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志邦家居的回购注销行为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体过程包括:2023年4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5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同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6月10日,公司公告了授予结果,为89名激励对象登记了3,119,816股限制性股票;2024年5月5日,公司审议通过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6月25日,公司公告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信息;7月10日,公司决定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是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42,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调整考虑了公司两次分红派息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情况,最终回购价格调整为9.8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数量也相应调整。










