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监会就《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就《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12月2日,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为促进证券基金经营结构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证监会就《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颁布实施两部基金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
证监会颁布实施《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确定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控体系,给予18个月的达标过渡期安排。规定颁布实施后第12个月、第18个月,专户子公司各项风控指标达到规定标准的比例应当分别不低于50%和100%。
《办法》以《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为蓝本,吸收合并基金行业合规管理规定的有效内容,整合形成证券、基金行业统一的合规管理规则,修订内容主要涉及:
一是增加合规经营基本原则要求,形成以合规管理为主线的监管规则体系。
二是明晰全员合规要求,厘清各方合规管理责任,明确董事会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
三是强化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四是统一合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在专业经验和法律素质等方面对其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五是提升合规负责人的履职保障。保障合规管理负责人的独立性、薪酬保障
六是强化监督管理,区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的行为。
邓舸表示《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后适时发布。
证监会和公安部联合举办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执法培训班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2月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证监会和公安部在深圳联合举办“证券违法犯罪案件执法培训班”,同时举行了证券犯罪办案基地授牌仪式。
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2月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日前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2宗内幕交易案、1宗短线交易案、1宗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
证监会:两融标的扩容将满足投资者多样化投资需要
针对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于今日修订《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对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进行调整,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2月2日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时表示,本次调整采取新老划断方式,不影响现有合约。投资者合约到期可以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展期。修改后的新规,于12月12日起正式实施,给予一周时间作为过渡期。各证券公司应根据12月9日收市后对相应折算率进行调整。
同时,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扩大了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邓舸对此表示,标的股票由873只扩大至950只,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标的股票由485增加至525只,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标的股票由388只扩大至425只。此次扩大融资融券标的是融资融券推出以来的第五次,此次扩容后将进一步丰富融资融券交易品种,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要。
证监会:两融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要求调整对市场影响较小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要求,将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股票折算率下调为0%。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2月2日在例行发布会上指出,经过初步测算,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股票占比不高,这些股票不能折算为保证金,对市场影响较小。
证监会:正研究减少“暂不受理和审核措施”对非涉案行政许可申请人的影响
目前一些行政许可申请人反映,其并未涉嫌违法违规,但因其聘请的证券中介机构涉案而导致其行政许可申请项目受到限制,影响了项目的进度。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2月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应,近日按照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要求,证监会依法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其中涉嫌多家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按照相关办法规定,证监会依法暂停受理审核这些涉案中介机构出具的行政许可文件。
邓舸表示,证监会研究后认为,暂不受理和审核涉案中介机构出具的行政许可文件(下称“暂不受理和审核措施”),是证监会有效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是一项审慎性措施。该措施与我国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发展阶段相契合。
目前证监会正针对“暂不受理和审核措施”的实行效果进一步分析和评估,进一步研究增强该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发挥监管执法措施的作用,同时减少该措施对非涉案行政许可申请人的影响。
邓舸指出,完善调整“暂不受理和审核措施”将涉及证监会规章的调整,待有统一的结论性意见后,证监会将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公开对社会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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