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机制正在推进,将允许个人投资境外市场。监管层透露,QDII2投资试点管理办法将很快发布。同时,外汇管理在多数情况下将取消事前审批的要求,有效的事后监管和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将建立。上海自贸区 “金改49条”即将出台,其中包含了QDII2的细则。那么,境内个人投资者投资国内的B股市场还会受到数额的限制吗?当然更不会。据此,笔者认为当下B股的出路就是和A股直接并轨。
1997年8月,“太平洋盆地国家(地区)金融财政会议”在沪举办,笔者作为君安证券副总裁应邀作了关于《B股应向境内投资者开放的八点建议》的发言,被与会者戏称为“谢八条”。《八点建议》立即在沪港两地市场引起了极大反响,B股当天大涨,并成为后来几年的“天花板”。
好事多磨,三年半后的2001年2月19日下午,沪深两地交易所B股停止交易,这样的盘中停牌也是沪深两地停牌制度中的唯一事件。证监会当天晚上宣布:经国务院批准,B股向境内居民开放,5天后复牌。
复牌后B股指数连拉5个涨停板,堪称中国B股市场历史上第一次大的机遇。由于向境内居民开放的正式实施时间是6月1日,沪深B指平均涨幅已达2倍,结果新入场者全部套在最高点。当然,6月1日之前B股投资人中实际上已有不少境内居民。
不知是出于自责还是B股情结,我呼吁“回购B股、增发A股”的方案提了一年又一年。
笔者提出,采用“回购B股增发A股”的解决方案,无论从B股投资人、A股股东、上市公司,以及外汇管制等方面都能实现共赢。然而由于2008年股市从2007年10月的6124点跌至2000多点,使市场失去了一次解决B股问题的有利时机。
从2001年B股向境内居民开放至今,已有14个年头。时至今日,中国资本市场取得了重大发展,A股总市值已达到了9万亿美元,QFII和QDII资本项目投资的额度逐步放宽,沪港通付诸实施,极大地推动了资本境内外的流动。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加快,将人民币纳入国际货币基金SDR特别提款权已箭在弦上,MSCI把A股纳入其指数也指日可待,在人民币成为世界性货币的前夜,我们认为B股将迎来历史性机遇。
B股的遗留问题究竟按什么路径去解决?我们先来了解中国B股市场当时的定位和发行对象。
B股的正式名称是“人民币特种股票 ”。它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中国境内(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外资股。B股公司的注册地和上市地都在境内。
从法理上讲,这个定义很清楚,B股就是人民币(特种)股票,面值是以人民币标价,是中国境内的沪深两地交易所的交易品种。如果说,当时B股认购对象是外资,那么2001年以后,已经是外资和内地居民并存,只不过币种特定为美元和港币。
近期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QDII2)机制正在推进,将允许个人投资境外市场。监管层透露,QDII2投资试点管理办法将很快发布。同时,外汇管理在多数情况下将取消事前审批的要求,有效的事后监管和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将建立。上海自贸区 “金改49条”即将出台,其中包含了QDII2的细则。那么,境内个人投资者投资国内的B股市场还会受到数额的限制吗?当然更不会。据此,笔者认为当下B股的出路就是和A股直接并轨。
笔者的建议如下:
一、境内居民直接用B股的面值1:1换成A股的面值,法律上上市公司注销这部分B股股份,增加相应的A股股份,新增A股可以设定1个月的封闭期;
二、境外投资人或境内居民也可采取外币现金的选择权,方法是采用外币现金的按A股20个交易日平均价,按9折并以当天的汇率换成外币后由上市公司支付,折价的依据是考虑到价格波动、汇率变化和增发人的意愿等因素,法律上上市公司回购了这部分B股股份;同时用相同份额的股份以95折的价格向市场增发A股(也可向A股老股东配股),上市公司总股份则保持不变,增发的这部分A股同样可以设定1个月的封闭期;
三、允许公募基金设立B股基金,操作上可绕开QDII的额度审批,投资者用人民币认购基金份额,基金公司直接按市场价换成外币后运作,赎回时再按当天汇率兑換成人民币;
四、对具有A、B股的上市公司来说应给予通过市场主动回购B股的机会,条件是允许回购多少B股份额增发多少A股份额,操作细则可按每回购5%或一个整数,向监管部门申请增发相应A股股份,同时建议改审批为备案。
如果说,2001年B股向境内居民开放是B股历史上一次重大机会的话,那么在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的当下,B股与A股并轨,彻底解决B股的历史遗留问题,也为国际指数公司把A股纳入新兴市场指数扫清“一个市场两种价格”的障碍,如此,则B股将迎来第二次大的投资机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