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盛海洋:募投项目投资额或遭“催肥”上亿元 历史股东贡献超1.5亿元收入)
《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 少珩/作者 夕山 汀鹭 映蔚/风控
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位于山东省最北部的渤海湾西岸,是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规划的四个临港产业区之一,同时也是山东省会城市群经济圈最近的出海通道。2023年,坐落于此地的金盛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海洋”)向资本市场发起冲击。
然而,金盛海洋此番上市或问题重重。金盛海洋企业名称虽带有“科技”二字,但其研发投入占比连续三年不足1%且持续低于同行均值,或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另外,金盛海洋招股书披露募投项目投资额与环评报告存1.6亿元“缺口”,信披质量存疑。
不仅如此,作为化工企业,金盛海洋2021-2022年污染物排放多次超标,且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却隐而不宣。值得关注的是,金盛海洋前五大客户中存在其前控股股东“身影”,二者累计交易达1.54亿元。而金盛海洋另一位前五大客户在交易期间员工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或缺乏交易能力。
一、研发投入占比不足1%“硬贴”科技标签,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或“注水”
虽然改名后,金盛海洋的企业名称中冠上“科技”二字,事实上,金盛海洋的研发投入占比不足1%,科技含金量仍是个未知数。
1.1 2018年6月,金盛海洋企业名称由“金盛资源”变更为“金盛科技”
据金盛海洋签署日为2023年3月24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书”),金盛海洋成立于2004年2月20日,成立时公司名称为“无棣金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盛有限”)。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3年8月15日,金盛海洋的三个历史名称分别为金盛有限,山东金盛海洋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资源”)、金盛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科技”)。
其中,2018年6月26日,金盛海洋的名称由金盛资源变更为金盛科技,而此时金盛海洋的经营范围并未发生变更。2022年6月8日,金盛海洋的名称由金盛科技变更为“金盛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即现在的金盛海洋。
虽然改名后,金盛海洋的名称中冠有“科技”二字,但事实上,金盛海洋的技术含量或有待考量。
1.2 研发投入占比持续低于同行均值,且母公司或未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据招股书,金盛海洋将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北化工”)、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银投资”)、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化”)列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2019-2021年及2022年1-9月,金盛海洋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2%、0.14%、0.14%、0.13%,同期,金盛海洋同行业可比企业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均值分别为1.62%、1.35%、1.28%、1.59%。
由此可知,2019-2021及2022年1-9月,金盛海洋的研发投入占比持续低于同行均值。
问题仍在继续,金盛海洋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但其研发投入占比或不符合高新认定条件。
据招股书,2021年12月7日,金盛海洋母公司作为主体,取得了证书编号为GR20213700360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该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金盛海洋2021-2023年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1年及2022年1-9月,金盛海洋依法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分别为1,156.86万元、2,283.57万元,同期,金盛海洋的利润总额分别为14,406.51万元、23,364万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21年及2022年1-9月,金盛海洋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8.03%、9.77%。
据现行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第十一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必须同时满足的条件,包括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的“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因此,金盛海洋母公司申报时适用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的数据。
据金盛海洋2023年3月30日公布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金盛海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2019-2021及2022年1-9月,金盛海洋母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46.95万元、51万元、68.18万元、66.53万元。
据招股书,金盛海洋的研发投入情况中仅包含研发费用,故其研发投入等于研发费用。
据审计报告,2019-2021年及2022年1-9月,金盛海洋母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82亿元、3.39亿元、4.5亿元、4.79亿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2021年,金盛海洋母公司的研发投入占金盛海洋母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2%、0.15%、0.15%。
可见,2019-2020年,金盛海洋母公司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4%、0.18%,并未达到3%。金盛海洋是否涉嫌“伪高新”?
