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收到《承诺函》的公告)
2026年1月20日,东易日盛收到股东天津东易天正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陈辉出具的《关于放弃表决权的承诺函》。东易天正放弃所持公司67,738,128股股份的表决权,陈辉放弃所持5,711,520股股份的表决权。自公司重整转增股份登记至北京华著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之日起,至承诺人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期间,承诺人不得行使弃权股份的表决权,亦不得委托他人行使。若股份转让给关联方或实际为代持的,受让方也需按约定放弃表决权。因配股、送股、公积金转增等原因导致股份数量变化的,承诺自动适用于调整后股份。承诺人在放弃期内增持的股份同样适用上述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