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托结构化证券业务被叫停?接近监管人士:暂未听说)
近日有消息称,信托结构化证券业务被银监会叫停。对此,接近银监会人士对经济观察网表示,暂时没听说。
北京一信托机构研究院也对经济观察网称:“暂时没有听说。不是所有信托公司都在做结构化证券业务,影响范围不是很大,主要是个别的一些信托公司。而且各地监管不太一样,有的其实去年就不让做了,有的可能还是要做。”
信托业专家陈赤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四川暂没听说。最近这块业务本来就少,四川一直是执行比较严格,一直按照1:1杠杆比例。而且,不同地方银监局执行的尺度不同。”
一位券商资管业务人士告诉记者,北京没有收到相关监管通知。事实上,信托结构化证券业务这类产品早在去年8月份就不让开证券账户了,不能带夹层,也不让搞单票。以前存量,继续存在,到期自动结束。但是市场上,一些比较激进的信托一直都在运作。
上海一位公募基金人士表示,也没有收到相关的文件。这次整顿预计有影响但没那么大,因为2015年时候已经降了,现在(结构化证券业务)有上涨但不多。
关于结构化股票 投资信托产品杠杆比例要求,银监会在《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
信托公司合理控制结构化股票投 资信托产品杠杆比例,优先受益人与劣后受益人投资资金配置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最高不超过2:1,不得变相放大劣后级受益人的杠杆比例。
目前,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对结构化产品作了严格的限制:对可以进行分级设计的产品类型作了统一规定:即公募产品以及开放式运作的、或者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或者标准化资产投资占比50%以上的私募产品均不得进行份额分级。但资管新规未正式实施。
近期,信托业监管明显进行了加码,尤其是对信托通道业务。
2017年12月22日,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简称:55号文),规范银信类业务,占比超过50%的通道业务受到严监管。
55号文要求,信托公司在银信类业务中:不得接受委托方银行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担保,不得与委托方银行签订抽屉协议,不得为委托方银行规避监管要求或第三方机构违法违规提供通道服务,不得将信托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股市、产能过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等。
对于55号文对于信托通道影响,一家信托机构高管对经济观察网表示:“不同信托机构通道业务在资产管理规模占比略有差别,有的信托机构占比近60-70%,而有的信托机构仅有20%左右。”
针对近期对于信托一系列监管政策,陈赤对经济观察网表示:“首先,无论是行业资产管理的规模,还是营业收入,净利润或许会显著放慢;其次,也有可能形成倒逼机制,促进信托公司提高发展质量,摆脱原来类似影子银行色彩比较重的形象,改变依附于商业银行不太独立的地位。”
一位资管人士也对经济观察网表示,基本上看,近期政策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是去通道化;第二个是去嵌套;第三是要求期限匹配;最后是遏制地方政府债务。与资管新规、扶持实体经济要求一脉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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