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监管效率,降低管理成本。2017、2018年国常会提出实现跨省大件运输许可证、货运车辆跨省异地检验等措施,《意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加快运输领域证照电子化、推动线上办理签注,针对超限超载、打击路霸等提出规范,并提出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管理、推进通关便利化等具体措施,将原先政策进行了完善和细化。此举从完善制度、解决制度冗余方面着手,有望提升流通效率和管理效率,进而带动治理便利化。
保障用地和融资需求,降低要素成本。用地方面,《意见》明确对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要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对符合考核标准的用地不再增加土地价款,解决“用地难”的问题;融资需求方面,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鼓励银行融资、“信易贷”模式、产业发展基金等模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意见》在物流企业生产基本要素方面给予了保障,有望一定程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和融资成本,弱化企业资金风险和营运风险,优化企业竞争环境。
调整收费标准,降低物流企业税费成本。《意见》针对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等领域提出了多项费用降低以及减免措施,并进行了多个收费项目的精简合并,多措并举降低物流企业的税费成本。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落实好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等物流领域税费优惠政策。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联合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中大宗商品仓储设施是指占地面积在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主要用来储存农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仓储设施,设施用地不包括物流企业办公、生活区等非直接用于大宗商品仓储的用地。此举有望直接减少物流企业仓储成本,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二是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公路通行成本。2017年《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中提出对使用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ETC)的货运车辆给予通行费优惠。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提出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加快推进高速公路ETC 使用,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货车通行费统一“按轴收费”。根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截至5月28日,高速公路通行车辆ETC 使用率达到63.57%,其中货车ETC 使用率达到37.97%。《意见》明确改革后不增加货车通行费负担,并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回购公路收费权以实施免费通行,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等等,政策落地后将有效降低物流企业公路货运成本。
三是调整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意见》对铁路、航空、港口货运多项费用进行了调整,一方面降低原先较高的收费标准,建立收费项目清单,精简并合并收费项目。铁路方面,精简货运杂费项目,降低迟交收费标准,取消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航空方面,将机场货站运抵费归入货物处理费;港口:降低检验检疫费,降低部分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降低集装箱进出口收费水平。另一方面,严格按照收费清单及收费标准进行收费,确保没有清单外收费项目以及各种附加费用。以上政策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行业内的收费行为,“强收”、“乱收”、“超收”等乱象有望得到改善。
投资建议:随着《意见》逐步落地,一方面有望整体提升物流运输效率,优化行业环境,叠加此次新冠疫情催生购物需求由线下向线上转移,有望带动行业业绩整体提升,另一方面政策端多点发力,有望整体降低快递公司成本,进而促使价格战延续,加剧行业竞争,加速行业市场份额向头部快递公司集中。建议关注具有成本优势和网点管控能力较强的韵达股份和业务量持续增长的快递龙头顺丰控股。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不及预期;行业政策大幅调整;疫情蔓延超预期;政策落地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