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联创光电(600363)经营性现金流与净利润长年背离等问题,发出了《关于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意见函》。证券时报记者对这一《事后审核意见函》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跟踪报道。
但是记者发现,联创光电近日发布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回复公告》,对上交所重点关注的公司近几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大额负值这一现象,却避而不谈;针对2016年1-6月经营性现金流与净利润背离这一核心问题,联创光电的回复函显得缺少足够的说服力。
据联创光电方面解释,公司现金采购原材料的比例在不断加大;通常公司的经营性净现金流在年度中的前几个季度会出现负数,而年末情况会好转。但实际上,上述描述与公司近年的财报数据却大相径庭。自2013年以来,联创光电三年又一期(2016年中期)的财务报告显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13年及2016年中期为大额负值,2014年、2015年经营性现金流量虽然转正,但都与同期扣非后的净利润形成较大背离。
据统计,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联创光电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01亿元、1.22亿元、1.28亿元和9356.44万元,三年又一期扣非后累计实现净利润4.44亿元;同期相对应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分别为-8359.44万元、4679.09万元、1770.08万元和-9678.70万元,累计约为-1.16亿元。
在2013年年度报中,针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大额负值的情况,联创光电的解释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各项费用增加所致”;在2015年年度报告中,针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较2014年缩水62.17%的情况,联创光电的解释为“当期费用增加、人工成本增加及货款回笼较慢所致”。对此抽丝剥茧一路解读下来,联创光电净利的增长与经营性净现金流的背离,显然是长年存在的现象,而公司提出的“季节性因素”、“现金采购原材料比例增大”等解释都难以自圆其说。
对于监管问询,联创光电回复称,“部分客户以商业承兑汇票来支付货款”是影响2016年中期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出现大额负值的主要原因之一。对此,记者注意到,联创光电2016年年初的应收票据余额为1.27亿元,6月末余额为9212万元,较期初减少了3501.27万元,说明应收票据账户并不是经营性现金流的“沉淀池”。且报告期内联创光电背书的银行票据约为1.82亿元,相当于联创光电今年上半年采购总额的16.47%。同时,根据相关财务制度,企业的应收票据如果不提前贴现,而是持有至到期再进行承兑,则其现金流入通常被认定为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其所称的“部分客户以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的说法很难成立。
对于这一点,有散户投资者告诉记者,正因为公告的解释难以自圆其说,所以市场认为联创光电公司还有一些重要信息没有如实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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