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天律意2024第02518号致: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P=(15.53-0.7)÷(1+0.4)-0.7=9.89元/股(四舍五入)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综上,本次回购价格为9.8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调整为:Q=30,000×(1+0.4)=42,000股...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0月17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实施情况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