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应专款专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需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局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不得存放于其他银行账户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需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募投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重新论证。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或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局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进行持续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