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原控股股东破产重整进展暨终结破产程序的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于2025年1月2日收到原控股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关于重整进展情况的告知函》,什邡法院裁定终结宏达集团、宏达实业破产程序。公司原控股股东宏达实业于2023年6月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4年7月19日,什邡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宏达集团、宏达实业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2024年9月5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目前,蜀道集团直接及间接通过宏达实业合计持有宏达股份536,314,80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6.39%。
在宏达集团、宏达实业破产重整期间,公司于2023年9月6日就2009年公司受让宏达集团原持有的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9%股权《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普通债权,向宏达集团管理人提出债权申报。2024年7月2日经法院裁定,对债权人宏达股份普通债权审查确定金额为1,092,459,606.57元。公司已于2024年12月10日收到债权清偿款(现金部分)39,110,053.92元,相应增加2024年度利润总额39,110,053.92元。剩余未获现金清偿债权部分,将以每1元普通债权分得1份信托受益权份额。信托机构正在与债权人进行签署信托受益权确认书暨信托受益权凭证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