2026]10 号


    • 被处罚当事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微信公众号文章涉及双良节能业务拓展、客户关系、产品应用领域等经营信息,且商业航天为近期市场热点,相关内容属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公司未准确、完整表述订单金额及占比较小、双良节能系 Space X 非独家间接供应商、相关业务为偶发性业务等重要情况,导致在“双良集团”和“双良节能”两个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存在误导性
    • 行政处罚决定:对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24 03: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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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0日ST长康(00243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4 号


    • 被处罚当事人: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长江健康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存在重 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以下简称2007年《 信披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182号,以下简称2021年《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自 2021年1月1日至调查日,长江健康控股股东润发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以 下简称润发集团体系)构成长江健康的关联法人。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健康及其子公司经中间方银行账户划转和票据 流转等方式流出资金,最终流入润发集团体系,导致长江健康发生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1年1月13日,资金占用发生额累计6,500.00 万元,占公司2020年披露净资产的1.27%,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 及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但公司未进行临时公告 ,也未对此后发生的资金占用进行临时公告,截至2024年4月30日,资金 占用未归还余额355,805.79万元。其中,2021年1月至6月、2021年全年、 2022年1月至6月、2022年全年、2023年1月至6月,长江健康关联方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150,737.12万元、279,764.40万元、182,905.17 万元、367,405.01万元、213,828.2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28.48% 、60.73%、39.00%、79.01%、46.07%,长江健康未在2021年至2022年年度 报告、2021年至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上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同时,长江健康未对资金占用涉及的商业承兑汇票、融资租赁借款等 进行账务处理,造成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 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资产负债表分别少计负 债75,800.00万元、118,800.00万元、123,800.00万元、118,800.00万元 、135,300.00万元。我局认为,长江健康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定期报告 存在重大遗漏,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的违 法情形。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2007年《信披办法》第五十八条 、2021年《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郁霞秋自2007年10月至2024 年4月担任长江健康董事长,系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其决策 实施前述资金占用行为,导致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披露的相关 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黄忠和自2021年1月至2024年4月担任长江健康副 董事长,其参与决策并具体实施前述资金占用行为,并在相关定期报告上 签字,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勤勉尽责;张义自2019年4月起 担任长江健康财务总监,期间负责公司财务工作,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确保 公司财务独立性和资金安全,导致公司资金长期被大额占用,其在负责组 织编制相关定期报告时亦未提出任何异议。上述3人是长江健康该项信息 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陆一峰自2019年4月至2023年10月担 任长江健康总裁,应按照《公司章程》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但其 未能勤勉尽责,全面了解公司状况,为资金占用行为发生提供了空间,在 审议签署相关定期报告时也未特别关注资金占用相关内容。李一青自2019 年4月至2024年1月担任长江健康副总经理,同时自2022年3月起担任海灵 制药总经理,负责主持海灵制药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等,但案涉期间海灵 制药存在经票据流转方式流出资金,最终流入润发集团体系的情况,李一 青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并以长江健康副总经理身份审阅签署相关定期报 告,保证长江健康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未能勤勉尽责。上述2人 是长江健康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控股股东润发集团组织、指使实施对长江健康的资金占用,导致长江 健康出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 二款所述的违法情形。郁霞秋自2021年1月至2021年2月担任润发集团董事 局副主席兼总裁、自2021年2月至2024年4月担任润发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 裁,黄忠和自2021年1月至2024年4月担任润发集团董事局副主席兼副总裁 ,2人共同决策实施润发集团占用长江健康资金,是润发集团上述违法行 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二、长江健康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2023年12月26日,长江健康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机械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江机械)以5亿元定期存单为吉林省汉合实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汉合实业)开具的5亿元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银票,收款人为润 发集团)提供担保。2024年6月26日,由于汉合实业资金不足,导致其无法 兑付前述银票,长江机械作为担保人,其5亿元定期存单被用于兑付。 该笔担保金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75%,属于《证券法》 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2021年《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及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担保,长江健康未履行股东大 会审批程序,也未及时披露。?
    • 行政处罚决定:对长江润发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零五十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24 03: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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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0日ST东时(60337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3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东方时尚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东方时尚 2022 年未对其子公司重庆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东方时尚)土地租赁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少计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导致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分别虚增利润9,402,916.83 元和 18,931,027.65 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97%和 82.33%。 2024 年 4 月 30 日,东方时尚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更正并追溯调整 2022 年度财务报表。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合同、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询问笔录和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徐雄时任东方时尚董事长、重庆东方时尚董事长,闫文辉时任东方时尚总经理,未勤勉尽责,王红玉时任东方时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对东方时尚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相关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行政处罚决定:拟决定予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的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22 0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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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0日ST明诚(60013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4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明诚文体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0 年和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对武汉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76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21 0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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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7日亚辉龙(68857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 当事人存在 以下违法事实 :2026年1月6日 , 亚辉龙 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脑机星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亚辉龙于2026年1月6日 17点43分发布《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以下简称《首次公告》),其中涉及脑机星链技术路线及产品情况的披露信息为“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径”“目前已开发有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迷走神经刺激仪等产品”。目前,脑机星链的技术路径为非侵入式技术,仅有迷走神经刺激仪有样机,尚处于二类医疗器械证书注册准备阶段,其余产品尚在研发均无样机。《首次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未能准确、完整地反映脑机星链实际技术路线及产品情况。亚辉龙于 2026年1月6日21时27分发布《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其中涉及脑机星链产品情况的补充披露信息为“主要开发产品有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迷走神经刺激仪,相关产品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目前,脑电采集分析仪尚无样机或原型机,仅有个别零部件处于早期测试阶段;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的设计依赖于尚未完成的脑电采集分析仪,仅为远期规划。《补充公告》未完整披露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产品所处的实际开发阶段。亚辉龙于 2026年1月7日22时37分 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问询回复公告》),其中涉及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产品所处开发阶段的补充披露信息仍为“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同时,《问询回复公告》提及脑机星链“在非严肃医疗产品方向具备市场销售能力,目前已有订单”。《问询回复公告》未完整披露上述产品所处的实际开发阶段。同时,《问询回复公告》所涉非严肃医疗产品目前未有实际订单,仅有框架性合作协议,相关表述未准确反映脑机星链非严肃医疗产品实际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对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1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21 0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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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9日达 意 隆(00220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老关缉违字〔2026〕10001号


