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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文化更名*ST山水首日跌停 上市16年7次更换大股东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谢若琳 2016-05-04 09: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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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文化更名*ST山水首日跌停

上市16年7次更换大股东 从未分红

公司称,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多,股东变更频繁,各种脱困措施均未达到预期目标,多年来仅靠租金收入维持

赶着年报发布期的末班车,4月28日晚间,*ST山水发布2015年年报称,公司净利润亏损-2891.29万元。这也是继2014年后,公司连续第二年净利润亏损。

5月3日,彼时的“山水文化”被退市预警,更名为*ST山水,当日公司股价逆势下挫,开盘跌停,曾经的“晋商第一股”的辉煌不再。

据《证券日报》记者粗略统计,上市16年来,*ST山水经历了7次易主,却从未有过分红。

亏损加剧

*ST山水复牌跌停

5月3日,千股“飘红”,上证指数一度突破3000点。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到*ST山水,这家公司复牌首日便逆势下挫,一开盘就躺在了跌停板上。

不久之前,*ST山水大股东曾寻求卖壳,公司股价也一度走出“妖气”,但事情进展并不顺利,卖壳未果的*ST山水于近日发布了亏损的财报。报告显示,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95.26万元,同比增长3.5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610.89万元,较上年同期-1091.40万元增加亏损519.49万元。

对此,山水文化表示,公司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长期以来,资产盈利能力弱,历史债务沉重,利息费用居高难下;公司为实现产业转型,改善公司资产盈利能力,于2014年、2015年先后数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介费用较大;公司涉诉事项较多,本期针对涉诉事项进展并依据中介机构专业判断计提了相应的担保费用及预计负债。

实际上,*ST山水几乎没有任何经营项目,其大股东的算盘是:一边靠房租维持生计,一边筹划卖壳。 一位接近*ST山水的知情人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2006年2月份以来,公司主营业务由零售百货转变为自有房屋租赁,从此以后就靠房租和政府补贴度日。“目前,*ST山水的主要资产就是天龙大厦,而其主营业务是房屋租赁。2011年7月份,该公司曾将天龙大厦部分楼层租给新天龙经营公司,为期近五年。今年1月份,合同到期并未续签,*ST山水董事会已委托全资子公司天龙恒顺贸易对天龙大厦进行出租管理,委托期五年。”

*ST山水在公告中也证实了上述情况:“尽管近年来公司董事会一直在积极寻求各种可能的途径和合作方,使公司摆脱困境,解决持续经营能力问题,但由于公司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加之股东频繁变更,公司相继采取的各种脱困措施均未达到预期目标,多年来公司仅靠租金收入维持。”

此外,记者注意到,*ST山水下属公司日子也不好过。财报显示,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太原天龙恒顺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山水盛景投资有限公司、山水乐听投资有限公司业务均处停滞状态;控股子公司山西金正光学(持股65%)拟以司法解散方式对其进行清算并解散,2015年5月份,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请求,目前尚未有新的进展。

退市倒计时

上市16年从未分红

发年报的当日,*ST山水还宣布,鉴于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1091.4万元和-1610.89万元,已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为负值,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即日停牌一天,自5月3日复牌之日起,公司将由“山水文化”更名为“*ST山水”。

对此,上述知情人士颇为感叹,他告诉记者:“*ST山水的前身是山西省太原市天龙集团,其下属的天龙大厦也曾是太原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2000年,该公司上市,彼时被誉为‘晋商第一股’。”

但是,对于*ST山水来说,退市预警似乎成为家常便饭。2001年,上市后的第二年,*ST山水就开始陷入亏损的境况;直至2003年,公司连续两年亏损,首度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为“*ST天龙”,此后,公司股票简称还经历了“ST天龙”、“*ST天龙”、“山水文化”以及“*ST山水”。

更讽刺的是,公司业绩虽然没有起色,但其股东更换却格外频繁。《证券日报》记者通过Wind数据统计,2000年以来,*ST山水的大股东先后经历过:太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太原市财政局、山西省天龙山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太和恒顺有限公司、中铁华夏担保有限公司,以及黄国忠。也就是说,在上市16年中,*ST山水已遭7次易主。

但是,记者注意到,在实际控制人不断更迭的过程中,公司也没少融资。Wind数据显示,自2011年以来公司共筹划过6次再融资,均以失败告终。

此外,公司表示,201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值,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可事实上,*ST山水并不是一直亏损,Wind数据显示,2001年、2009年、2003年、2011年以及201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均为正值,且均有可分配利润。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人士认为,只要有可分配利润,上市公司给公众股东分红是理所应当的,而上市公司不分红的原因一方面是“无红可分”,另一方面是管理层缺乏分红意识,“有的公司根本不赚钱,有的公司是有钱不愿意分。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哪怕不分红,甚至是业绩亏损,公司都可以通过定向增发来实施再融资,如此一来,上市公司就更加缺少现金分红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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