此外,金盛海洋的实控人无海洋化工产业背景,却现身多项专利的发明人名单。
1.3 实控人无海洋化工产业背景,却参与金盛海洋多项专利的发明
据招股书,截至签署日2023年3月24日,金盛海洋的实际控制人为张大腾与张小飞。其中,张大腾现任金盛海洋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研究生学历,银行与金融专业。
回顾其履历,2015年3月至2016年10月,张大腾任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基础建设投资部投资经理,2015年3月至2021年8月,张大腾历任汇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副总裁。2017年12月至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3月24日,张大腾担任渤海水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11月至招股书签署日2023年3月24日,张大腾先后担任金盛海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而金盛海洋是一家利用海水资源发展海洋化工产业的企业。
不难看出,张大腾在研究生期间的专业为银行与金融相关,在入职金盛海洋之前,从事信托投资相关业务,并无海洋化工产业的相关专业背景。
蹊跷的是,张大腾却出现在金盛海洋的多项专利的发明人名单之中。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截至查询日2023年8月15日,金盛海洋共申请47项专利。其中张大腾作为发明人参与的专利有19项。
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至此,张大腾为金盛海洋的实控人、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且其履历中无海洋化工相关背景,却“现身”多项专利或专利申请的发明人员名单。
除此之外,此次上市金盛海洋拟募资超5,000万元来建设研发中心。
据招股书,2019-2021年及2022年1-9月,金盛海洋的研发投入分别为46.95万元、51万元、68.18万元、66.53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3%、0.17%、0.16%、0.16%。
据招股书,金盛海洋本次上市拟募资9.3亿元,其中5,076万元投入“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对于该项目的建设,金盛海洋表示,公司要加大对研发技术的投入,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完善研发体系,通过整合公司现有科技研发力量,引入行业先进的研发及试制设备和配套软件。
也就是说, 2019-2021年,金盛海洋研发投入均不足百万元,持续低于同行均值。且2021年金盛海洋母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研发投入占比或不满足高新企业认定标准。同时,金盛海洋实控人无相关专业背景却出现在多项专利发明人名单中。在此背景下,金盛海洋本次上市却要募资5,076万元建设研发中心,通过该项目其创新能力能否提升?
无独有偶,金盛海洋的另一项募投项目也存在问题。
二、募投项目投资额或遭“催肥”上亿元,信披质量遭拷问
募集资金的数额和投资方向应当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未来资本支出规划等相适应。
此番上市,金盛海洋此次募投项目投资额与环评对垒,信披真实性存疑。
2.1 此番上市,金盛海洋拟投入募集资金4.27亿元建设“智慧盐田项目”
据招股书,“智慧盐田技术改造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智慧盐田项目”)系金盛海洋此次的募投项目之一,该项目投资总额为42,734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2,702万元,项目备案号为2209-371600-07-02-439209,环评批复文号为滨审批四表【2022】380500023号。
“智慧盐田项目”利用现有盐田土地进行项目建设,通过对现有盐田的排水工程、输电线路、自动控制工程等改造,提升产品品质,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劳动强度,提升盐类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机械化和智能化。
“智慧盐田项目”建设期为48个月,计划分4个阶段实施完成,包括结晶池、调节池、卤库塑苫改造,坨地、坝体改造,苦卤池防水设施土建,盐田道路、线路、设备购置及智慧化改造。
值得注意的是,金盛海洋对“智慧盐田项目”投资额的披露,与环评存在“出入”。
2.2 环评报告披露“智慧盐田项目”总投资额,与招股书存在1.6亿元“缺口”
据山东政务服务网2022年9月28日公示的“智慧盐田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智慧盐田项目环评报告”),“智慧盐田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的建设单位为金盛海洋,建设地点为北海新区、沾化区,项目总投资为26,734万元,项目备案文号为2209-371600-07-02-439209。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滨州北海经济开发区、沾化区滨海镇金盛海洋盐田。
其中,“智慧盐田项目”主要利用资金来对盐田现有塑苫、坨地、盐田道路、苦卤池、输电线路进行改造,增加结晶池远程控制系统,更新盐田设备。
同时,据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2年11月10日公开信息,“智慧盐田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号为滨审批四表〔2022〕380500023号。
通过对比不难发现,上述智慧盐田项目环评报告的项目备案文号、环评批复的批复号,与金盛海洋招股书披露的一致,且建设内容也一致,所披露的项目或为同一项目。但项目总投资却存在1.6亿元的“缺口”,其信披质量或遭拷问。
除此之外,金盛海洋在环保方面也存在问题。
三、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隐而未宣,污染物频超标排放内控或成“摆设”
化工企业应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在生产、环保提升改造设计、施工等环节中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从源头上消除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放眼金盛海洋,其自称重视环保工作,但2021-2022年期间,金盛海洋多次被监测出污染物超标排放。
3.1 2021-2022年,金盛海洋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废气污染物多次被检测出超标排放
据招股书,溴素为金盛海洋的主要产品之一,而根据《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溴素产品目前属于“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针对溴素生产,金盛海洋称其在项目工程建设阶段严格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的环评批复要求开展工程建设,并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制定了严密合理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同时,金盛海洋称其溴素生产工艺符合产业技术成熟度条件和行业能效标杆水平,并且厂区主要污染物满足总量排放要求,各污染物均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而金盛海洋各生产厂区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
