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事件:3月 6日,证监会发布公告,就《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投资要点:
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蹄疾步稳,多层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去年 10月,证监会启动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提出优化发行融资制度、完善市场分层、建立挂牌公司转板上市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之后围绕新三板改革总体思路,以证监会的《公众公司办法》、《信息披露办法》为基础文件,股权公司围绕公开发行、定向发行、市场分层管理、股票交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公司监管六方面,按照基本业务规则、业务细则、指引和指南 4个层级,制定修订了业务规则,多层次业务规则体系,多层次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指导意见》是转板上市的规范性文件,明确相关基本制度安排。建立转板上市机制是新三板改革的重要内容,此前在《分层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的精选层挂牌公司,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但并没有更具体的规定。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是转板上市的规范性文件,明确了转板上市机制的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安排、监管安排,是后续交易所、股转公司、中国结算等制定或修订业务规则的基础文件。
《指导意见》明确试点先行、转板范围、转板条件和上市程序。此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转板上市坚持稳起步,初期在上交所、深交所各选择一个板块试点,之后再评估完善相关机制。同时,明确了转板范围,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挂牌公司可申请转板到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在转板条件上,需要满足主体是新三板精选层公司、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与 IPO 条件保持基本一致)。在上市程序方面,明确转板上市仅属于交易场所变更,不涉及股票公开发行,因此仅由交易所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促进多市场互联互通,满足企业全周期融资需求。目前近百家新三板挂牌公司通过 IPO 上市,科创板中超过 20%都是新三板摘牌公司,从新三板摘牌再重新上市与直接上市无差异,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和监管的审核成本。转板机制建立后,仅由交易所进行审核,保荐要求和程序预计更为简化,将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促进多市场互联互通,更好发挥新三板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承上启下的作用,满足企业全周期的融资需求,企业可以在发展、成长、成熟各个阶段,根据自身的条件和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渠道。
目前多家新三板公司备战精选层,中小券商是重要保荐力量。根据 wind 统计,截止 2020年 3月 5日,有 50家新三板公司备战精选层,有 29家券商参与上市辅导业务。与主板和科创板相比,中小券商市占率较高,数量占比超过 6成,市值占比超过 4成,可能是由于前几年大型券商收缩新三板业务、中小券商差异化精品化经营战略、准保代参与新三板精选层项目可转正规定等因素,未来新三板精选层保荐业务,以及转板科创板和创业板带来的后续业务机会,有望成为中小投行的重要盈利增长点。
投资建议:在去年 10月份证监会提出推进深化新三板改革后,新三板的制度体系快速健全和完善,投资者门槛过高、流动性不足、互联互通机制缺乏等问题逐渐得到化解,此次转板制度出台,解决了新三板市场的又一个关键问题,有望改变 2017起新三板市场增长乏力的态势,更好发挥新三板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承上启下的功能,有助于丰富挂牌公司上市路径,打通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的上升通道,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证券行业新三板业务预计也将随之回暖,新三板精选层储备项目较多的券商有望最先受益,我们仍维持证券行业“强于大市”投资评级。
风险因素:宏观经济下滑超预期、新三板改革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