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隆(300596)申购指南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数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3,000万股A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2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确定为 11.29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9.1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4.3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度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按本次发行价格 11.29 元/股、发行新股 3,000 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33,87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709.26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160.74 万元。公司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按期完成、项目实施成本上升等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则公司股价可能出现下跌,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并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五)申购注意事项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1月6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7年1月6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日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不低于11.29元/股且未被剔除或未被认定为无效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1.29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其初步询价中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托管席位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1月6日(T日)9:15-11:30、13:00-15:00。
②在2017年1月4日(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日均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7年1月4日(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日均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当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2,000股。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7年1月4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7年1月10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1月10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其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网上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年产6000吨紫外线吸收剂项目(二期工程) | 6390.82 |
2 | 扩建年产11500吨抗氧化剂生产装置项目 | 13927.82 |
3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3160 |
4 |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3682.1 |
5 | 其它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0 |
投资金额总计 | 27160.74 | |
超额募集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总计) | 6709.26 | |
投资金额总计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比 | 80.19% |
前十大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1 | 高锦璇 | 3223350 | 3.58 |
2 | 天津利安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1640860 | 24.05 |
3 | 利安隆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16706160 | 18.56 |
4 | 广州诚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898000 | 3.22 |
5 | 广州廷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898000 | 3.22 |
6 | 天津聚鑫隆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249240 | 16.94 |
7 | 山南圣金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200000 | 8 |
8 | 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4418640 | 4.91 |
9 | 北京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140000 | 4.6 |
10 | 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4062420 | 4.51 |
合计 | 83572290 | 92.85 |
近三年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2016年9月 | 2016年6月 | 2015年 | 2014年 |
---|---|---|---|---|
总资产(亿元) | 7.8415 | 7.7055 | 6.4569 | 5.5922 |
净资产(亿元) | 4.8835 | 4.6345 | 4.1426 | 3.4148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11.20 | 5.72 | 0.16 | 12.61 |
营业收入(亿元) | 5.9001 | 3.8037 | 6.0473 | 4.8813 |
净利润(亿元) | 0.73 | 0.49 | 0.74 | 0.45 |
资本公积(万元) | 15480.66 | 15480.66 | 15480.66 | 15650.66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2.27 | 2.03 | 1.54 | 0.84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0.54 | 0.82 | 0.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 | - | - | - |
每股现金流(元) | - | 0.11 | 0.90 | 0.38 |
净资产收益率(%) | 16.29 | 11.13 | 19.48 | 1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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