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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杭华股份(688571)8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57.69万元,占总成交额7.9%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8-22 04: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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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8月21日收盘,杭华股份(688571)报收于8.84元,下跌2.54%,换手率2.24%,成交量9.42万手,成交额8323.5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净流出657.69万元,占总成交额7.9%。
  • 公司公告汇总: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布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法律意见书,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将于2025年9月8日进入,归属条件已成就,涉及118名激励对象,归属数量为404.22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3.10元/股。

交易信息汇总

8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57.69万元,占总成交额7.9%;游资资金净流入437.15万元,占总成交额5.25%;散户资金净流入220.54万元,占总成交额2.65%。

公司公告汇总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是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964元,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3.10元/股。-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将于2025年9月8日进入,归属比例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归属条件已成就,包括公司未发生禁止性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性情形、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为2023年—2024年两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4亿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为2.68亿元,达到了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归属涉及118名激励对象,归属数量为404.22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涉及1人离职、1人退休,以及3人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共计作废8.63万股限制性股票。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授予价格由3.30元/股调整为3.10元/股。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每股现金红利为0.1964元/股,根据相关规定,应对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3.10元/股。公司表示,本次调整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同意此次调整。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7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及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作废8.63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原因包括:1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退休,合计7.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3名在职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对应1.63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公司表示,本次作废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均认为本次作废合法合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作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118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亦符合《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监事签字:林洁、马德高、肖梦媛。日期:2025年8月20日。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118名激励对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404.22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为3.10元/股。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情形、满足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绩效考核合格。公司2023年—2024年两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8亿元,达到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人离职、1人退休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剩余118名激励对象中,76名考核结果为A,39名为B,3名为C。监事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认为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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