    • 被处罚当事人: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4年2月23日,当事人委托广州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持520120241014004038号报关单,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旋盖头84个,总价481.32美元(CIF),原产国(地区)中国香港。经查,上述货物实际总价93492美元(CIF),实际原产国(地区)美国,与申报不符。违法货物价值人民币1003734.67元,漏缴税款人民币337596.48元,影响国家税款征收
    • 行政处罚决定:科处罚款人民币15.19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黄埔老港海关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1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20 0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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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1日亚厦股份(00237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绍市人社监罚决字〔2026〕第000001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当事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绍兴饭店装修项目实施了阻挠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进入工作场所检查、调查,销毁或转移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1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19 03: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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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7日英集芯(68820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5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英集芯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6 年 1 月 5 日,英集芯人为策划以“自问自答”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e 互动平台发布“公司在脑电信号采集等核心芯片方面的产品进展与后续规划”的提问,并于次日盘后回复称“公司通过早期投资布局,已涉足脑机接口芯片领域。公司推出的 IPA1299 是一款 8 通道、低噪声 24 位ADC 芯片,专用于人体生物电信号的高精度测量,可适用于脑电信号采集等脑机接口相关场景。IPA1299芯片已量产出货,性能参数可媲美海外头部芯片产品”。公司前述回复称“涉足脑机接口芯片领域”,同时称“公司推出的IPA1299”“性能参数可媲美海外头部芯片产品”“IPA1299 芯片已量产出货”,但公司脑机接口产品的技术路径为非侵入式,与国外侵入式主导技术路径存在显著差异。且“IPA1299 芯片”为英集芯与参股公司精芯唯尔(常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推出,目前处于市场培育期,尚未形成规模化销售及收入,与回复中所称的“公司推出的 IPA1299”“已量产出货”描述不符。 2026 年 1 月 7 日上午 7 点 48 分,公司发布了《关于上证E 互动平台有关问题回复的说明公告》,对上述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 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以40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1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18 03: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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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7日*ST星农(603789)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处罚字[2026]3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事实如下: 2023 年,*ST 星农全资子公司巴州星光致远智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致远)开展虚假棉花采收、咨询服务、推广服务等业务,公司2023 年虚增营业收入 6,072.74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 19.69%;虚增利润总额528.9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9.77%,导致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5年 9 月 27 日,*ST 星农发布《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财务及业务资料、相关合同、银行流水、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 行政处罚决定: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1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18 03: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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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6日招商南油(60197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12040066-1-1


