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权限。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文件,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和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包括受中国证监会处罚或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原则上应在公司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公司还需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等工作,确保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支持配合。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