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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行业:电价调整落地,关注分布式及海上风电

来源:东北证券 作者:龚斯闻 2016-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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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分资源区降低光伏电站、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和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不作调整。

2017年1月1日后,一类至三类资源区新建光伏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65元、0.75元、0.85元,比2016年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15元、0.13元、0.13元。同时明确,今后光伏标杆电价根据成本变化情况每年调整一次。

2018年1月1日之后,一类至四类资源区新核准建设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40元、0.45元、0.49元、0.57元,比2016-2017年电价每千瓦时降低7分、5分、5分、3分。

点评:

光伏电站电价下调幅度有所缓和,行业平稳发展是政策目的

与今年10月份发布的新能源电价征求意见稿以及之后的网传修订版本相比,光伏电价最终的下调幅度有所缓和。从政策层面考虑,行业的稳定发展及成本下降是重点,实现平价上网是最终目的。征求意见稿出台时行业内反响巨大,过快下调电价会打乱行业发展与技术进步的节奏,加剧行业波动,因此最终的电价下调幅度相对缓和,显示了政策层面对于光伏产业稳定发展的意图,给光伏产业的成本下降与技术进步留出足够的空间。

从电价调整的幅度来看,最终I类、II类、III类地区的电价下调幅度分别为18.75%、14.77%和13.27%,I类地区的下调幅度依旧最大,与2016年的电价调整趋势相同。政策将光伏电站建设向中东部地区引导的目的不变。

从电站收益率角度考虑,今年抢装潮过后组件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跌,终端电站的建设成本下降幅度与电价调整幅度基本接近,因此在2017年的电价调整方案下电站收益率并没有之前预期的悲观,上网条件较好的电站依旧具有良好的投资回报率。

分布式补贴不作调整,将是“十三五”重点发展方向

在10月份的征求意见稿中,对于分布式的电价补贴标准为I、II类地区0.35元/千瓦时和0.40元/千瓦时,此次最终确定为分布式补贴不调整,维持0.42元/千瓦时。

分布式光伏的十三五装机规划为60GW,目前装机尚不到10GW,本次补贴维持不变,电站建设成本持续下降,同时东部各省给予分布式装机地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收益率与地面电站相比更加明显。我们认为十三五期间光伏发展将不断向分布式光伏倾斜,东部用电负荷较高地区,用户稳定的园区屋顶将是率先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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