    • 被处罚当事人: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行政处罚决定:不予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南京海事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1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17 03: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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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3日天风证券(60116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36 号


    • 被处罚当事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天风证券案涉股东及股东关联人情况案涉期间,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 号、第 166 号)第八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以下简称2007 年《信披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 2021 年《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上海天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天风证券关联人,合并计算所持有股份后为天风证券第一大股东。 2021 年 4 月,上市公司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峰股份)通过定增成为天风证券持股1.41%的股东。根据 2021 年《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薛某作为文峰股份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文峰股份的关联人。 案涉期间,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商贸)持有天风证券5%以上股份并间接控制武汉光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融资租赁),根据 2018 年修正《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光谷融资租赁为武汉商贸的关联人。此外,天风证券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将光谷融资租赁披露为关联人。(二)天风证券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1.天风证券为股东当代集团提供融资(1)天风证券以自有资金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2020 年至 2022 年期间,天风证券在当代集团的要求下,通过子公司资金划转、指定投资纾困项目、私募基金产品购买当代集团或其关联人发行的债券(以下简称当代系债券)以及自营部门逆回购的方式累计为当代集团提供55.02 亿元融资,其中天风证券已收回 52.53 亿元,剩余 2.49 亿元已通过当代集团破产管理人或管辖法院主张债权。 (2)天风证券以管理的客户资产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天风证券以管理的客户资产通过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股东当代集团提供 10.12 亿元融资;通过在一级市场购买当代系债券,为股东当代集团提供 4.92 亿元融资;通过与2只私募基金开展当代系债券逆回购,为股东当代集团提供15.2亿元融资。2.天风证券为股东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提供融资 2021 年,天风证券参与光谷融资租赁增资扩股,以股权意向金名义向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转款5 亿元,形成为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提供融资。目前,天风证券已收回 5 亿元股权意向金。 3.天风证券为股东文峰股份的关联人薛某提供融资2021 年,由天风证券及其子公司天睿物业为文峰股份的关联人薛某指定的相关公司提供 3 亿元融资。目前,天风证券已收回 3 亿元融资。 (三)天风证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天风证券未按规定披露与当代集团关联交易,2020年至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1)天风证券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天风证券通过子公司天风天睿、天睿物业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形成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 年、2021 年,当代集团对天风证券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14.75亿元、6.95 亿元,占天风证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7%、3.98%;截至 2020 年、2021 年年末,当代集团占用余额分别为12.08 亿元、19.03 亿元,占天风证券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6.92%、7.58%。截至 2022 年 10 月8 日,天风证券已收回当代集团占用本金及占用期间利息。(2)天风证券未按规定披露与当代集团其他类型关联交易,2020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0 年,天风证券通过指定投资纾困项目1.28 亿元、私募基金产品购买当代系债券 24.55 亿元,合计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25.83 亿元;通过当代集团子公司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盈投资)对外投资 2.38 亿元,形成天风证券与当代集团关联交易。 2021 年,天风证券通过私募基金产品购买当代系债券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 5 亿元;通过支付13 亿元受让当代集团对薛某相关公司债权,形成天风证券与当代集团关联交易。2022 年,天风证券通过自营部门逆回购的方式为当代集团提供 2.49 亿元融资,形成天风证券与当代集团关联交易。2.天风证券未按规定披露与光谷融资租赁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1 年,天风证券参与光谷融资租赁增资扩股,以股权意向金名义向光谷融资租赁转款 5 亿元,形成天风证券与光谷融资租赁关联交易。根据 2014 年修正《证券法》(以下简称2014 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2019 年修订《证券法》(以下简称 2019 年《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2007年《信披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二项,2021年《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三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 号)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天风证券应当及时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但其未按规定披露,也未在 2020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天风证券2020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此外,2020 年至 2023 年,天风证券发行13 只债券。相关债券在募集说明书或持续信息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涉及引用了2020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 根据《决定书》,公司还存在2022 年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物业子公司经营范围事项违反承诺等事项.
    • 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公开谴责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1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15 03: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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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9日华特气体(68826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交罚决第﹝2026﹞ZD01433号


