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持续督导核查试点悄然展开 核查不力受惩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吴清桦 2011-05-21 14: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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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对创业板的一次深度摸底正悄然展开。近日,监管层下发了《2011年创业板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中落实现场核查指引》,在保荐机构内推行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核查试点。据悉,此次核查拟先行在部分辖区试点,对试点辖区券商承销的创业板项目进行抽查,抽到项目券商必须进行实地全面核查,并将核查情况上报。

  根据指引,保荐机构可通过多种形式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核查,如与有关人员访谈;察看现场,包括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进行查阅、记录;走访有关方,包括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供应商或客户、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等。

  若保荐机构在核查过程中发现核查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是信息披露存在重大虚假或遗漏,或者是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违反有关规定时,应及时汇报有关监管方。

  指引还规定了核查不力的惩罚措施。

  据了解,此次试点监管层在全国选择了6~7个监管辖区,委派各监管局对所辖券商进行抽查,所抽查券商大多为创业板保荐承销项目较多的公司。

  创业板推出后,少数新股上市后业绩快速变脸,甚至出现临近上市因投诉举报、虚假披露等重大风险事项中止上市的情况。因此,监管层不断加码券商投行的监管力度,以预防潜在风险,保证项目质量。

  资料显示,今年3月21日,证监会发布公告,撤销了4人的保代资格。4月初,证监会表示已建立保荐代表人聆讯制度和未通过发审会审核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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