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家公司股东减持违规
据统计,自《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5月26日发布以来,共有18家上市公司公告称大股东、董监高存在违规减持现象。7月份,亚威股份、国电南自两家公司公告称公司高管违规减持,原因均是因工作繁忙,账户交由其他人代为操作,违规减持本人并不知情。
亚威股份7月11日晚公告称,董事长冷志斌因工作繁忙,股票账户由工作人员代为管理,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卖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8万股,构成短线交易及违规减持。8万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6.48万元归公司所有,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国电南自7月3日晚公告称,董事应光伟违规减持1000股,构成短线交易及违规减持。应光伟表示,因工作繁忙,股票账户由其配偶代为管理,因其本人在上海工作,配偶在北京工作,对配偶的操作行为并不知情。上述操作产生的30元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资深立法专家朱少平表示,“无规矩不成方圆,既然减持政策已定,就应令行禁止,坚决执行;违规者以任何理由解释都不足以减轻责任;违规减持,从市场过分抽走资金,不利于市场交易,损害投资者利益;市场低迷,本来资金就捉襟见肘,违规减持,拉长震荡周期,不利于巨大波动后的市场恢复。鉴此,监管机关应令行禁止,加强执法,依法制裁相关机构和个人,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新规之下,违规减持屡禁不止。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王光英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违规减持问题,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行政监管方面,行政处罚的力度由监管层自己把握;第二方面是民事方面,监管层无权要求上市公司股票买入或购回;第三,投资者利益要投资者自己主张,监管层无权代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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