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本文开头提及海尔金融保理工作人员找到杨飞的一幕,则又涉及到另外一起事件。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中超控股又与重庆信友达签订了另一笔近7500万元的工业原料采购合同,后者则将应收账款转让给海尔金融保理,海尔金融保理将保理融资款5000万元支付至重庆信友达。另外,参与的三方还约定,中超控股提供连带担保。
“不过,截至2018年9月26日,海尔金融保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义务,但未收到相应的应付到期款项,且我们查到合同保证人之一广东鹏锦实业已经停产,所以找到中超控股。”海尔金融保理工作人员表示,当时之所以很快签署协议,主要是因为中超控股共有5位董事签字,比正常要求的还多1位。
对此,张乃明却表示公司完全不知情,自己也并未在任何会议上获悉这一协议,而以上5位签字董事均为黄锦光入主公司后带来的新的董事会成员。张乃明认为,上述两起事件已经涉嫌大股东经营性资金占用。
对于上述所有指责,2018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报记者多方辗转联系到黄锦光后,黄锦光表示暂时不方便透露细节,自己已经向监管部门汇报,将等待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
不过,杨飞已经不愿意再等下去了。“目前,中超集团持有中超控股的17.08%,符合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规定,因此我们将于10月17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杨飞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相关公告显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主要提案为罢免董事长黄锦光、副董事长黄润明,解聘董秘黄润楷等。届时,广大中小投资者将如何选择,中国证券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在中小投资者投票之前,中超控股一位独董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因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导致的企业控制权之争,理应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即应该用适合上市公司类股权方面的仲裁或诉讼判决的手段处理,但这一领域的法制建设还需完善。这位独董还坦言,目前,公司现有的两大股东因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矛盾,不是公司董事会本身可以承载和解决的,这也是导致3位独董不知所措,不知如何作为的困难所在。而这种情形,相信也将让即将投票的广大中小投资者感到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