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资委:第三批混改试点名单已经确定 一共是31家)
【新一轮混改】国资委:第三批混改试点名单已经确定 一共是3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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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第三批混改试点名单已经确定 一共是31家
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今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称,现在第三批混改试点名单已经确定,一共是31家,其中中央企业子企业是10家,地方国有企业21家,三批混改试点加起来一共是50家,重点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正在逐步有序推进。
国资委: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彭华岗称,进一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战略性重组。要进一步压缩过剩产能,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着力培养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国内外的知名品牌。要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尽快转换经营机制。
国资委:总体来说中央企业债务风险可控
彭华岗称,下一步的工作,前段时间国资委专门梳理了一下,发了一个通知,要求进一步降杠杆、减负债,提出了四个方面11条措施。一是强化内部管理,二是优化资本结构,三是充实资本规模,四是管控债务风险。委里很重视,措施也很实,企业对这个问题也有非常高的认识,工作都在积极推进过程中。总体来说,中央企业债务风险可控。
国资委:进一步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王文斌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下一步,国资委和监事会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的目标,进一步强化境外国有资产监管,不断改进和完善境外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提升境外监管的覆盖面和检查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境外国有资产运营安全和保值增值。
王文斌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境外国有资产安全,强调要加强对国企“走出去”的统筹协调和监管,不能让走出国门的企业成为“脱缰的野马”,不能让国企海外经营成为监管的薄弱环节,严防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经营中的资产流失。国资委持续加强对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管。
一是健全完善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国资委为了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先后出台了系列制度和办法,比如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同时还在制定系列的监管实施细则,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境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是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监事会是国资委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监督非常重要的方面,按照国资委统一部署,监事会从2010年开始,连续八年开展了对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的监督。仅十八大以来,监事会就先后对67家中央企业的793个境外项目开展了监督和检查,其中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6个,检查涉及的资产总额达到了2.55万亿,涉及的合同额有4900多亿,发现各类问题和风险2600多项。经过八年的探索和实践,监事会形成了对中央企业境外检查的系列规范,走出了一条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的有效路径、方式和方法,逐步探索实现对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的全覆盖,有力地促进了中央企业规范境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行为,提升境外经营管理水平。
三是督促企业落实对境外国有资产监管的主体责任。一方面企业走出去实施国际化经营过程中,首先要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和法规,自觉主动地融入当地的社会,包括社区,同时要履行好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现中国企业良好的国际形象。再就是合规管理、合规经营,切实防范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要加强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内部监督,包括借助第三方的力量,包括中介机构等等,加强境外国有资产的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管。(证券时报)
【延伸阅读】
近七成央企已是混合所有制 混改如何要“混”更要“改”?
近日,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第三批混改试点名单,已确定将31家国有企业纳入第三批试点范围的消息,引发市场对于国资改革的高度关注。在此之前,发改委、国资委已组织开展了两批共19家央企混改试点。
12月2日,在由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举办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论坛上,国资委官员介绍了一组数据:当前央企及下属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占比已达68.9%,半数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在公众化的上市公司,前两批的混改试点企业通过混改将引入各类资本约3000亿元。
