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时报》,截至5月4日,基金业协会公示备案私募机构数量已从4月底的26056家减少至24155家。这意味着,2月5日前已登记满12个月,且在5月1日前既未补提法律意见书也未申请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1901家“空壳”私募已被注销。
基金业协会于2月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对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法律意见书提交和高管从业资格等事项均做出严格要求,并划出了5月1日、8月1日和12月31日三条“生死线(deadline)”。
依据《公告》,5月1日前,自2月5日起已登记满12个月而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其登记;8月1日前,自2月5日起登记不满12个月的也应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否则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同样将被协会注销。同时,这些已登记而尚未有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私募机构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还应按要求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而在12月31日之前,私募高管应按要求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这直接促成了4月的“史上最热闹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不过,三条“生死线”也分轻重缓急。目前来看,“五一劳动节”已得到宽限,“八一建军节”成了最后的注销大限。经界面新闻记者粗略计算,在“8月1日”大限之前,约1.54万家私募将继续面临“保壳”压力。
考虑到前期相关机构理解和落实《公告》实际进度较慢的客观情况,针对今年2月5日前已登记满12个月,且在5月1日前已补提法律意见书或提交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决定适当顺延办理时间至8月1日。
据基金业协会统计,其中在5月1日之前已补提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有500余家,已提交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申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600余家。而8月1日这天,原本是那些已登记不满一年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机构面临注销登记的日子。
基金业协会在2月初公布过这样一个数字:已登记但尚未备案基金的机构数量占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69%。以最接近的1月底私募基金管理人已登记数量25841家为基数来计算,未备案基金的机构数量达1.78万家。
而根据格上理财数据,自2月5日《公告》发布后至4月27日,只有457家私募机构成功备案首只私募基金。再扣减掉已经注销登记的1901家,粗略计算,需要面对“8月1日”大限的共约1.54万家私募机构。
不过,基金业协会顺延办理时间的做法被业内解读为,有助于降低私募“炒壳”热情。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也强调,对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展业的机构进行注销登记,不属于自律处分,也不影响该机构在未来需要时重新申请登记。私募机构没有必要进行“保壳”,已登记机构仍须按规定履行季度、年度等信息报送和信息更新义务,如未履行相关义务可能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进行公示。
为便利被注销机构查阅其登记的历史信息,自注销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被注销机构仍可通过注销之前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用户端,查询及下载本机构的相关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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