    • 被处罚当事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5年12月29日16时39分,执法人员在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坪山高速收费站入口处对司机谭某驾驶的车辆粤E57027进行检查。经查,该车辆所有权人是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司机听从车主公司安排驾驶该车辆执行运输任务,从佛山市南海区出发前往惠州大亚湾,车上载有一批氦气,运载的货物为第2类危险品,运输车辆为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该车辆车头车尾及车身两侧未见有氦气的矩形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牌。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未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的(一年内第一次被查处)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处200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15 03: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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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2日天风证券(601162)新增2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1年12月31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 被执行人 苏 某 旭 、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 持有的41,372,005股 永安林业 股票及红利交付天风证券抵偿相关债务 ,并载明“上述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时起转移”。当日,天风证券作为申请执行人签收了上述 《执行裁定书》 ,其持有的永安林业股票占永安林业总股本的12.29%。
    • 行政处罚决定: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四百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12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5号
    • 被处罚当事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 明 , 天风证券 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天风证券案涉股东及股东关联人情况案涉期间,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8 号、第 166 号)第八十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以下简称 2007 年《信披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 2021 年《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当代集团与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上海天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天风证券关联人,合并计算所持有股份后为天风证券第一大股东。2021 年 4 月,上市公司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峰股份)通过定增成为天风证券持股 1.41% 的股东。 根据 2021 年 《信披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 薛 某作为 文峰股份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 为 文峰股份的 关联人。案涉期间,武汉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商贸)持有天风证券 5% 以上股份并间接控制武汉光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谷融资租赁 ),根据 2018 年修正《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四项 ,光谷融资租赁为武汉商贸的关联人。此外,天风证券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将 光谷融资租赁披露为关联人。二、天风证券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一)天风证券为股东当代集团提供融资1. 天风证券以自有资金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2020 年至 2022 年期间,天风证券在当代集团的要求下,通过子公司资金划转、指定投资纾困项目、私募基金产品购买当代集团或其关联人发行的债券(以下简称当代系债券)以及自营部门逆回购的方式累计为当代集团提供 55.02 亿元融资,其中天风证券已收回 52.53 亿元,剩余 2.49 亿元已通过当代集团破产管理人或管辖法院主张债权。2. 天风证券以管理的客户资产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天风证券以管理的客户资产通过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股东当代集团提供 10.12 亿元融资;通过在一级市场购买当代系债券,为股东当代集团提供 4.92 亿元融资;通过与 2 只私募基金开展当代系债券逆回购,为股东当代集团提供 15.2 亿元融资。(二)天风证券为股东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提供融资2021 年,天风证券参与 光谷融资租赁 增资扩股,以股权意向金名义向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转款 5 亿元,形成为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提供融资。目前,天风证券已收回 5 亿元股权意向金。(三)天风证券为股东文峰股份的关联人薛某提供融资2021 年,由天风证券及其子公司天睿物业为文峰股份的关联人薛某指定的相关公司提供 3 亿元融资。目前,天风证券已收回 3 亿元融资。三、天风证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一)天风证券未按规定披露与当代集团关联交易, 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1. 天风证券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0 年年度报告、 2021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天风证券通过子公司 天风天睿、 天睿物业 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形成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0 年、 2021 年,当代集团对天风证券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为 14.75 亿元、 6.95 亿元,占天风证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2.17% 、 3.98% ;截至 2020 年、 2021 年年末,当代集团占用余额分别为 12.08 亿元、 19.03 亿元,占天风证券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 6.92% 、 7.58% 。截至 2022 年 10 月 8 日,天风证券已收回当代集团占用本金及占用期间利息。2. 天风证券未按规定披露与当代集团其他类型关联交易, 2020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0 年,天风证券通过指定投资纾困项目 1.28 亿元、私募基金产品购买当代系债券 24.55 亿元,合计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 25.83 亿元;通过当代集团子公司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 2.38 亿元,形成天风证券与当代集团关联交易。2021 年,天风证券通过私募基金产品购买当代系债券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 5 亿元;通过支付 13 亿元受让当代集团对薛某相关公司债权,形成天风证券与当代集团关联交易。2022 年,天风证券通过自营部门逆回购的方式为当代集团提供 2.49 亿元融资,形成天风证券与当代集团关联交易。(二)天风证券未按规定披露与光谷融资租赁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1 年,天风证券参与 光谷融资租赁 增资扩股,以股权意向金名义向光谷融资租赁转款 5 亿元,形成天风证券与光谷融资租赁关联交易。根据 2014 年修正《证券法》(以下简称 2014 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 2019 年修订《证券法》(以下简称 2019 年《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七十九条、 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 2007 年《信披办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二项、 2021 年《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第三项、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 2017 〕 17 号)第三十一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 2021 〕 15 号)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天风证券 应当及时披露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 关联交易 ,但其未按规定披露,也未在 202 0 年 至 2022 年 年度报告中披露, 天风证券 202 0 年 至 2022 年 年度 报告 存在重大遗漏。
    • 行政处罚决定: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的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1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14 03: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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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9日华电科工(60122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建督罚字〔2026〕29号


