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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网上交流称首推权证不是变相圈钱★

证券之星 作者:管思捷 2005-07-01 09:4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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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7月1日消息: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昨日,宝钢股份与投资者就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进行网上交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副总裁华一沨在回答投资者问题时表示:采取权证方式与配股有本质区别,宝钢并不是在变相圈钱。

  宝钢股份是沪深两市第一家公告采用权证方案的上市公司,能否获得流通股股东认同还不得而知。昨天的沟通会上,权证问题成为焦点。

  有投资者提出,权证一定意义上有融资的含义,推出认购权证是不是在配股,变相在圈钱?华一沨认为,认购权证是宝钢集团发行的,持有人拥有以行权价向宝钢集团购买股票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宝钢并不是在变相圈钱,两者之间有两点显著区别:

  一是很难把握权证持有人是否一定行权,所以发行认购权证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融资,而是作为对价的一部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分享股价上涨的机会;二是认购权证与配股二者主体不同,发行认购权证的主体为宝钢集团,配股的主体则应该是宝钢股份。

  对于认购权证的价值,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徐乐江认为,认购权证理论价值估计为0.63元/份。因此,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认购权证总价值为24425万元。

  还有一位投资者问宝钢董事长谢企华,“按照宝钢公司的初步股改方案,每10股送2.2股,如实施则宝钢仍控股76%有多。按照方案宝钢要绝对控股,即控股67%,照此计算,宝钢至少应持股1173304万股。

  假设宝钢控股67%,则宝钢公司完全有能力10送4.9股,为什么不这样做?若宝钢实施10送5股后达不到控股67%,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价直至达到控股67%,为什么不这样做?”谢企华表示,方案实施后控股比例将为不足73%,若认购权证全部行权,则持股比例将进一步下降为70.8%。

  此外,还有投资者表示,宝钢的权证方案值得怀疑,现在这样的股价,4.5元的权证还有什么用呢?高管层应该慎重考虑一些更为合理的方案,以为股市健康发展做出表率作用。

  宝钢集团副总经理马国强认为,认购权证的行权价为4.5元,当宝钢A股分红除息时,认购权证的行权比例保持不变,但行权价格会相应调整:新行权价=原行权价×(标的证券除息日参考价/除息前一日标的证券收盘价)。

  《每日经济新闻》注意到,此次网上沟通会非常热闹。宝钢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艾宝俊表示,股东大会召开前,宝钢还会举行路演,继续与投资者沟通。

岳敬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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