其中针对废气排放,金盛海洋在描述其环保情况时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原盐装运扬尘、车辆尾气、工艺废气、锅炉烟气、吹出塔碱洗尾气以及溴素吸收塔尾气等。经处理其产生的废气浓度均能满足相关排放标准。
然而,金盛海洋在2021-2022年被多次检测到其废气污染物超标。
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3年8月15日,金盛海洋的生产经营场所地址位于山东省滨州市北海经济开发区汇泰拉姆色产业园,其排污许可的行业类别为火力发电。
其中,金盛海洋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包括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据金盛海洋2021-2022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2021-2022年,金盛海洋累计被检测到60次污染物超标排放,超标排放污染物种类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粉尘等。
也就是说,2021-2022年金盛海洋多次被监测出排放超标。
不仅如此,金盛海洋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但招股书却只字未提。
3.2 2018-2023年被列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招股书对此并未披露
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开信息,2018-2023年,金盛海洋均被列入“山东省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重点排污类别均为大气环境污染。
然而,招股书中,金盛海洋并未披露其被列为重点排污单位。
除此之外,2019-2022年,金盛海洋还被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
3.3 2019-2022年被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招股书隐而未宣
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3月22日及2022年12月10日发布的公开信息,2019-2022年,金盛海洋被列入2019-2022年全国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列入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名录,(一)属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行业,(二)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而招股书中,并未对其被列入全国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进行披露。
需要注意的是,相关规定指出,重点排污单位应如实公开排污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3.4 相关规定指出,上市企业被列入污染严重企业名单应予以披露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5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承担工作暨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以下简称“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上市企业发生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大事件,且可能对其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上市企业应当自该事件发生之日起两日内及时披露事件情况及对企业经营以及利益相关者可能产生的影响。其中包含企业被国家环保部门列入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的情况。
此外,《环境保护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公开相关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据《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对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作了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由上,金盛海洋称其重视环保工作,然而,在2021-2022年期间,金盛海洋被多次被检测到污染物超标排放。不仅如此,金盛海洋被列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与全国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招股书对此只字未提。针对上述情况,金盛海洋的环境保护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四、历史股东“变身”前五客户,累计贡献收入超1.5亿元
2021年,金盛海洋业绩表现颇为“亮眼”,而其业绩增长动力来源值得关注。
前五大客户中,汇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泰集团”)是金盛海洋的前控股股东,二者交易达1.54亿元,或助力金盛海洋扮靓业绩。
4.1 2021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97.26%,2019-2021年净现比与收现比持续小于1
据招股书,2019-2021年及2022年1-9月,金盛海洋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01亿元,3.59亿元、4.71亿万元、5亿元。同期,金盛海洋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分别为1.66亿元、1.88亿元、2.42亿元、2.31亿元。
2019-2021年及2022年1-9月,金盛海洋的净利润分别为6,925.62万元、4,118.96万元、12,244.2万元、20,279.7万元。同期,金盛海洋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6.04万元、1,115.25万元、2,102.72万元、3,212.33万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20-2021年,金盛海洋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10.62%、31.38%,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40.53%、197.26%。
2019-2021年,金盛海洋的收现比分别为0.41、0.53、0.51,净现比分别为0.01、0.27、0.17。
可以看出,2020年,金盛海洋的营业收入以及净利润双双下跌。然而,2021年,金盛海洋的营业收入以及净利润增速则迅速回升,且2021年净利润增速高达197.26%。而2019-2021年,金盛海洋的净现比与收现比均持续三年小于1。业绩为增长趋势而收现比、净现比不足1,金盛海洋的净利润或与现金流背离,其业绩含金量几何?