    • 被处罚当事人: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申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不属实,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申报企业资质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且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14 03: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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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10日江河集团(60188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0200(大)城罚决字〔2024〕第02017号


    • 被处罚当事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在大连港西区D03-1地块项目建筑幕墙施工过程中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 行政处罚决定:处工程合同价款2.2%(2188560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大连市城市管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1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13 03: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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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9日嘉环科技(60320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沱江镇所税简罚〔2026〕49号


    • 被处罚当事人: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凤凰县税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9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13 03: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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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3月2日向日葵(300111)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处罚字【2026】1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5 年 9 月 22 日,向日葵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漳州兮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兮璞材料)100%股权、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 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兮璞材料的主要盈利模式为“定制化代工+自主生产”相结合。截至披露日,兮璞材料自有工厂仍在建、尚不具备自主生产能力,且主要产品系标准化产品,前述主要盈利模式存在误导性陈述。《预案》披露后,向日葵股价连续 3 个交易日涨停、成交量显著放大。2025 年 12 月 2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前述《预案》事项向公司下发《关注函》。2026 年 1 月14 日,向日葵披露《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处以30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3月2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04 03:4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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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2月24日纵横通信(60360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台椒综执罚决字﹝2026﹞第000004号


    • 被处罚当事人: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当事人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学院*门入口附近辅道实施了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7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椒江区农行。
    • 行政处罚决定:建议拟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700.00)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2月2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03 03: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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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2月28日亚辉龙(688575)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4 号


    • 被处罚当事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6 年 1 月 6 日,亚辉龙与深圳脑机星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脑机星 链)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亚辉龙于 2026 年 1 月 6 日 17 点 43 分发布《关 于自愿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以下简称《首次公告》),其中涉 及脑机星链技术路线及产品情况的披露信息为“深耕非侵入式与侵入式双技术路 径”“目前已开发有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 迷走神经刺激仪等产品”。目前,脑机星链的技术路径为非侵入式技术,仅有迷走神经刺激仪有样机,尚处于二类医疗器械证书注册准备阶段,其余产品尚在研 发均无样机。《首次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未能准确、完整地反映脑机星链实际 技术路线及产品情况。 亚辉龙于 2026 年 1 月 6 日 21 时 27 分发布《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的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其中涉及脑机星链产品情况的 补充披露信息为“主要开发产品有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 睡眠监测仪、迷走神经刺激仪,相关产品尚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目前,脑电 采集分析仪尚无样机或原型机,仅有个别零部件处于早期测试阶段;脑机接口助 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的设计依赖于尚未完成的脑电采集分析仪,仅为远期 规划。《补充公告》未完整披露脑电采集分析仪、脑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 眠监测仪产品所处的实际开发阶段。 亚辉龙于 2026 年 1 月 7 日 22 时 37 分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 函的回复公告》(以下简称《问询回复公告》),其中涉及脑电采集分析仪、脑 机接口助眠仪、脑机接口睡眠监测仪产品所处开发阶段的补充披露信息仍为“尚 未进入注册申报阶段”同时,《问询回复公告》提及脑机星链“在非严肃医疗产 品方向具备市场销售能力,目前已有订单”。《问询回复公告》未完整披露上述 产品所处的实际开发阶段。同时,《问询回复公告》所涉非严肃医疗产品目前未 有实际订单,仅有框架性合作协议,相关表述未准确反映脑机星链非严肃医疗产 品实际情况。?
    • 行政处罚决定:对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40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2月28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01 03: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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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2月27日*ST沐邦(603398)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赣处罚字〔2026〕1号


    • 被处罚当事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沐邦高科定期报告及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1、沐邦高科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沐邦高科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二)沐邦高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 行政处罚决定: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 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2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01 03: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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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2月27日工大高科(68836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建罚字﹝2026﹞第19号


