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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燃气发布 2018 年度业绩快报
深圳燃气发布 2018 年度业绩快报,公司 2018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27.41 亿元,相比于 2017 年增加 16.83 亿元,同比增长 15.22%;2018 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9.52 亿元,同比增长 7.33%,对应每股收益为 0.33 元,相比于 2017 年增加 0.02 元。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 ROE 达到 10.87%,同比减少了 0.13 个百分点。
简评
燃气销售维持高增速,带动公司收入水平稳步增长
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27.41 亿元,同比 15.22%,其中天然气销售收入实现 79.71 亿元,同比 26.32%。公司收入的增长主要来源于天然气销量的大幅提升,具体来说, 2018 年公司共实现天然气销售量 27.67 亿方,同比增长 25.37%,与天然气销售收入增长幅度基本持平。其中,电厂售气量达到 8.56 亿方,同比增长 30.49%;非电厂用气达到 19.11 亿方,同比增长 23.21%。
气源涨价叠加电厂用气占比提高,营业利润率有所下滑
为了应对 2018 年冬季天然气行业较为严峻的保供形势,中石油于去年 8 月开始在全国陆续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补充协议,将采暖季非居民用气价格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上调。在这一背景下,公司的西气东输气源价格也于去年 9 月开始上涨,上涨幅度 10%,10 月开始上涨幅度 20%,高于 17 年同期上涨幅度。另外,低毛差的电厂用气占比提升也进一步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压力。但因为费用率有所下降,所以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利润率仅下降了 0.5个百分点。进入 2019 年之后,我们判断我国天然气行业供需形势相比于 2018 年将更为宽松,届时上游气源涨价幅度或将有所收窄。
燃气销售多点开花,19 年售气量有望继续维持高增速
电厂用气方面,南山电厂于 18 年 5 月开始向公司购气,年购气量约为 2-3 亿方,华电坪山电厂也于 19 年 1 月 1 日正式投产,并且该电厂已经和公司签订了长期的天然气购销协议,协议约定年供气量为 3.8 亿方。非电厂用气方面,深圳市本地业务将持续受到“城中村”改造的拉动, 19-20 年深圳市每年将改造 30 万户左右,对应年供气量 6000 万方,每年可为公司贡献 7855 万元的毛利;另外,我们预计公司在深圳市以外的售气量随着异地业务的加速推进,19 年也将维持 30%-40%的增速水平。
LNG 接收站 19 年上半年有望投入运营,业绩弹性较大
公司目前在建的深圳市天然气储备调峰库项目年周转能力为 10 亿方,2018 年 6 月底项目工程进度已达到99%,,目前正在等待交通部审批,预计将于 2019 年上半年投入运营。在 LNG 储备调峰库开始正常运转后,整体负荷率维持在 80%的情况下,如果进口 LNG 购销价差平均为 800 元/吨,我们测算出储备调峰库能够为公司带来的年化净利润大概为 2 亿元,对应的业绩弹性较大。
深圳市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整体影响较小,维持公司“买入”评级
2018 年 12 月 29 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对工商业用气最高限价、以及西气东输二线供应燃气电厂的最高限价进行了调整,其中工商业最高限价由之前的 4.49元/立方米下调至 4.39 元/立方米,降幅 0.1 元/立方米,电厂用气最高限价由之前的 2.48 元/立方米下调至 2.33元/立方米,降幅 0.15 元/立方米,本次调价自 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我们认为本次调整对公司整体影响较小,首先,公司的电厂用气价差之前始终维持在 0.2 元/方左右,本次下调后电厂用气最高价差仍有 0.25 元/方左右,所以电厂用气也基本不受影响;其次,工商业气价下调会使得下游用户的用气量有所提升,从而能够实现“以量补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冲气价下调带来的影响。另外,文件中还规定若中石油因冬季保供等因素与市燃气集团的结算价格在现行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进行调整,则最高限价作相应调整,那么 19 年冬季公司的成本压力有望部分传导至下游,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保证。
我们预计 2018-2020 年,公司将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27.41 亿元、157.84 亿元、180.51 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9.52 亿元、11.79 亿元、13.48 亿元,对应 EPS 分别为 0.33 元、0.41 元、0.47 元,维持“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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