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林业网6月22日消息,为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相关行动目标、战略规划,统筹做好“十三五”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确保林业“双增”目标如期实现、林业增汇减排能力持续提升,充分发挥林业服务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大局的作用,林业局组织制定并印发了《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行动要点》。
要点明确目标,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达到31230万公顷,森林面积在2005年基础上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65亿立方米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8亿亩,50%以上可治理沙化土地得到治理,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95亿吨左右,森林、湿地生态系统固碳能力不断提高。到2020年,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技术标准体系、计量监测体系更加健全,基础能力和队伍建设有效夯实,林业服务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大局的能力明显增强。
要点提出增加林业碳汇、减少林业排放、提升林业适应能力、强化科技支撑等7大行动,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法规、加大资金投入、探索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考核评价4大保障措施。
增加林业碳汇方面,要点称,一是全面落实《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组织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扎实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防护林体系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突出旱区造林绿化,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统筹做好部门绿化和城乡绿化,积极开展碳汇造林,扩大森林面积,增加森林碳汇。二是编制实施《全国森林经营规划(2015-2050年)》,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大力开展森林抚育,加强森林经营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森林结构不断优化、质量不断提升、固碳能力明显增强。三是严格自然湿地保护,积极推进出台《湿地保护条例》,建立湿地保护制度,加强湿地保护体系建设,完善湿地保护基础设施,遏制湿地流失和破坏,稳定湿地碳库。四是积极推进木竹工业“节能、降耗、减排”和木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改善和拓展木竹使用性能,提高木竹综合利用率,健全木竹林产品回收利用机制,增强木竹产品的储碳能力。
加大资金投入方面,要点要求,积极推进把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有关任务目标纳入各级政府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林业建设有关规划,建立长期稳定的林业应对气候变化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促请各级财政切实加大林区道路、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碳汇计量监测等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大林木良种培育、造林、森林抚育、沙化土地封禁保护等补贴及森林生态效益、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加快建立荒漠生态效益补偿和防沙治沙奖励补助机制,完善森林保险、林权抵押贷款等政策。尤其要加强对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保持资金投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确保碳汇调查核算、队伍培养、人才培训、科普宣传等工作正常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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