    • 被处罚当事人: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乌兰县青海茶卡盐湖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景区改造升级EPC项目“2024.5.12”生产安全事故案件中,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决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的行政处罚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2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01 03: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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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2月27日达华智能(002512)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闽证监函【2026】110 号


    • 被处罚当事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达华智能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及其履行进展情况二、达华智能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三、达华智能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对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2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01 03: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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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2月27日*ST海钦(600753)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闽证监函〔2026〕108号


    • 被处罚当事人: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 行政处罚决定:对福建海钦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2月27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3-01 03: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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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2月13日一心堂(002727)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昆医保处字〔2025〕第8号


    • 被处罚当事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6家门店(北京路连锁十店、丹霞路连锁三店、东寺街连锁二店、金安小区连锁二店、栗树头连锁店、耀龙康城连锁店)存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问题。
    •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退回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2月1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2-26 03: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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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2月6日海圣医疗(920166)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绍越公(斗)行罚决字[2026]00414号


    • 被处罚当事人:浙江海圣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2026年02月06日下午14时48分许,浙江某某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在斗门街道未落实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措施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责令整改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斗门派出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2月6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2-17 03: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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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2月14日*ST立方(300344)新增1件行政处罚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6〕1号


    • 被处罚当事人: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经查明, 立方数科 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立方数科通过开展 代理 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021 年 至 2023 年 ,立方数科及其子公司 与北京某创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等 12 家公司开展代理业务并采用总额法核算。在前述业务中, 立方数科及其子公司向下游转让合同标的前不拥有对相关商品的控制权。 其 不参与货物运输,不承担向下游客户转让合同标的的主要责任,不承担合同标的存货风险, 无权 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立方数科采用总额法对该部分业务进行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 收入》(财会〔 2017 〕 22 号,以下简称《收入准则》)第三十四条 的 规定 。2021 年至 2023 年,立方数科通过上述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中, 2021 年 虚增营业收入 218,356,861.18 元 ,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39.10% ,虚增 营业成本 218,356,861.18 元 ,占当年营业成本的 47.76% ; 2022 年虚增营业收入 38,481,192.23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6.38% ,虚增营业成本 38,481,192.23 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 6.74% ; 2023 年虚增营业收入 19,571,504.38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10.24% ,虚增营业成本 19,571,504.38 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 11.92% 。二、 立方数科通过开展 融资性贸易 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021 年至 2023 年,立方数科及其子公司与北京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12 家公司开展资金融通业务并采用总额法核算。在前述业务中,立方数科及其子公司以提供资金支持、赚取融资利差为目的,与上下游客户签订购销合同,向供应商先行垫付货款,给客户提供一定账期并按一定比例收取资金使用费。 该部分业务实质为融资性贸易,不应对该部分业务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2021 年至 2023 年,立方数科通过上述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其中, 2021 年虚增营业收入 61,369,807.67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10.99% ,虚增营业成本 58,757,392.91 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 12.85% ; 2022 年虚增营业收入 222,337,531.94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36.84% ,虚增营业成本 216,453,332.32 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 37.94% ; 2023 年虚增营业收入 26,297,857.29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13.76% ,虚增营业成本 25,656,442.20 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 15.63% 。三、 立方数科通过开展 虚假贸易 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利润总额2022 年,立方数科与 某 度(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展虚假业务并采用总额法核算 。前述业务 无商业实质, 为 合同、资金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 贸易 。 该部分业务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2022 年 , 立方数科通过上述业务虚增营业收入 51,036,609.29 元 ,占当年 营业收入 的 8.46% ,虚增 营业成本 50,526,218.56 元 ,占当年 营业成本 的 8.86% ,虚增 利润总额 510,390.73 元 ,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0.33% 。综上, 立方数科通过开展代理业务 、 融资性贸易 、 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导致立方数科披露的 2021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中, 2021 年,虚增营业收入 279,726,668.85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50.09% ,虚增营业成本 277,114,254.09 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 60.61% ; 2022 年,虚增营业收入 311,855,333.46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51.67% ,虚增营业成本 305,460,743.11 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 53.54% ,虚增利润总额 510,390.73 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0.33% ; 2023 年,虚增营业收入 45,869,361.67 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24.00% ,虚增营业成本 45,227,946.58 元,占当年营业成本的 27.55% 。
    • 行政处罚决定:对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6年2月14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2026-02-15 03: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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