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募道德规范指南:强调防范利益冲突与输送、宣传推介严禁娱乐化、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募道德规范指南:强调防范利益冲突与输送、宣传推介严禁娱乐化、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姜诗蔷 北京报道

公募基金行业迎来新的自律规范。

8月1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指南》(以下简称《道德规范指南》)。

基金业协会表示,发布此规范是为推进基金行业加快培育并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

基金业协会认为,良好的企业文化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公募基金行业发展二十余载,在资产规模、人员数量、业务类型等方面发展迅速。建设良好的行业文化对于传承和弘扬行业精神,积淀和凝聚行业价值观,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强化投资者保护至关重要。

《道德规范指南》全文共五章,具体包括总则、基金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内部管理、自律管理和附则。主要内容包括明确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总体要求、明确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具体要求、加强基金管理人的内部管控责任、强化自律管理职责等。

重点一:防范利益冲突与利益输送 

根据《道德规范指南》,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应当时刻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尽力避免和防范利益冲突。当利益冲突发生时,应当优先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针对利益输送,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公平交易等各项制度,制定并完善关联方识别、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等事项的标准和流程,不得向第三方输送利益,不得在不同资产组合之间输送利益。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资产组合,通过集中交易、公平交易等制度,确保不同资产组合获得平等的投资、交易机会。

此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利益冲突管理,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基金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获取不当利益。基金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有关兼职的规定,禁止违规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违规兼任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或者从事与所在机构或者投资者合法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重点二:合规开展宣传推介

《道德规范指南》再度针对公募基金宣传推介行为做出规范。

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宣传推介相关规则制定严格的宣传推介制度和流程,并根据具体业务需要对制度和流程进行修订完善。

同时提出审慎开展宣传推介活动,严禁娱乐化。

具体来看,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应当珍视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信任,在宣传推介活动中做到专业、诚信、合规,以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为目的。宣传推介形式严禁娱乐化,内容不得与国家相关精神、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

此外还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教育,要求基金管理人合规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及从业人员的宣传推介合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重点三:深入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道德规范指南》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制定普通投资者与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适当性匹配的方法,在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类型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之间建立合理对应关系,同时应规定适当性匹配的操作程序、禁止行为等,明确各个岗位在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过程中的职责,保障将适当的产品或服务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

基金销售人员在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前,应当充分告知相关信息及可能存在的风险,针对高风险产品还应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和风险揭示。告知、警示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应按规定妥善留痕。

“不少投资者看到针对基金经理过往业绩的宣传就冲动买入,但并不了解基金经理风格以及产品特点,导致基金下跌后出现很多问题。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应该是整个行业重视的问题。”一家大型公募基金人士表示。

重点四:维护行业良好声誉,共筑良好行业文化

《道德规范指南》中指出,基金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社会公德,提升个人道德修养,端正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注重个人品行,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自觉维护行业声誉、公司声誉和个人声誉,谨言慎行,不得在公共场所实施不当行为,不得在公开场合、自媒体平台等各类公共网络平台等发表不当言论,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道德规范指南》指出,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相关规则、本指南以及自身要求,建立切实可行的内部职业道德规范守则。

基金管理人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时应当将员工职业道德遵守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对于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执业行为中违反职业道德的情形以及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公司应当将其纳入惩戒体系,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问责和处分,对于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或者损害行业声誉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理。对于员工因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而不当获利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作者:姜诗蔷 编辑:朱益民)

21世纪经济报道及其客户端所刊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属广东二十一世纪环球经济报社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详情或获取授权信息请点击此处。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