不仅如此,2019-2021年,金盛海洋或赊销高企。
4.2 2019-2021年,应收款占营收比重超四成且持续高于同行均值
据招股书,2019-2021年各年年末及2022年9月末,金盛海洋的应收票据分别为1.25亿元、1亿元、1.39亿元、1.92亿元,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0.09亿元、0.05亿元、0.06亿元、0.24亿元,应收账款分别为0.29亿元、0.56亿元、0.61亿元、0.97亿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2021年各年末及2022年9月末,金盛海洋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的合计金额(以下简称“应收款”),占其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5%、44.93%、43.72%、62.4%。
前文已述,金盛海洋的主要竞争对手为鲁北化工、鲁银投资及山东海化。
据鲁北化工2020-2021年年报,2019-2021年各年末,鲁北化工的应收票据分别为1.67亿元、1.02亿元、0.87亿元、应收账款分别为1.01亿元、0.72亿元、2.02亿元,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0元、0元、0元。2019-2021年,鲁北化工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7.67亿元,29.31亿元、45.31亿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2021年各年末,鲁北化工的应收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1%、5.91%、6.37%。
据鲁银投资2020及2021年年报,2019-2021年各年末,鲁银投资的应收票据分别为0.05亿元、0.8亿元、1.21亿元、应收账款分别为7.45亿元、5.8亿元、4.41亿元,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1.96亿元、1.32亿元、1.99亿元。2019-2021年,鲁银投资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2.62亿元,25.4亿元、30.2亿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2021年各年末,鲁银投资的应收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1.81%、31.15%、25.21%。
据山东海化2020及2021年年报,2019-2021年各年末,山东海化的应收票据分别为0元、0元、0元、应收账款分别为0.04亿元、0.13亿元、0.75亿元,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6.66亿元、9.77亿元、9.71亿元。2019-2021年,山东海化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6.21亿元,36.88亿元、58.51亿元。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2021年各年末,山东海化的应收款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50%、26.83%、17.88%。
故2019-2021年各年末,金盛海洋可比同行的应收款占其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均值分别为22.01%、21.3%、16.49%。
不难看出,2019-2021年,金盛海洋应收款占营收比重连续三年均高于同行均值。
值得一提的是,金盛海洋营业收入增速上涨背后,其历史股东贡献超亿元交易。
4.3 累计额交易上亿元的客户汇泰集团,系金盛海洋历史控股股东
据审计报告,2009年8月,张荣强、付瑞巧与汇泰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金盛海洋的股权转让给汇泰集团,股权转让价格每股1元,股权转让价款1,100万元。此次股转之后,汇泰集团持有金盛海洋100%的股份。
2020年8月18日,汇泰集团与金盛控股(滨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金盛海洋99.33%股权转让给金盛控股。此后汇泰集团不再持有金盛海洋股份。
而作为历史股东,汇泰集团与金盛海洋之间存在超1.5亿元的关联交易。
据招股书,2019-2021年及2022年1-9月,汇泰集团均为金盛海洋的前五大客户中,金盛海洋对其销售金额分别为3,460.82万元、4,316.15万元、4,560.76万元、3,056.6万元,占金盛海洋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62%、12.03%、9.68%、6.11%。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19-2021年及2022年1-9月,对汇泰集团销售金额累计1.54亿元。
对此,金盛海洋称汇泰集团与其关联交易所形成收入的产品均用于汇泰集团自身生产经营之中,不存在未实现销售或未使用等情形。
而金盛海洋与汇泰集团之间或还存千丝万缕的关联。
据汇泰集团官网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3年8月15日,在汇泰产业海洋化工页面下,金盛海洋仍是其全资子公司。
综上所述,作为金盛海洋历史股东,汇泰集团累计为其创收1.54亿元,为金盛海洋冲击上市“添一把柴”。而二者的关系却又扑朔迷离,汇泰集团是否真正退出金盛海洋或未可知。
除此之外,金盛海洋的另一大客户亦存在问题。
4.4 交易超1亿元的客户海迪化工,2019-2022年社保人数为0人
据招股书,2020-2021年,海迪化工分别为金盛海洋的第四大、第一大客户,金盛海洋对海迪化工的销售金额分别为3,018.08万元、7,023.76万元,占金盛海洋当期销售总额分别为8.41%、14.9%。
根据《金证研》北方资本中心研究,2020-2021年,金盛海洋与海迪化工的交易金额合计1亿元。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海迪化工成立于2005年3月23日,截至查询日2023年8月15日,海迪化工的股东为薛春辉与高宁波,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系化工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等。2019-2022年,海迪化工的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
据公开信息,截至查询日2023年8月15日,除海迪化工外,薛春辉无其他控制企业,高宁波控制的企业有山东青丝秀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丝秀颜”)。
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2020-2022年,青丝秀颜的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
即是说,海迪化工或不存在由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代缴员工社保的情况。
简而言之,2021年,金盛海洋净利润增速大幅提升,而2019-2021年,金盛海洋却净现比与收现比均持续三年小于1。同期,金盛海洋的应收款占比均超四成且高于同行均值。
而另一方面,汇泰集团系金盛海洋的历史控股股东,报告期内为金盛海洋贡献1.54亿元收入。另外,2020-2021年海迪化工与金盛海洋交易金额超1亿元,而在与金盛海洋交易期间,海迪化工的社保缴纳人数均为0人,期间发生交易是否真实、可信?存疑待解。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重重问题下,金盛海洋能否经住市场的考验?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