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6日,北京市财政局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挂出《2017年第一批北京市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信息披露文件》(下称文件)。这是财政部6月初下发《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17?62号】后,地方政府首度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第一次发行意义重大,是对“开正门”要求的具体落实,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未来的大幅推广,或对城投债形成一定的冲击。
6月1日,财政部网站公示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式推出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但是,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并不是无中生有,而是按照自2014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下称43号文)和新预算法的精神,在财政部多个法规政策的基础上,为了保障土地储备筹资方式调整后的合理融资需求,而推出的。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开正门,堵偏门”的重要措施。“堵偏门”最好的办法就是“开正门”。以往地方政府或通过城投公司举借债务,或通过土储中心举借债务,以满足其地方经济建设的资金需求。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将项目收益和融资需求结合起来,明确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型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偿还,为地方政府开拓新的融资渠道,有助于地方政府从依靠地方平台公司专项直接发债用于土地储备项目,为地方政府融资打开一道正门。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或冲击城投债地方政府兜底信仰。城投债对地方政府债的利差,实际就是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债务的兜底信仰。我们认为,伴随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从第一单在北京发行到未来可能的全国各地方政府的发行,地方政府支持融资平台公司的意愿可能因此而逐步降低,进而冲击投资者对于城投债地方政府兜底效应的信仰,进而影响融资平台公司的再融资难度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