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长江保护法。这部法律将从 2021年 3月 1日起施行。长江保护法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9章,共 96条。
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保护法律。长江流域是指长江干流和支流流经的广大区域,横跨中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经济区。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较快,沿线 GDP 及人口在我国占比较大,因此推进长江大保护、保障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质量也成为了当前国内环保领域的重中之重。为了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长江保护法的出台施行将形成保护母亲河的硬约束机制。
多角度推动“长江大保护”。本次发布的长江保护法从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和绿色发展四个角度对长江流域的保护工作进行了规定,水与国土资源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农业污染源治理、草原湿地湖泊修复、工业企业资源节约与生产清洁改造等多领域将是未来长江保护的工作重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是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
建立流域协调机制,统筹长江保护工作。此外,长江保护法还规定国家建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统一指导、统筹协调长江保护工作,审议长江保护重大政策、重大规划,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大事项,督促检查长江保护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在流域治理过程中,需要统筹考虑山水林田湖草各要素保护需求,推进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综合治理、系统修复。以流域生态环境系统与单元高效匹配和模块化搭建的方式,实现长江流域的“长制久清”。
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为长江大保护注入动力。今年 7月,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发起设立了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首期总规模达到 885亿元。将重点聚焦长江经济带沿线的绿色发展,同时适当辐射国家其他重大战略区域,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政府牵头、以市场机制设立的绿色发展基金可以有效缓解环境治理中的市场失灵问题,在资金规模、资源调配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有望推动长江流域的治理进程,促进长江沿岸生态环境的改善。
投资建议。作为我国第一部流域保护法律,长江保护法从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和绿色发展四个角度对长江流域的保护工作进行了规定,强调建立流域协调机制,统筹长江保护工作,对于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而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也为长江流域的生态保护提供了资金支持。建议关注市政污水处理以及流域治理的碧水源(300070.SZ)、国祯环保(300388.SZ);土壤修复和生态环境修复的高能环境(603588.SH)。
风险提示。政策推进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环境治理需求不及预期的风险;行业竞争加剧的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