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科创板推出并试点注册制消息发布以来,市场各方空前关注。证监会近日明确表示,要把设计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作为新时代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头等大事狠抓落实落地。与此同时,备受创投行业争议的税率之争也尘埃落地,创投行业吃下发展定心丸。两项政策看上去没有直接关联,但在笔者看来却尽显监管层对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国家科技创新的用心。
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并不是一个新话题,国内外资本市场都不例外。那么什么类型、何种标准的科技创新企业登陆科创板,才能真正实现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呢?目前市场上不时传出某地科创板备选企业多少家的新闻,但具体方案还未官宣,这个备选名单很大程度上还是一厢情愿。
虽然还没有从官方口径发布实施细则,但从监管层就科创板的发言,券商与监管层沟通,以及科技企业等多方反馈中还是可以窥见一丝端倪。有媒体报道,券商在与监管部门的沟通中了解到,科创板对企业的定位基本确立,首个要求就是必须有自己的核心技术,确实拥有比较领先的科学技术。目前,业内多以“硬科技”来代指这类企业,以区别于商业模式创新等“软”科技企业。
不得不说,上述观点在市场参与主体中有较高的认同度。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在加大支持科技创新力度上,已经有了很多探索和努力,但二者的对接还留下了不少“缝隙”,比如一些发展势头良好的创新企业依然舍近求远赴境外上市。一方面固然是国内资本市场准入门槛问题,对于这类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的科技创新项目,发展时间尚短的国内市场出于种种考虑没有准入门槛,或者说门槛过高;另一方面国内创投资金坐享套利红利,不愿意也没有能力冒风险去投入支持所谓“硬科技”的科技创新,相反一些外资创投机构在这些年发展中捡到了“珍珠”。
相较于科创板的宏观设计,对创投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确定则属于微观支持,该项政策有几个关注点:
一是明确了备案创投机构可以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单一基金可作为核算单位,而不仅是按单一项目计税,明确基金收入性质是股息、红利和项目转让收益,而不是经营性收入。创投基金按照单一基金核算收益或许更加合理,因为每一只基金的运行状况都不一样,一家创投旗下通常都有若干只基金产品,有的亏损有的赚钱,统一核算将无法合理考量创投面临的整体投资风险。
二是税制可以有选择权,而不是之前争议的35%税率一刀切。此前税务总局重申35%税率之时,没有考虑到个体基金的收益问题,比如有的基金有不错的收益,但有的基金却赔钱了,但如果仍是按照5%-35%的累计税率来计算,亏损的部分并不能抵扣,这样会大大影响创投企业这种高风险的投资积极性。另外,合伙人可以享受20%税率,在创投这个通常单个投资收益金额都比较大的背景下更有吸引力。
三是重申对创投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实行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业内解读认为,更适合一些前期投资未见收益的天使投资人,有利于引导创投资金投资向前移,鼓励那些对资金需求量不一定大但一定是及时雨的创新项目。
税率优惠是关于创投行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新政,有望通过税收的手段更大程度调动创投参与投资科技创新的动力,属于市场支持科技创新较靠前的环节;科创板是关乎资本市场发展的重磅政策,实现的是市场资金与创新资源有效配置,扩宽创投机构投资项目退出的关键问题,属于市场支持科技创新靠后的阶段。一前一后两相呼应,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更加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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