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传媒”)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进行核查。核查期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5年8月6日。核查范围涵盖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交易对方、标的公司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其他知悉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核查结果显示,部分自然人在核查期间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了分众传媒股票,但均表示交易基于个人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的情况,并出具了相应说明和承诺。此外,分众传媒的第一期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在核查期间内有卖出行为,但与本次交易无关,且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国泰海通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其自营和融券账户在核查期间内也有买卖行为,但其表示这些交易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与投行项目无关,不存在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内的股票买卖行为不构成内幕交易,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