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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三部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点评,新政严控18年光伏建设规模,补贴退坡

来源:浙商证券 作者:郑丹丹 2018-06-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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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概述5月31日,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内容有:严控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指引补贴退坡。

投资要点 严控光伏建设规模,将冲击市场总量本次《通知》要求,暂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仅安排约10GW 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及时下达“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

有序推进光伏领跑基地建设,规模再行研究;鼓励地方自行安排不需要中央财政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据能源局此前发布的统计数据,我国2017年新增光伏装机约53GW(地面电站33.62GW+分布式19.44GW),2018年一季度新增光伏装机9.65GW(地面电站1.97GW+分布式7.68GW)。

我们曾于此前的行业月报中提示,在2018年4月24日国家能源局新闻发布会上,可再生能源司李创军副司长即已释放“从严控制光伏发展规模”信号。

我们认为,本次《通知》的发布,反映了国家能源局引导光伏产业提质增效、降低补贴依赖的决心;如严格执行,2018下半年光伏建设将放缓,全年光伏新增装机总量较大概率将同比下降,领跑基地与光伏扶贫项目将成为光伏建设重点。

补贴退坡大体符合预期根据本次《通知》,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每度统一降低0.05元,I、II、III 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度0.5元、0.6元、0.7元(含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村级扶贫电站(0.5MW 及以下)标杆电价不变。《通知》提出,通过竞争性招标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市场化配置项目力度。

我们认为,补贴退坡符合预期,短期会对相关企业盈利水平带来一定冲击,但亦将倒逼产业界通过技术创新、厂址布点优化(以享受较低的工业电价)、规模制造等多维度降本增效,利好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投资建议与风险提示我们认为,新政旨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平价上网早日到来,但短期难免会对产业链相关企业的经营与板块估值中枢带来一定负面影响。投资者须注意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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