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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安世纪: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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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

  1. 发行人声明
  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注册,本预案所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7. 释义

  8.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信安世纪: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9. 信安珞珈:武汉信安珞珈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10. 深圳信安:深圳信安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11. 上海信璇:上海信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12. 成都信安:成都信安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13. 华耀科技:北京华耀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14. 信安恒泰:北京信安恒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15. 郑州灏信:郑州灏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16. 西安灏信:西安灏信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17. 普世科技:北京普世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18.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现行有效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9. 《发行方案》、发行方案: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20. 本次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可转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1. 股东大会: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22. 董事会: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3. 监事会: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4.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5.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6.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发行人为本次发行制作的《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7.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1-9月
  28. 报告期各期末: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及2024年9月30日
  29.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30. 转股价格调整

  31. 当公司出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2.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调整转股价格。

  33.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34.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35.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36.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37.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38. 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39. 赎回条款

  40.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1.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42.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43.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44. 回售条款

  45.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46.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47.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8.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49. 向原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50.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有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有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售权。
  51. 向原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2. 募集资金用途

  53.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9,8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54. 国产商用密码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化项目:投资总额38,175.5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1,718.92万元
  55. 数据要素流通与数据安全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化项目:投资总额21,523.2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8,081.08万元
  56. 总计:投资总额59,698.86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9,800.00万元

  57. 担保事项

  58.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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