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违规被罚
这个高达30亿元的总承包合同,只是美丽生态众多项目其中一个,类似青城幻景项目这种号称“已签订合同”却迟迟未能动工的项目还有不少。
2017年9月26日,美丽生态全资子公司八达园林与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两河两园指挥部签署了《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两河两园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合同金额约4亿元。根据美丽生态最新公告,该项目同样尚未开工。
有的项目未签合同但签了框架协议。2016年12月,美丽生态与中建西南分公司、四川富航资金公司、乐山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50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书》,内容为乐山市老城区历史文化遗址构建项目。截至目前,美丽生态未签署具体合作合同。
2017年9月27日,美丽生态与金沙县人民政府签署了《金沙县玉簪花海、金溪公园PPP项目框架协议书》,协议总投资额约26亿元。该项目同样一直未开工。
查阅公告发现,签订重大项目框架协议或合同时,美丽生态通常以临时公告的形式主动披露,但项目重大变化情况如停工,却不及时披露。比如,2016年10月21日,美丽生态公告称,八达园林中标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梅花山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景观绿化美化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金额约3.1亿元。在2016年报和2017年报中,美丽生态均透露该项目在确认收入。不过,今年7月26日,公司回复深交所的年报问询函时才披露该项目已经停工。
此前因项目进展情况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美丽生态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指出,美丽生态在2015年10月10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对阜宁县金沙湖项目和镇江市官塘新城路网绿化工程的进展情况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将这两个已经基本处于停工状态的项目描述为“工程进展良好,项目正常施工中。”
2016年9月12日,在阜宁县金沙湖项目已明确终止的情况下,美丽生态直至2016年10月26日晚才公告披露此事,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告知书指出,按照合同总金额计算,若金沙湖项目继续履行,未来约7.22亿元待确认收入,占美丽生态2015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75.24%。金沙湖项目终止对美丽生态经营成果会产生重要影响,属于《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三项所规定的重大事件,应当在合同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
此外,美丽生态在当初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对一些框架协议的最新进展情况未如实披露。比如,2015年5月27日,八达园林与新源县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新源县世外桃源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金额1.5亿元。当年9月,该框架协议已终止履行,美丽生态未准确披露上述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存在误导性陈述。
对于美丽生态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监管部门一直紧密盯防。比如,深交所在2016年年报和2017年年报问询函中,均要求美丽生态全面梳理并列示已签订的重大合同包括框架协议的履行情况,包括项目名称、主要项目内容、总投资额、目前进展情况、是否已签订施工合同、截至报告期末的完工进度、报告期末累计确认收入及成本等。
今年7月26日,美丽生态回复了2017年报问询函后,深交所次日再度发出问询函进行追问,要求说明目前所有在手项目中已停工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数量占比、项目金额占比、已形成存货部分占比,以及主要项目停工时间等,并对照《深交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务》第十二条规定说明是否履行了相应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美丽生态对深交所的追问仍未回复,公司一系列项目的真实的情况仍有待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