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制度改革三箭齐发 改善流动性利好做市股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陈丽湘 2017-12-25 10: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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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三板制度改革三箭齐发 改善流动性利好做市股)

12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召开新三板分层与交易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随后,股转系统官网发布关于股票转让、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分层管理办法三份细则文件,市场期待已久的制度改革三箭齐发,市场参与各方普遍认为利好创新层公司及做市股。

优化分层指标

强化创新层信披要求

此次分层制度的优化,主要是调低标准一的盈利指标,原来的最近两年年均净利润由不少于2000万元调低至1000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原来的10%调低至8%;调高标准二的营收指标,原来的最近两年平均营收由不低于4000万元调高至6000万元;共同准入标准则增加了原来仅标准三要求的50人合格投资者人数要求,同时增加最低净资产要求;维持创新层则以合法合规、年报按时披露并且审计意见符合要求为主。

安信证券新三板首席诸海滨告诉证券时报·新三板论坛记者,分层制度的改革是有必要的,因为相比第一次分层,第二次分层调整的公司很多,说明分层制度筛选出来的创新层公司不稳定,股转公司此次对分层制度进行优化,调整标准一和标准二指标,就是为了弥补之前的漏洞。

联讯证券新三板研究院负责人彭海认为,分层制度优化,有助于提升市场交易属性,从而进一步完善市场定价功能。共同准入标准增加合格投资者人数不少于50人,是为了提升市场交易活跃性,由于2017年市场交易较为清淡,预计这个条件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压力。

创新层公司康铭盛董事会秘书梁涤尘表示,优化分层指标可以为以后推出精选层奠定基础,“现在的标准就比较合理了,以后制度逐步完善,创新层利润要求1000万,未来精选层标准再提高一个档次,就可以在创新层-精选层-创业板之间形成一个多层次梯队,符合多层次市场的要求。”他认为,对创新层的信息披露要求更高,使创新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向主板看齐,也是在为以后推出再分层、转板等制度打下基础。

根据股转公司最新发布的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内容,创新层公司除正常履行披露年报和半年报义务外,还需披露季度报告,如年报披露时间较晚,或者存在年度净利润变动较大的情况,还需披露相应的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除此之外,创新层公司财务报告内容及审计均从严要求,董事会秘书需“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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