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面临经营风险 挂牌公司“非标”年报数量增四成)
在10832家挂牌公司发布2017年年报中,361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同比增长近四成。业内人士指出,“非标”年报增多,与监管从严有关。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公司可能伴随较大的经营风险,投资者要避免“踩雷”。
“非标”年报增多
3月20日,金泰得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遭其主办券商上海证券提示风险,拉开了新三板“非标”年报披露序幕。公告显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年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审计机构的专项说明,饲料原料生产商金泰得2017年净亏损217万元,且于2017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逾2500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252万元等,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
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年报数量明显增多。截至5月15日,新三板共有10832家挂牌公司发布了2017年年报。其中,361家挂牌公司被审计机构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非标”年报数量同比增长近四成。
在上述361份“非标”年报中,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283份,被出具保留意见的56份,审计机构无法表示意见及否定意见的22份。
华南某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除“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外,其余“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4种情况均为“非标”意见。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指财务报表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并客观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保留意见”指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公允的,但是存在影响重大的错报;“无法表示意见”指审计师的审计范围受到了限制,且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而广泛,审计师不能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否定意见”指审计师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不公允的或没有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无法发表意见”和“否定意见”被认为是财报编制存在巨大的漏洞和不规范性。2017年度,审计机构无法表示意见或持否定意见的挂牌公司22家。其中,被冠以ST提示的公司超过半数,多达12家。
4月26日,ST展唐公告,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8986.96万元,当年净利润为-1785.94万元。
ST丰汇同样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ST丰汇主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7年亏损1537.78万元。今年3月,公司破产重整申请获受理。根据审计报告,ST丰汇因债务纠纷已经导致多位债权人提起诉讼和仲裁,公司存在重大债权无法认定、重要资产无法核实、银行账户冻结等问题。截至2017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165.64%,净资产为-1132.98万元。
个别挂牌公司不认同被出具的“非标”审计意见。日前,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东光股份委托审计了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东光股份董事会认为,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师未执行应有的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相关流程,亦未在审计过程中及时提出需要提交此类证据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出保留意见的判断保留申诉权利。
面临经营风险
“挂牌公司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往往意味着其经营基本面可能出现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警惕。”新三板智库联合创始人、中山大学教授罗党论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如果严格按照A股公司的审计标准,新三板“非标”年报数量应该不止这些。投资者要高度重视挂牌公司年报的质量,避免“踩雷”。
中国证券报记者统计发现,在年报被出具“非标”意见的361家挂牌公司中,多数公司经营基本面出现明显恶化的迹象。以金泰得为例,公司自2012年开始业绩下滑,净利润从900多万元下滑至280万元;2013年-2016年,金泰得连续亏损,亏损额从516万元增至855万元,最严重时亏损1200多万元。
在前述361家挂牌企业中,21家公司2017年会计期末已资不抵债,被ST警示;超过200余家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被主办券商提示经营风险;近9成企业在上一个报告期亏损。
申万宏源新三板首席分析师刘靖认为,“非标”意见提及最多的问题是可持续经营能力,连续亏损、订单下滑、生产停工等问题暴露。新三板企业中存在大量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弱,部分公司存在经营不确定性属于正常情况,而审计意见能起到提示作用。另外,这些企业可能在银行信贷方面受到较大影响。
南山京石资本创始合伙人周运南表示,新三板企业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对企业而言影响负面,企业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以及一级市场的定增都会受到影响。同时,表明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真实性和法律事项等方面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部分被出具“非标”意见年报的公司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东律师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审计意见主要反映被审计者的持续经营能力,并不必然与被审计公司的合规经营情况挂钩。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等关于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审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可能因被审计企业不配合,导致审计师无法取得充分和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范围受限,审计工作无法开展。从这个层面上看,有的企业可能涉嫌违反相关业务规则,导致披露信息遗漏或存在瑕疵,或未及时披露等情形。
从严审计成趋势
对于“非标”年报数量明显增多的情况,业内人士认为,审计趋严有助于肃清新三板市场乱象,避免劣币驱逐良币,有利于新三板长期稳定发展。
“2016年以来,新三板监管持续从严,很多方面直接参照上市公司标准。”周运南表示,会计审核标准趋严,是保护投资者的重要基础。
2017年6月,证监会下发《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6号——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简称《风险提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归位尽责,提高挂牌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风险提示》指出,由于新三板挂牌备案速度快、公司存量基数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抢占市场,只重视业务承揽而忽视了业务质量控制,导致审计质量控制不到位,执业质量偏低。证监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相关准则,提高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项目质量控制。
“监管要求越来越严。比如,从今年开始深圳注协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出的会计业务报告进行防伪报备。”前述某大型会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需要上交的材料更多,有时还需要管理层出声明。
面对“非标”年报的频现,投资者该如何甄别应对的问题,申万宏源新三板首席分析师刘靖表示,并非所有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公司都不可投资。投资者应该意识到,不少早期企业风险高于成熟期企业。专业投资机构会根据创始团队、商业模式、行业竞争等多因素考量,财务指标只是考量的一方面。当然,“非标”审计意见有很多类型,如果企业存在拒绝合作,无法确保财务的真实性等较严重的问题,投资者应尽量避开。
“对于被出具非标审计意见的企业应尽量回避,除非熟悉内情。”周运南指出,新三板投资者了解交易标的最基础的素材就是企业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开转让说明书、财务报表、重大决策等相关事项。更深入了解标的,最好的办法还是尽调企业。但尽调存在人力、物力、财力及时间问题。建议投资者尽量选择熟悉的企业。
张东律师认为,对于挂牌企业确实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投资者可以要求企业建立与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对投资者质疑的事项进行及时、客观地澄清或者说明;对于企业被审计机构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企业,应当特别注意公司后续的经营情况和大股东、管理层情况。一旦确认企业或高管人员经营管理违法违规,可委托维权律师向企业、高管、主办券商及其他中介机构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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