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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伊份与路畅科技两只新股明日申购指南

证券之星综合 2016-09-22 15: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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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畅科技(002813)申购指南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招商证券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不超过3,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8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0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8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57.11倍(截至2016年9月20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四)募集资金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3,00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16,461.74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6.89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20,6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08.26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6,461.74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6年9月23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T日)9:30-15:00。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6.89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16年9月23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16年9月23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年9月2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票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6年9月2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2,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

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16年9月27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9月2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6年9月23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6年9月23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1研发中心项目4993.2
2100万台汽车导航仪郑州生产基地项目30006.8
3营销服务平台项目12849.8
投资金额总计47849.80
超额募集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总计)-27179.80
投资金额总计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比231.49%

前十大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1郭秀梅8156979090.6331
2张宗涛26000102.8889
3朱玉光8000100.8889
4彭楠6000300.6667
5何名奕5000400.5556
6胡锦敏5000400.5556
7廖晓强5000400.5556
8周绍辉5000400.5556
9蒋福财4500000.5
10陈守峰3999600.4444
合计8841996098.2444

近三年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2016年6月2015年2015年6月2014年
总资产(亿元)10.25909.64729.34299.3328
净资产(亿元)4.82654.55924.43104.0972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0.132.805.5415.02
营业收入(亿元)3.83237.78544.42569.8259
净利润(亿元)0.270.460.330.88
资本公积(万元)6765.496765.496765.496765.49
未分配利润(亿元)2.922.652.572.24
基本每股收益(元)----
稀释每股收益(元)----
每股现金流(元)5.365.07-0.464.55
净资产收益率(%)5.7010.707.85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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