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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伊份与路畅科技两只新股明日申购指南

证券之星综合 2016-09-22 15: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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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伊份( 603777)申购指南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6,000万股,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6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2015 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 70,0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998.90 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66,021.10 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以募集资金投入额 66,021.10 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 T 日(2016 年 9 月 23 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3 日(T 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 11.67 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 11.67 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 3,600 万股。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3 日(T 日)09:30-11:30、13:00-15:00。

②2016 年 9 月 23 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 年 9 月 2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 2016 年 9 月 21 日(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 个交易日的,按 20 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1,000 股或其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同时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 24,000 股。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 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16年9月27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9月27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16年9月23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6年9月23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1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及仓库用房项目34670
2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终端建设项目32737
投资金额总计67407.00
超额募集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总计)2613.00
投资金额总计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比96.27%

前十大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1上海爱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3851000076.95
2施辉76950004.28
3郁瑞芬76950004.28
4上海海锐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61110003.4
5常春藤(上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5000002.5
6南通临港城建投资有限公司31200001.73
7上海海德立业投资有限公司24000001.33
8深圳市融元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4000001.33
9德同国联(无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3880001.33
10上海德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9890001.11
合计17680800098.24

近三年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2016年6月2015年2014年2013年
总资产(亿元)17.439518.777116.316115.3699
净资产(亿元)11.478310.78589.46998.4793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亿元)17.042531.271528.576027.4962
净利润(亿元)0.691.321.360.98
资本公积(万元)38897.0838897.0838897.0838066.15
未分配利润(亿元)5.464.763.482.62
基本每股收益(元)0.380.730.750.54
稀释每股收益(元)0.380.730.750.54
每股现金流(元)0.531.061.260.92
净资产收益率(%)6.2212.9915.39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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