混改要“混”更要“改”
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在上述论坛上表示,下一步中国将按分层分类的原则加快推进混改:积极推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企混改,有效探索重点领域混改;在引导子公司层面改革的同时探索在集团公司层面推进混改。
从企业层级看,目前中国联通、上海贝尔、华录集团等3家央企已从集团层面开展混改,二级子企业以下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超过了50%。
从类别看,商业一类央企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73.6%,在商业二类央企中这一占比达到62.6%,公益类央企中这一占比为31.1%。
中国人民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杨瑞龙认为,本轮混改一定要触及央企总部,使央企总部按照国有资本授权体系进行改革,成为一个纯粹追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主体。
在分类上,杨瑞龙认为,本轮混改的重心在自然垄断行业,这类混改国有资本仍将占控制地位,而在竞争性行业,尤其是主业之外的副业,应当让渡部分控制权给参与混改的企业。
在行业分布上,彭华岗表示,房地产、建筑、建材、通信、矿业等五个行业企业混合程度较高,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分别为88.3%、86.3%、78.3%、77.9%和76.8%。
作为首家整体改制的混改央企,联通混改备受市场关注。中国联通董事长王晓初在论坛上介绍,希望借混改来转变经营体制、激发创新活力。“‘混’已经基本结束了,其核心在于股权变革,混改最大的落脚点还是在于‘改’。”
区分名义混改和实质混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认为,应当将名义混合所有制和实质混合所有制区分开来。
他认为,实质性的混合所有制是要引入非国有的积极股东,从持股比例来看,最好要成为大股东,让他们能够进入董事会,不但能够制衡,而且能够在业务上发挥战略支持作用。
在他看来,名义混合所有制在股权结构一般都呈现出“一大众散”的特征,“不少国企上市就是典型的名义混合所有制,因为其股权结构上仍是一股独大的。”
资本市场是实现混改的一个重要渠道。以央企为例,目前半数以上的国有资本已集中在公众化的上市公司之中。根据彭华岗提供的数据,从2013年至2017年,央企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共实施IPO、增发、配股、发行优先股和可转债等融资事项247项,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共实施资产重组事项67项,累计注入资产近5000亿元。
然而大部分上市国企并未通过股权结构的改善带来治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以及效率的提高。
以联通为例,张文魁表示,联通混改前已经在A股和H股上市,引入了境内外投资者,已经是混合所有制企业,但之所以还要做混改试点,正是因为其“一大众散”的股权结构不足以带来治理体系上的改善。
“此前联通国有股‘一股独大’占比60%多,其他股东全是没有话语权的散户,影响不了决策,也很难与大股东制衡。因而无法发挥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等作用。”
在他看来,国企混改在引入了非国有的积极股东之后,股权结构要由原来的“一大众散”,变为“一大多中”,至少是“一大一中”。
王晓初介绍,联通混改将大股东的股权从62%下降到了36.7%,除流通股和员工激励股权以外,最核心的变革就是让有话语权的股东进入公司,这些战略投资者总体达到了35.2%。
他透露,混改后,联通首先从臃肿的机构开始下手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从过去的27个部门,一口气压到了18个部门,减掉了33%。”
应建立动力与容错机制
“当下混改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重塑改革动力机制。只有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混改才能真正落地。” 杨瑞龙指出。
季晓南认为,推进混改的动能可以从内外两个层面获取:从内部看,国企混改是国企高管、业务骨干和员工的普遍期望;从外部看,混改被委以国企改革“突破口”的重任,是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和要求,也是社会各界的普遍期待。
针对当前混改存在着“国企不愿混、民企不敢混、职工不想混”的现象。季晓南坦言,实施混改面临着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比如,较小规模的民资如何在体量庞大的国企中获取话语权,国企民企如何应对管理上的差异,国资监管与国企党建如何开展,如何防止国资流失,内部员工能否持股、是否会失业,垄断行业如何开放、资本市场如何承载等等。
国企层面,杨瑞龙认为,当前要鼓励国企领导人的改革勇气与胆识,另一方面一定要建立容错的制度安排,对改革者要有恰当的保护机制。
金融专业人士朱云来则指出,混改最重要的在于员工激励机制。“企业要想有活力,第一线人员如果管理机制不对,其积极性不高,效果一定不会好的。”
目前中国已在10户央企子公司中正式启动首批员工持股试点,季晓南介绍,持股对象主要是关键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人员,现在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如果组织任命的领导干部特别是董事长、总经理不允许持股,国企领导人就缺乏混改的动力。
此外,国企改革急需解决在财政、税收、人事等方面的体制障碍,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改革推进机制和协调平台,更重要的是如何激发民企参与混改的积极性。杨瑞龙表示,当前民资由于无法突破“进入壁垒”而对混改缺乏热情,这需要向民资开放更多垄断性行业,部分领域要让渡更大的控制权。
张文魁则强调,一定要保护非国有积极股东的法定权利。“面对国企混改,很多民间资本很纠结,他们忧心参与混改时即使获得一定的股份也没有相应的话语权和决策权;如果能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但能激发其积极性,也有利于国企转换机制,两者优势互补,中国是很有可能打造一批世界一流企业的。”(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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