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莱达违法违规案调查完毕 拟给予警告并罚款30万
圣莱达(002473)6月23日晚间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圣莱达等涉嫌证券违法违规案,中国证监会已调查完毕,拟作出行政处罚。
2013年12月6日,圣莱达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祥云飞龙2011年至2013年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2014年4月1日,圣莱达公告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和《云南祥云飞龙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祥云飞龙相关财务数据虚假。
祥云飞龙2012年财务报表中多计营业收入8189.76万元、多计营业成本707.28万元、虚增利润7482.48万元;2013年财务报表中少计营业成本4918.30万元、少计销售费用605.78万元、虚增利润5524.08万元。圣莱达及信息披露责任人杨宁恩、沈明亮、倪力、杨青、林钒、阮工秋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以至于未发现上述虚假记载。2014年8月1日,圣莱达发布公告更正祥云飞龙的前期会计差错。
圣莱达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披露的重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杨宁恩、沈明亮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倪力、杨青、林钒、阮工秋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圣莱达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杨宁恩、沈明亮分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对倪力、杨青、林钒、阮工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圣莱达表示,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就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相关拟处罚措施进行陈述及申辩。根据上述内容,公司股票不会因拟处罚决定而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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